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37 赞宇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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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赞宇 │ 13500.00│ ---│ 97.00│ ---│ -582.0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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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赞宇 │ 1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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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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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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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7亿│ 4.07亿│ 4.07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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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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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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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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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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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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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4月25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
│ │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将持有的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
│ │达美”)40%股权转让给湖北景福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等工商手续已于2022年12月30日 │
│ │完成。公司持有新天达美33.815%股权,新天达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天达美 │
│ │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 │后,上述借款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参股关联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
│ │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为保障新天达美平稳交接和过│
│ │渡,维护其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
│ │ (一)公司为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
│ │ 截至目前,公司被动形成向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39600万元,借款期限2年│
│ │,借款利率为4.35%。 │
│ │ (二)存续财务资助安排 │
│ │ 新天达美承诺将最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全部借款本息,且承诺若实施股权融│
│ │资所筹的资金至少50%用于偿还该等借款,湖北景福同意此款约定且承诺将协助新天达美全 │
│ │力偿还上述借款。 │
│ │ (三)决策程序 │
│ │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
│ │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
│ │事需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该关联财务│
│ │资助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
│ │联方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事项,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 │ (一)公司名称: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住所: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长城科技园光谷激光产业园501室 │
│ │ (三)法定代表人:王宇亮 │
│ │ (四)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
│ │ (五)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8日 │
│ │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8336209N │
│ │ (七)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
│ │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新天达美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董事张国强先│
│ │生担任新天达美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天达美为│
│ │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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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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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咸丰县新沅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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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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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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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4月25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
│ │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公司将持有│
│ │的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达美”)40%股权转让给湖北景福 │
│ │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等工商手续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公司持有新天达美33.815% │
│ │股权,新天达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天达美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
│ │为支持咸丰县新沅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沅水务”,新天达美持有新沅水务│
│ │90%股权)项目建设,存在为其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在本次股权转让完 │
│ │成后,该担保将被动形成为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即形成新增│
│ │为关联担保。为保障新沅水务平稳交接和过渡,确保新沅水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其│
│ │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沅水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公司为新沅水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 │
│ │ 新天达美持有新沅水务90.00%股权,新沅水务因项目建设需要,已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
│ │行武汉市分行江夏区支行3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基于银行增信的要求,公司已为上述 │
│ │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沅水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
│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丰国有资本”)以其持有的新沅水务10%股权对应的债务(借 │
│ │款金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二)存续关联担保安排 │
│ │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担保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参股企业提│
│ │供担保,即形成新增关联担保。新天达美的融资担保应由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承担,或按│
│ │所持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三)决策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
│ │事需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该关联担保│
│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
│ │关联方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 1、被担保人名称:咸丰县新沅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6MA49F97C1X │
│ │ 3、法定代表人:李世成 │
│ │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5、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新田沟村十一组11号 │
│ │ 6、注册资本:10255.9万 │
│ │ 7、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生态 │
│ │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设备及材料、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水务领域│
│ │投资及投资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8、股东及出资情况:新天达美持有90%股权,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
│ │%股权。 │
│ │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新天达美33.815%股权,新天达美持有新沅水务90%股权。新天达│
│ │美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董事张国强先生担任新天│
│ │达美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沅水务为公司关联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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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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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 6200.00万 13.18 71.04 2021-09-06
责任公司
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 3800.00万 8.08 54.29 2021-09-06
限合伙)
陆伟娟 1505.74万 4.71 --- 2016-08-05
邹欢金 431.46万 2.70 --- 2015-12-11
陈雨 1011.00万 2.39 44.34 2020-04-08
洪树鹏 374.00万 2.34 ---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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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3亿 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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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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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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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杭油科技 │ 3.83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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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广东赞宇 │ 3.46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河南赞宇 │ 3.37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眉山赞宇 │ 3.00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新沅水务 │ 2.1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嘉兴赞宇 │ 1.72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杭州赞宇 │ 1.00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江苏金马 │ 9500.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赞宇科技集│赞宇新材 │ 4940.86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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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江苏赞宇 │ 4572.00万│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否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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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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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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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
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核定银行授信
担保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自身申请银行
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
核定2024年度银行融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审批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9
350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450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69955.85
万元)的比例为114.7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4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69955.85万元)的比例为5.78%。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82936.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69955.85万元)的比例为49.45%。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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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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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公司将持有的武
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达美”)40%股权转让给湖北景福实业有
限公司。股东变更等工商手续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达美33.8
15%股权,新天达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天达美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
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借款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后
被动形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
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为保障新天达美平稳交接和过渡,维护其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
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被动形成向新天达美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36800万元,借款期限2年,
借款利率为4.35%。
(二)存续财务资助安排
新天达美承诺将最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全部借款本息,且承诺若实施股权融资
所筹的资金至少50%用于偿还该等借款,湖北景福同意此款约定且承诺将协助新天达美全力偿
还上述借款。
(三)决策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需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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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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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公司将持有的武汉新
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达美”)40%股权转让给湖北景福实业有限公
司。股东变更等工商手续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天达美33.815%
股权,新天达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天达美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
支持咸丰县新沅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沅水务”,新天达美持有新沅水务90%
股权)项目建设,存在为其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该担保将被动形成为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企业提供担保。为保障新沅水务平稳交接
和过渡,确保新沅水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其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新沅水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新沅水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情况
新天达美持有新沅水务90.00%股权,新沅水务因项目建设需要,已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武汉市分行江夏区支行35000万元的项目贷款额度。基于银行增信的要求,公司已为上述项目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沅水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丰国有资本”)以其持有的新沅水务10%股权对应的债务(借款金额)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存续担保安排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该担保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企业提供担保
。新天达美的融资担保应由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承担,或按所持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三)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需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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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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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
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2024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稳定影响。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期货品种: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产业链经营相关产品和
生产所需原材料。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实施主体: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
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期货业务。
4、有效期: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
的风险:
1、市场风险: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
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
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
来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
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资金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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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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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鉴于公司日用化工及
油脂化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境外采购原材料、向境外出口油脂化学品
和表面活性剂产品相应增加,涉及外币远期收付汇结算业务增多,外汇风险敞口越来越大。为
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日常经营中设计的收支规模日益增长,收支结
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币
银行借款、进出口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印尼盾、新加坡元、马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期间,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总额控制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额的30%以内
,且各外汇币种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该
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方
境内外具有合法资质的较大规模的银行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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