资本运作☆ ◇002620 瑞和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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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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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光能(六安)有│ 36000.00│ ---│ 50.00│ ---│ 2278.8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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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和家世界网络│ 510.00│ ---│ 51.00│ ---│ -210.72│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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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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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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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白塔畈信义10│ 4.00亿│ ---│ 3.90亿│ 97.59│ 2715.32万│ 2017-06-01│
│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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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精装O2O平台建 │ 3.05亿│ 43.94万│ 1529.59万│ 101.26│ ---│ 2020-12-01│
│设及营销网络升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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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建筑一体化研发│ 5800.00万│ 0.00│ 5769.43万│ 99.47│ ---│ 2018-07-01│
│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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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700.00万│ 895.87万│ 3.7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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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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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8 │交易金额(元)│1.6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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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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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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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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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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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
│ │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恒星”或“转让方”)拟与北京京能清洁│
│ │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能”或“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 │下简称“本协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瑞和恒星将持有全资子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新能源”、“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于北京京│
│ │能,转让价款暂定为人民币16163.94395万元,且转让价款不高于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对标的 │
│ │公司的评估备案值。若评估备案值高于前述转让价款,则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
│ │仍为人民币16163.94395万元。 │
│ │ 二、本项交易进展情况 │
│ │ 1、近日,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股权交易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 │
│ │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
│ │ 2、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原协议部分条款达成补充约定,主要内容概述: │
│ │ (1)转让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暂以人民币16,870.63309万元的 │
│ │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最终的股权转让价款不高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评估备案│
│ │值。如果评估备案值高于人民币16,870.63309万元,则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为│
│ │人民币16,870.63309万元。 │
│ │ (2)转让方完成全部未完手续和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经受让方或目标公司确认后,且 │
│ │取得等额财务收据后20个工作日,受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权转让款648万元人民币。若转让方 │
│ │没有完成全部手续办理和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的,且同意不再进行手续办理、缺陷整改,经目│
│ │标公司确认后,未完成部分按照本补充协议有关附件约定执行扣款。目标公司所负全部保证│
│ │责任、抵质押手续解除完成后,且完成工商登记且取得等额财务收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 │股权转让价款16,222.63309万元。 │
│ │ (3)其他约定:各方还就收款账户、债务承担、违约金、基准日、往来款项、其他方 │
│ │面等内容作出了约定。 │
│ │ 3、此次股权转让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由9,115.589048万元目前已降至约1,998.415109 │
│ │元(本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2年12月20日《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
│ │资助的公告》,编号:2022-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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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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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介平 7630.59万 20.21 100.00 2023-01-04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 7377.01万 19.54 100.00 2024-09-05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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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0亿 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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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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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5 │质押股数(万股) │15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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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63 │质押占总股本(%)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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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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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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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0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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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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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03日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522.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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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9-22 │质押股数(万股) │152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63 │质押占总股本(%) │4.03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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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03 │解押股数(万股) │1522.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20日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1522.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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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3日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522.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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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1-04 │质押股数(万股) │76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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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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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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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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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2-3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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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30日李介平质押了7630.5925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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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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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1-04 │质押股数(万股) │585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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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9.37 │质押占总股本(%) │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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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30日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5855.0075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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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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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
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58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
币2,411.13万元(其中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当日统计归档1个案件材料,金额为695.44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1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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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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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瑞和建
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16号与《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李介平
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17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16号主要内容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规范
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部分内
幕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
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一)部分装饰装修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装修装饰业务中部分合作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相关账面利润不准确,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部分坏账准备计提不规范
你公司单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不恰当、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前瞻性信息相关系数选取
不规范、未及时关注个别注销客户信用状况,导致部分坏账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准确。同时,
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第十六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指引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述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影响了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诉讼事项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你公司部分诉讼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部分已披露的诉讼事项相关时间信息不准确,不符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情形反映你公司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
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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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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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前
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4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截止2024年9月30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
,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
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
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前三季度拟计提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3118.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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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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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
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35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
币2,927.97万元(其中2024年9月29日当日统计归档3个案件材料,金额为848.24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12.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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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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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展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今日接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展实业”)通知,瑞展实业于2024
年9月3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并于当日再次进行质押。瑞展实业系公司
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所实际控制,为李介平先生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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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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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
4年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用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聘请亚太(集团)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亚太(集团)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经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聘用亚泰国际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亚泰国际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亚泰国际事务所为
本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事务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29号院1号楼14层1401
(5)、首席合伙人:胡志勇、田梦珺
(6)、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513.7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9.03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310.85万元。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5家,审计收费235.00万元;挂牌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审计收费163.0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为5050.00万元(其中: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50.00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购买职业保
险符合相关规定。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6人。
(2)、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3)、首席合伙人:胡志勇、田梦珺。
4.业务信息
(1)、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513.70万元;
(2)、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69.03万元;
(3)、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10.85万元;
(4)、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5)、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35.00万元;
(6)、2023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7)、2023年度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3.00万元;附1、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附2、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5.执业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任海春、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魏蔚、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均具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1)、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及纪律处分0次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人员0人次。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7.独立性
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8.审计收费
本公司拟就2024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支付人民币90万元(其中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
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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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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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将2024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
,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
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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