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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智(0026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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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29 仁智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0-26│ 15.00│ 3.8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24│ 1.82│ 4495.4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30.00│ ---│ ---│ 3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 1.04亿│ ---│ 1.40亿│ 100.00│ 475.13万│ 2012-12-31│ │建设项目 │ │ │ │ │ │ │ ├─────────┼──────┼─────┼─────┼─────┼─────┼──────┤ │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 ---│ 7225.38万│ 1.21亿│ 100.00│ 0.00│ ---│ │动资金 │ │ │ │ │ │ │ ├─────────┼──────┼─────┼─────┼─────┼─────┼──────┤ │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 1.40亿│ ---│ 1.40亿│ 100.00│ 475.13万│ 2012-12-01│ │建设项目 │ │ │ │ │ │ │ ├─────────┼──────┼─────┼─────┼─────┼─────┼──────┤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 576.73万│ ---│ 576.73万│ 100.00│ ---│ ---│ │建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5300.00万│ 100.00│ ---│ ---│ │) │ │ │ │ │ │ │ ├─────────┼──────┼─────┼─────┼─────┼─────┼──────┤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 4300.00万│ ---│ 576.73万│ 100.00│ ---│ ---│ │建项目 │ │ │ │ │ │ │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 4921.93万│ 39.55万│ 1419.82万│ 100.00│ ---│ 2015-03-31│ │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5178.24万│ 100.00│ ---│ ---│ │) │ │ │ │ │ │ │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 1419.82万│ 39.55万│ 1419.82万│ 100.00│ ---│ 2015-03-01│ │级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7-01 │转让比例(%) │18.64 │ ├──────┼────────────────┼──────┼────────────────┤ │交易金额(元)│2.61亿 │转让价格(元)│3.20 │ ├──────┼────────────────┼──────┼────────────────┤ │转让股数(股)│8138.7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陈泽虹 │ ├──────┼────────────────────────────────────────┤ │受让方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12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仁迅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 │广东捷创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根据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广东│ │ │捷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创能源”)市场开发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8 │ │ │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迅实业”)、全资孙公司深圳│ │ │仁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迅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向公司全资│ │ │孙公司捷创能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本│ │ │次增资完成后,捷创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7-01 │交易金额(元)│2.6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81,387,01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法拍股票 │ │ │ ├──────┼────────────────┴──────┴────────────────┤ │买方 │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泽虹 │ ├──────┼────────────────────────────────────────┤ │交易概述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甲方(转让方):陈泽虹 │ │ │ 乙方(受让方):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标的股份,即本协议的转让标的,指甲方所持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 │ │公司”)共计81,387,013股法拍股票。 │ │ │ 转让价款 │ │ │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 │ │ 67,347,567股公司限售股,合计人民币215,495,107.20元(贰亿壹仟伍佰肆拾玖万伍仟│ │ │壹佰零柒元贰角); │ │ │ 14,039,446股公司流通股,合计人民币45,063,071.52元(肆仟伍佰零陆万叁仟零柒拾 │ │ │壹元伍角贰分)。 │ │ │ 合计转让总价人民币260,558,178.72元(贰亿陆仟零伍拾伍万捌仟壹佰柒拾捌元柒角贰│ │ │分)。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经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双│ │ │方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并解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并签署了《解除协议》。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 8138.70万 19.76 --- 2017-02-22 (有限合伙) 陈泽虹 5615.70万 12.86 69.00 2024-06-22 ───────────────────────────────────────────────── 合计 1.38亿 32.6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6-22 │质押股数(万股) │5615.70 │ ├────────┼──────────────┼────────┼──────────────┤ │质押占所持股(%) │69.00 │质押占总股本(%) │12.86 │ ├────────┼──────────────┴────────┴──────────────┤ │股东名称 │陈泽虹 │ ├────────┼──────────────────────────────────────┤ │质押方 │深圳市语原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0日陈泽虹质押了5615.7039万股给深圳市语原贸易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仁智股│四川双智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及│ │ │ │ │ │ │ │ │ │其他资产负│ │ │ │ │ │ │ │ │ │债率低于70│ │ │ │ │ │ │ │ │ │%的合并报 │ │ │ │ │ │ │ │ │ │表范围内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浙江仁智股│四川安航环│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保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及其他│ │ │ │ │ │ │ │ │ │资产负债率│ │ │ │ │ │ │ │ │ │低于70%的 │ │ │ │ │ │ │ │ │ │合并报表范│ │ │ │ │ │ │ │ │ │围内子公司│ │ │ │ │ │ │ │ ├─────┼─────┼─────┼────┼─────┼─────┼────┼───┼───┤ │浙江仁智股│资产负债率│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70%以下的 │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浙江仁智股│资产负债率│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70%以上的 │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祝思颖女士的辞职报 告,因个人原因,祝思颖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祝思颖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公司对祝思颖女士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陈珊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 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证券事务代表陈珊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83200949 联系传真:0755-83203875 电子邮箱:ofc_board@renzhi.cn 附件:陈珊女士简历 拥有超过10年的证券事务管理经验,曾任职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陈珊女士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 2025-08-12│增资 ──────┴────────────────────────────────── 一、增资事项概述 根据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广东捷 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创能源”)市场开发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仁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迅实业”)、全资孙公司深圳仁迅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迅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向公司全资孙公司捷创 能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 ,捷创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7-16│仲裁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7.4.2条等有关 规定,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 、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064.17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 具体情况详见下文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 《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01│股权转让 ──────┴────────────────────────────────── 近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平 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及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通知,其就终止并解 除双方于2024年3月25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协商一致,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 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陈泽虹女士受平达新材料委托参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仁智股份81387013股股份进行的公开司法拍卖并竞得股份,2024年3月25日 ,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陈泽虹女 士司法拍卖竞得的公司81387013股股份转让给平达新材料,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8.64%。具体 信息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大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二、本次股份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经陈泽虹女士与平达新材料双方协 商一致,现决定终止并解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并签署了《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陈泽虹 身份号码:**** 乙方(受让方):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4N835 甲方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甲方与乙方于2024年3月25日于深圳市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转让协议》”或原协议)。甲乙双方尚未办理完成原协议中约定的 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并解除前述《转让协议》事项,并达成 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于2024年3月25日签订的《转让协议》于本协议签订之 日解除,双方均不再基于原协议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第二条双方一致确认,《转让 协议》中,因甲方取得标的股份系代乙方取得,取得时支付的竞拍款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未 收取乙方转让价款,因此本协议不涉及转让价款的结算。 第三条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无论是否签署新的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宣,原协议如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无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沟通明 确。 第五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 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提交给合同签署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六条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及委派代表签字或签章后成立并生效。第七条本协议 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5-04-21│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公司 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 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0000万元。 2、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控股 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生 产经营需求,仁智股份拟为公司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 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或者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 业务、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担 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 保额度事项之日止。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 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 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1,财务情况 详见附表2。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公司目前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所有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为上述全资公司及控股公司提 供担保(包括将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担保协议的主 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分/子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 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相关担保事项以各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于超出上述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 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测试结果,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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