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22 皓宸医疗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0-10│ 20.00│ 7.2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新科技新制造新动能│ 10000.00│ ---│ ---│ 0.00│ -1884.13│ 人民币│
│产业投资并购私募基│ │ │ │ │ │ │
│金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8000台12kV永 │ 6986.45万│ ---│ 2382.69万│ 34.10│ -226.68万│ 2015-07-31│
│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 │ │ │ │ │ │
│术改造项目 │ │ │ │ │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3843.54万│ ---│ 3843.54万│ 100.00│ ---│ ---│
├─────────┼──────┼─────┼─────┼─────┼─────┼──────┤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
│年产1200台40.5kV永│ 2.15亿│ ---│ 1.60亿│ 74.52│ -90.65万│ 2015-07-31│
│磁高压真空断路器、│ │ │ │ │ │ │
│8000台万能式永磁低│ │ │ │ │ │ │
│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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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 1546.40万│ ---│ 1112.91万│ 71.97│ ---│ 2014-06-30│
│目 │ │ │ │ │ │ │
├─────────┼──────┼─────┼─────┼─────┼─────┼──────┤
│支付全资子公司融钰│ 2.20亿│ 2022.48万│ 2.20亿│ 100.00│ ---│ ---│
│华通/融钰信通股权 │ │ │ │ │ │ │
│投 │ │ │ │ │ │ │
│资款 │ │ │ │ │ │ │
├─────────┼──────┼─────┼─────┼─────┼─────┼──────┤
│支付智容科技投资款│ 2022.48万│ ---│ 2022.48万│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27亿│ 100.00│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2020.00万│ ---│ 2020.00万│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28亿│ ---│ 1.28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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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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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鑫汇合投资管理有限公 1506.10万 1.79 100.00 2020-06-11
司
─────────────────────────────────────────────────
合计 1506.10万 1.7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皓宸医疗科│吉林永大电│ 77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气开关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皓宸医疗科│吉林永大电│ 77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气开关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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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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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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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
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8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7)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281.44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684.46万元
(8)上年度审计客户家数为73,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93.46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
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
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
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
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
、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明,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0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5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舜豪,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珮,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个。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6万元,共计158万元。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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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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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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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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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依据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皓宸医疗”)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
垠日丰”)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
)与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拓融汇”)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的约定以
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5民初10080号《民事判决书》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粤01民终29751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汇垠澳丰通过发送解除函的方式,解
除其与北京首拓融汇签署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解除即意味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更
,汇垠日丰直接持有公司23.8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由被北京首拓融汇控制变更为被汇垠澳丰控
制。
2、依据《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关于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的法律意见书》,汇垠澳丰将通过汇垠日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3.81%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汇垠日丰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汇垠
澳丰。汇垠澳丰各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均衡,单个股东无法通过其持有的汇垠澳丰表决权单独
决定汇垠澳丰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及董事的任命,单个股东委任的董事无法对董
事会形成控制,因此汇垠澳丰的股东均无法单独对汇垠澳丰进行实际控制;汇垠澳丰各股东之
间无一致行动安排不存在共同控制的情形。故汇垠澳丰无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亦无实际控制
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汇垠澳丰与北京首拓融汇于2020年2月10日签署《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与北京首拓融汇投资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
,汇垠澳丰将根据北京首拓融汇的咨询意见及投资建议行使其作为汇垠日丰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及粤财信托永大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投资顾问所
拥有的上市公司23.81%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名权、召集权、提案权在内
的股东权利,但不包括资产收益权);北京首拓融汇为汇垠澳丰唯一、排他的合作方,且除非
北京首拓融汇的咨询意见及投资建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作协议的约定,否则汇垠澳
丰应予以遵循执行。此外,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
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将其享有的前述信托计划的一般信托受益权和优先信托受益权转
让给北京首拓融汇,其中一般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优先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时间为信托计划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含提前到期日),北京首拓融汇将在履行完给付转让
价款义务后取得相应的一般信托受益权和优先信托受益权。
截至信托计划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北京首拓融汇尚未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支付优先信
托受益权转让款。基于此,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北京首拓融汇与汇垠澳丰之合作协议已触发终
止条款。此外,汇垠澳丰尚未收到北京首拓融汇或汇垠日丰支付的合伙企业管理费1100万元,
根据《合作协议》第10.5条“若汇垠日丰未按合伙协议或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即汇垠澳丰)
支付管理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通
知之日起自动解除”之约定,汇垠澳丰有权向北京首拓融汇发出书面解除《合作协议》的通知
,且《合作协议》自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
2023年8月4日汇垠澳丰向北京首拓融汇发送了《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的函》,后北京首
拓融汇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汇垠澳丰向北京首拓融汇发出的《关于解
除〈合作协议〉的函》无效。2024年9月26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115
民初10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北京首拓融汇的全部诉讼请求。因北京首拓融汇不服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115民初10080号民事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了上诉。2025年4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1民终29751号《
民事判决书》,驳回北京首拓融汇上诉,维持原判。
因此,履行合同约定和法院生效判决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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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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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传票,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钰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德伦医疗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伦医疗”)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植钰医疗持有的德伦医疗股权,持股比例为51%,对应出资额为2652万元
。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所涉及为债权人转让撤销权纠纷,其判决结果
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若法院对该案采取进一步措施,则可能存
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控股孙公司德伦医疗转发的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
(2025)吉0204民初4757号《传票》《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德伦医
疗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73486896.92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9.78%。根据收到
的相关法律文书,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起诉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德伦医疗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并裁定
冻结公司子公司植钰医疗持有的德伦医疗股权,冻结持股比例为51%,对应出资额为2652万元
,冻结期限二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一: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
1、撤销被告一将所持有的被告三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652万)无偿转让给被告二的行
为;
2、三名被告配合将被告三51%股权从被告二变更回被告一名下;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三被告承担。
(三)《民事起诉状》事实与理由
2020年10月30日,被告一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签订《温州银行非自
然人借款合同》,温州银行发放本金为人民币18849万元(“标的债权”)给被告一,贷款期
限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4日。2020年12月29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与温州银行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从温州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成为标的债权
的合法权利人。其后,浙商资产、温州银行、被告一及标的债权相关的案外担保人签署《债务
确认及分期还款协议》,对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进行确认,并约定标的债权展期后的最后还款期
限为2023年12月20日。
2025年9月,原告与浙商资产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自浙商资产受让标的债权
,依法对被告一享有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权利
,以及相关质押权、抵押权、保证债权。同月,原告向被告一及标的债权相关的案外担保人发
送《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函》,要求履行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并登报公告。原告
受让债权后发现,被告一曾于2021年9月以24600万元现金购买被告三51%股权;又于2022年9月
将其持有的被告三51%股权无偿转给被告二,严重影响标的债权的实现,因此原告向吉林市船
营区人民法院发起撤销权诉讼。
二、本次收到的《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与被申请人公司、植钰医疗、德伦医疗债权人撤
销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向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财
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植钰医疗持有的德伦医疗51%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652万元),并以担
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提供的保单保函为申请人浙江浙捌仙女湖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提供诉讼保全担保。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如下:冻结公司子公司植钰医疗持有的德伦医疗股权
,冻结持股比例为51%,对应出资额为2652万元,冻结期限二年。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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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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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
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月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
事3人。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2025年8月29日公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2025年8月29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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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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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日常运
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续贷业务,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1.132亿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及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其
合法持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股权进行质押为本次续贷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及北
京陆陆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续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已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续贷有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MUW8J4R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计亮
注册资本:2589418.7392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高新街15号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植钰医
疗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陆陆捌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不超过1.132亿元
5、担保方式: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及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合法
持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北京万泰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股权进行质押为本次续贷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陆
陆捌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续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贷款及担保合同,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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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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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大电气”)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永大电气拟向由吉林磐石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的银团申请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展期业务,展期金
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植钰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钰医疗”)
为本次贷款展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展期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7952298281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4、法定代表人:陆璐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1日
7、经营范围:电气开关、电气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及销售;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
架制造及销售;自动化仪表、设备成套制造及销售;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
速公路设施制造安装及销售;电子式电能表制造及销售(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不
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品牌汽车)以上产品制造及销售;电力设备、仪
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8、被担保方与公司关系:永大电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大电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9、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大电气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24469318.57元、负债总额130076591.
66元、营业收入86032001.18元、净资产394392726.91元,利润总额3768922.68元、净利润183
4280.09元(以上数据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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