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32 道明光学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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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1-11-08│ 23.00│ 5.67亿│
├───────────┼───────────┼───────────┼───────────┤
│增发 │ 2015-05-22│ 24.30│ 4.39亿│
├───────────┼───────────┼───────────┼───────────┤
│增发 │ 2017-07-26│ 10.49│ 1.82亿│
├───────────┼───────────┼───────────┼───────────┤
│增发 │ 2017-12-20│ 7.29│ 1.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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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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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8.80│ ---│ ---│ 22.5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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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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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平方米 │ 4.50亿│ 80.29万│ 2.49亿│ 100.00│ 5471.69万│ 2017-06-30│
│功能性薄膜生产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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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96亿│ 1.96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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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华威新材料公司│ 1.86亿│ 1.16亿│ 1.1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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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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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1.14亿 18.22 45.59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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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4亿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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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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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质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56 │质押占总股本(%) │11.02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88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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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03 │质押占总股本(%) │7.20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5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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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5-15 │质押股数(万股) │11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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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62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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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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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0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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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5-13 │解押股数(万股) │1153.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9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153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
│ │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
│ │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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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19 │质押股数(万股) │6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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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56 │质押占总股本(%)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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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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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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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3-1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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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3-24 │解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88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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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2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88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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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1-1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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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1 │质押占总股本(%)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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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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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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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25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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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2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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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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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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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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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安防小微园│ 6.7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一期、二期│ │ │ │ │保证 │ │ │
│ │项目的购房│ │ │ │ │ │ │ │
│ │客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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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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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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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道明光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张亚东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张亚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亚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张
亚东先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不变。本次
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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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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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周四)下午13: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周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
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8月29日(周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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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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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
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34771692.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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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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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
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全资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
5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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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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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037083.83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67650805.93元;期末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36202835.0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48972405.12元。根据公司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8972405.12元;
3、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
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4、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并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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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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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
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
24】24号)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4年12月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
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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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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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
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
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
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
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
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
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
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
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
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
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
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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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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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
员会及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依照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
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
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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