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32 道明光学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68.80│ ---│ ---│ 22.52│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 │ 4.50亿│ 80.29万│ 2.49亿│ 100.00│ 5471.69万│ 2017-06-30│
│功能性薄膜生产线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96亿│ 1.96亿│ 100.00│ ---│ ---│
│) │ │ │ │ │ │ │
├─────────┼──────┼─────┼─────┼─────┼─────┼──────┤
│收购华威新材料公司│ 1.86亿│ 1.16亿│ 1.16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1.14亿 18.22 45.59 2025-03-27
─────────────────────────────────────────────────
合计 1.14亿 18.2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3-27 │质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56 │质押占总股本(%) │11.02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88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9-27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03 │质押占总股本(%) │7.20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5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5-15 │质押股数(万股) │115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2 │质押占总股本(%) │1.85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5-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5-13 │解押股数(万股) │1153.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09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153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
│ │道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投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无限│
│ │售条件流通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
┌────────┬──────────────┬────────┬──────────────┐
│公告日期 │2024-03-19 │质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56 │质押占总股本(%) │11.01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1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3-24 │解押股数(万股) │688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88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
│ │康支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3月24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88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1-1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1 │质押占总股本(%) │1.60 │
├────────┼──────────────┴────────┴──────────────┤
│股东名称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25 │解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2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 │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25日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道明光学股│安防小微园│ 6.7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一期、二期│ │ │ │ │保证 │ │ │
│ │项目的购房│ │ │ │ │ │ │ │
│ │客户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
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
24】24号)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4年12月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
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2025-04-22│其他事项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
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
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
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
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
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
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
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
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
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
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
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
2025-04-22│其他事项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
员会及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依照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
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
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永新光
学、福斯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天月,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锦华,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西藏矿业等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
2025-04-22│其他事项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
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1
689338.44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5-04-22│银行授信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
,2025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
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交通银行金华永康支行、中国银行永康市支行等
)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
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
需求以合同约定为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委托理财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有效期: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之日为止。
3、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理财产
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
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
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
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
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
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净值型
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
2025-04-22│其他事项
──────┴──────────────────────────────────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董事会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提
议函》(以下简称“《提议函》”),胡智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
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资本市场的
稳定,提议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936971.2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235
557.4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32723555.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03363632.8
7元、母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62519480.8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2519480.89元。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道明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