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32 道明光学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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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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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8.80│ ---│ ---│ 22.5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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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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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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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 │ 4.50亿│ 80.29万│ 2.49亿│ 100.00│ 5471.69万│ 2017-06-30│
│功能性薄膜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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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96亿│ 1.96亿│ 100.00│ ---│ ---│
│) │ │ │ │ │ │ │
├─────────┼──────┼─────┼─────┼─────┼─────┼──────┤
│收购华威新材料公司│ 1.86亿│ 1.16亿│ 1.1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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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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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1.14亿 18.22 45.59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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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4亿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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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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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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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03 │质押占总股本(%)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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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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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5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5-15 │质押股数(万股) │11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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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62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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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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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5-13 │解押股数(万股) │1153.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9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153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
│ │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
│ │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4-03-19 │质押股数(万股) │6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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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56 │质押占总股本(%) │11.01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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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3-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88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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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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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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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1 │质押占总股本(%)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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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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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5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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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2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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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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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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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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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安防小微园│ 6.7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一期、二期│ │ │ │ │保证 │ │ │
│ │项目的购房│ │ │ │ │ │ │ │
│ │客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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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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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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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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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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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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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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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
发展前景,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93566126.73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130055656.36元;期末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640914225.8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79261017.25元。根据公司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261017.25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
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
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
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符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现金流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
要,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影响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
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
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本次
分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故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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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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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
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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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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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
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
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
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
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
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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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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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
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
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
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
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
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
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
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
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
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
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
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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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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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有效期: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之日为止。
3、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理财产
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
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
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
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
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
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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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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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
,2024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
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此次
授信申请期限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
、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
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合同约定为准。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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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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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及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
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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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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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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