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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00264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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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41 公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公元管道(浙江)有│ ---│ ---│ 100.00│ ---│ 177.9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浙江元邦智能装备有│ ---│ ---│ 50.11│ ---│ 31.2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年产8万吨新型 │ 3.37亿│ 957.17万│ 2.88亿│ 100.00│-2391.73万│ 2023-06-30│ │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 │ 2.50亿│ ---│ 2.54亿│ 101.43│ 6156.17万│ 2022-08-31│ │能管道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3亿│ 5700.48万│ 1.62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29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公元管道(广东)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公元管道(广东)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 │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广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 │ │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公元管道(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元”)进行增资。增 │ │ │资完成后广东公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4,000万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公元股份有│浙江新能 │ 6379.14万│人民币 │2024-01-19│2025-11-06│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经销商 │ 21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安徽公元 │ 1459.86万│人民币 │2024-07-01│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上海公元国│ 1369.60万│人民币 │2024-04-29│2025-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子公│贸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公元股份有│重庆公元 │ 656.75万│人民币 │2024-07-1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浙江公元 │ 539.01万│人民币 │2024-07-18│2025-07-21│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上海国贸 │ 310.00万│人民币 │2024-04-02│2025-11-06│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江苏公元 │ 219.33万│人民币 │2024-07-1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天津公元 │ 201.97万│人民币 │2024-07-01│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深圳公元 │ 26.25万│人民币 │2024-04-07│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上海公元 │ 10.00万│人民币 │2024-07-1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上海公元 │ 0.0000│人民币 │2024-04-29│2025-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子公│ │ │ │ │ │保证 │ │ │ │司 │ │ │ │ │ │ │ │ │ ├─────┼─────┼─────┼────┼─────┼─────┼────┼───┼───┤ │公元股份有│湖南公元 │ 0.0000│人民币 │2024-07-1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浙江公元电│ 0.0000│人民币 │2024-07-1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器 │ │ │ │ │保证 │ │ │ ├─────┼─────┼─────┼────┼─────┼─────┼────┼───┼───┤ │公元股份有│广东公元 │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4│其他事项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 ──────┬────────────────────────────────── 2025-04-24│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自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 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 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 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7、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90442233.21元,合并报表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647374026.54元。母公司2 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9163071.3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17916307.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65473710.61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12 1734487.1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404985987.71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 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每10股送 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4-24│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元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 月22日下午16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5年4月11 日以通讯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辉先生主 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详见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 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实施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监事自身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 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事项。 监事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 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 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 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 2025-04-09│其他事项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湖南公元”)近日收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 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3002516,发证时间:2024年12月16日, 有效期:三年 湖南公元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认定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湖南公元 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湖南公元2024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 ──────┬────────────────────────────────── 2025-04-01│诉讼事项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1.39亿元、相关违约金及诉讼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全 部坏账准备,本次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元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417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审诉讼的基本情况 1、一审诉讼各方当事人 公元公司诉与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乾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原告: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粤01民初1434号】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139220649.37元并按其逾期付款金额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标准逐日计算,暂计至2021年8月20日止违约金为36246 2.20元,货款、违约金两项暂合计139583111.57元。);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为维权支出的费用。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3、一审判决结果 2023年4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 ,(1)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公元股份 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9220649.3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已开票部分,以票面金额为基数;未开 票部分,以10652381.94元为基数,均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 定的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应付货款和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广州恒乾材 料设备有限公司和被告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公 元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125624.8元、公证费18000元以及律师费652596元。 (4)驳回原告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3971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 合计744716元,由原告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31元,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和恒大 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43385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二审诉讼的基本情况 1、二审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 粤01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二审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尾号为6087的票据自公元公司作出逾期提示付款说明后计 算利息; (2)争议部分一审诉讼费用由公元公司承担。 3、上诉理由: 依据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持票人应自到期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未按期提示,在作出 说明后,由承兑人承担付款责任。案涉尾号为6087的票据到期日为2021年6月28日,公元公司 于2021年7月16日提示付款,已超出票据法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间,故恒乾公司承担付款责任的 时间应自公元公司作出说明后起算,利息应自此时计算。公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向恒乾公 司提供相关说明,应承担不利后果。 4、二审判决结果: 经审理,广东高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广东高院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关于尾号为6087的票据对应货款逾期违约金的起算 时间,恒乾公司上诉主张应自公元公司作出逾期付款说明后计算。出票人、承兑人的责任具有 终局性,恒乾公司作为出票人、承兑人,在公元公司逾期提示付款的情况下,仍应承担付款责 任或履行原因债务。现公元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关系请求恒乾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的起算时间与作出逾期付款说明的时间无必然关联。一审法院按照双方购销合同中 的约定及公元公司的主张确定货款逾期违约金起算时间,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 限公司的上诉主张理据不足,依法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广州恒乾材料设备 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本院不另作收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其他未结诉讼事项尚在推进中。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存 在其他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 准。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025-01-03│其他事项 ──────┴──────────────────────────────────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天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公元”)近日分别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 颁发的编号为:GR20243301183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 三年。 天津公元收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 发的编号为:GR2024120021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4年12月3日,有效期 三年。 公司和天津公元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认定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 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 司和天津公元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 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和天津公元202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 ──────┬────────────────────────────────── 2024-12-31│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PVC、PE、PP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以有效规避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品种:PVC、PE、PP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 期货、期权合约。 4、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2025年度预计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PVC、PE、PP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6200万元(其中PVC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5200万元;PE/PP商品期货期权套 期保值总额度为1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额 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6、特别风险提示:PVC、PE、PP树脂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而其价格波动很大, 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公司开展PVC、PE、PP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 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投资目的 PVC、PE、PP树脂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而其价格波动很大,给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了较大影响。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于2025年度开展PVC、PE、PP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规避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需求,并秉承谨慎原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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