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45 华宏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2-12│ 27.00│ 4.16亿│
├───────────┼───────────┼───────────┼───────────┤
│增发 │ 2015-11-06│ 15.21│ 5.13亿│
├───────────┼───────────┼───────────┼───────────┤
│增发 │ 2015-11-12│ 15.83│ 3.01亿│
├───────────┼───────────┼───────────┼───────────┤
│增发 │ 2020-03-24│ 7.70│ 5.09亿│
├───────────┼───────────┼───────────┼───────────┤
│增发 │ 2020-03-31│ 8.22│ 3.0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15│ 4.66│ 6976.02万│
├───────────┼───────────┼───────────┼───────────┤
│可转债 │ 2022-12-02│ 100.00│ 5.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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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赣州鑫本源环保有限│ 1650.00│ ---│ 55.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 2.60亿│ 490.00万│ 2.60亿│ 100.00│-1559.84万│ 2021-05-31│
│权 │ │ │ │ │ │ │
├─────────┼──────┼─────┼─────┼─────┼─────┼──────┤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 1.05亿│ 2490.55万│ 7739.09万│ 82.31│ ---│ 2024-12-31│
│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2022-12-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30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满足北京华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宏”)的经营发展需要,并优化其│
│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将应收北京华宏部分债权2,000万元转作对其的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华宏 │
│ │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北京华宏100%股权 │
│ │,北京华宏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亿 34.52 100.00 2022-12-22
胡士勇 1489.36万 2.56 73.85 2021-05-08
胡士法 775.71万 1.33 100.00 2021-05-08
胡士清 775.71万 1.33 100.00 2021-05-08
─────────────────────────────────────────────────
合计 2.31亿 39.7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赣州华卓 │ 1.62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宁波中杭实│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业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宁波中杭实│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业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江西万弘 │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江西万弘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江西万弘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吉水金诚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4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4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3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江西万弘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鑫泰科技 │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2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宁波中杭实│ 1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业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宁波中杭时│ 1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代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华宏科│浙江中杭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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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企业借贷
──────┴──────────────────────────────────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外销售产品的需要
,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
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业务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
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具体实施。本
次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是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
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2025-04-2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
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
贴现、保函等综合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
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或该控
股子公司自身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
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24057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6803.409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7)经营范围:荧光粉废料、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回收利用;金属及其合金、金属材料的
生产、销售、采购(以上项目涉及国家前置许可的除外);矿产品采购、销售;稀土材料、磁
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新材料技术的推广服务;进出口业
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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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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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5年4月23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的20%(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类型、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
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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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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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
状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的形成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公司
以发行33,727,807股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周经成等8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江
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曼”)100%股权。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407号),威尔曼股东全部股权价值于评估基
准日2014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83,674.53万元,依据评估基准日评估值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威
尔曼已实施的2,000万元现金分红后,经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81,300万
元。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威尔曼的合并成本为81,3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威
尔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随着电梯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行业进入深度调整周期,公司预计威尔曼产品毛利率将
进一步下降,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威尔曼于2024年底接到核心客户降价通知,2025年降价幅
度和涉及产品范围较往年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威尔曼积极采取内部降本措施,但
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消化大幅降价对利润的影响;另一方面,为应对市场挑战,威尔曼加大了
新产品、新业务的研发投入,以及赴欧洲投资建厂,相关投入存在开发和建设周期,形成稳定
的业绩贡献尚需时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对威尔曼未来经营情况及盈利水平
的预测,基于审慎原则,2024年末公司对收购威尔曼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中天”)以2024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威尔曼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中企华中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140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
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威尔曼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44,800.00万元,威尔曼商
誉资产组账面价值78,167.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金额为33,367.95万元,公司
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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