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38 勤上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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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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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 65109.49│ ---│ 100.00│ ---│ -180.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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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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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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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 2.12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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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平台及O2O │ 4.38亿│ 0.00│ 1825.40万│ 100.00│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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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 5.42亿│ 0.00│ 400.00│ 0.00│ 0.00│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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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 7937.50万│ 0.00│ 3350.69万│ 100.00│ 0.00│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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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 5.00亿│ 0.00│ 5.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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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7.93亿│ 105.24│ 0.00│ ---│
├─────────┼──────┼─────┼─────┼─────┼─────┼──────┤
│待定募投项目 │ 0.00│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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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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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9 │交易金额(元)│5040.8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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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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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宗国有建│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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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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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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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
│ │关于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所涉标的资产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广│
│ │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将于2024年7月4日10:00至2024年7月5 │
│ │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 │
│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号:东府国用字(2005)第特840号]及地上建筑物”。现 │
│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
│ │ 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230994268于2024年7月5日在东 │
│ │莞中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号: │
│ │东府国用字(2005)第特840号]及地上建筑物”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 │,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408,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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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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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2.53亿 26.96 --- 2016-10-29
李旭亮 8818.34万 5.81 --- 2016-12-06
李淑贤 7054.67万 4.65 ---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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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11亿 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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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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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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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勤上实业(│ 1.07亿│人民币 │2019-01-18│2021-01-18│质押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香港)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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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勤上实业(│ 1.06亿│人民币 │2018-07-24│2021-06-12│质押 │是 │否 │
│电股份有限│香港)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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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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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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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本次担保事项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
据公司2025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
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日。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
保,以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效期自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
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
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
)及担保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联合签字等相关事
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
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
)及相应的担保手续。
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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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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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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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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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
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
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
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佳琳,2022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蕊,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52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2025年
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
定进行审计,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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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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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2024年12月31日
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439.33万元。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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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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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
计的未分配利润-2,591,463,170.73元,公司实收股本1,436,594,349.00元,公司2024年未弥
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原因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841.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9%;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35.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12%,且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金额较大,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公司为提升盈利能力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优化公司资产,加快不良和闲置资产的处理;继续加大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继续
加大对库存产品的处理力度,加快现金回收的同时,实现资产的优化,提升经营质量,提升盈
利能力。
2、多种措施并举,努力改善公司主业经营情况,加强智慧照明领域的深耕细作,加大科
技研发投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顺应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和创新市场销售管理
模式;维护好现有的海外市场和客户的同时,严控费用,降本增效,合并精简管理部门和人员
,提升运营效率。
3、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现有制度
流程体系,查漏补缺,防患未然,进一步推进规范有序、覆盖全面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发挥
审计、财务、法律等部门的协同作用,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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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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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359789.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2591463170.7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67523644.87元。
公司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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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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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经查明,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4月,勤上集团及李旭亮、温琦、李淑贤、梁金成等人将所持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行使,勤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晶腾达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俊锋。表决权委托期间,上述各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因债务纠纷,2024年
2月27日、3月12日,勤上集团持有的0.46亿股、0.63亿股勤上股份股票分别被司法拍卖,相关
股票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过户。上述股份减持事项发生在晶腾达完成勤上股份收购事项后18
个月内,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勤上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
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3.2.3条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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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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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8
日14时至2025年4月9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
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2%)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的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0,000股
公司股份已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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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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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勤上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下同)2亿元(具体授信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并以自身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
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授权期限为自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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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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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广东省东莞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6日14时至2025年1月17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
平台对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持有的302.5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06%)、原实际控制人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司法拍卖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第二次)拍卖的勤上集团持有的302.
50万股公司股份及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公司股份已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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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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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进展公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14时至2024年12月25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
台对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持有的302.5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06%)、原实际控制人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司法拍卖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的勤上集团持有的302.50股公司股
份及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公司股份已流拍。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
达”)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323625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
人,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勤上集团持有的1469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已全部委
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存在98.68%被质押,100%被司法冻结的情形,累计被拍卖数
量10800万股;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已全部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
决权,前述股份存在100%被质押及司法冻结的情形。
3、本次司法拍卖流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拍卖的股份因无人
出价已流拍,流拍的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第二次司法拍卖或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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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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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
)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
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6年1
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12736507股,认购价格5.67元/股,锁定期为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存续期为48个月(2016年12月1日起算)。经公司董事会及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已变更为公司自行
管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
延长至2024年12月1日。
2、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89%,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且已解除限售,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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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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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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