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47 仁东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2-19│ 12.80│ 5.0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8-03│ 5.51│ 4152.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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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江原科技有限公│ ---│ ---│ 4.14│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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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 1.64亿│ ---│ 1.44亿│ 100.00│ ---│ 2013-06-30│
│及铜合金杆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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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4亿│ ---│ 1.14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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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 │ 4041.94万│ 0.00│ 4041.94万│ 100.00│ ---│ 2015-12-21│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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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 │ 1.75亿│ ---│ 9169.12万│ 100.00│ ---│ 2013-12-31│
│型特种漆包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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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热交换器│ 4980.00万│ ---│ 938.06万│ 100.00│ ---│ ---│
│用高效节能高翘片铜│ │ │ │ │ │ │
│管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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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04亿│ 100.00│ ---│ 2015-12-2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4041.94万│ 100.00│ ---│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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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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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 8894.83万 15.89 67.63 2020-09-30
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601.40万 13.58 75.49 2021-05-19
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 5617.38万 10.03 100.00 2020-05-09
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 2908.92万 7.79 --- 2018-05-19
资有限合伙企业
深圳民众创新控股有限公司 1879.85万 5.04 --- 2017-10-25
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1088.10万 1.94 36.91 2020-09-30
景华 60.00万 0.11 6.00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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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1亿 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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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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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深圳前海合│ 2.39亿│人民币 │2017-11-01│2025-03-01│--- │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利商业服务│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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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广州合利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技服务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仁东控股集│广州合利宝│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支付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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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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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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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实施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有关事项。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激励对象名单
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存在激励对象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决定对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调整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
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
票,公司决定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因此,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由37人调整为3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3.60万股,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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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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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94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0.8334%。其中,首次授予753.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0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6667%;预留授予188.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667%。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7人(调整前),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员工。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确定。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1元/股。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有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
时披露未完成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限制性股票失效,但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应
当在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确定,否则预留权益失效。
8、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安排进行限售,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
还债务等,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相同。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在解除限售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各解除限售期内,根据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
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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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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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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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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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于2026年7月13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长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5:00。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200,059,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6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381,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2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6人,代表股份129,67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473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6人,代表股份14,678,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5人,代表股份14,678,7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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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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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于2026年6月29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长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15:00。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8人,代表股份219059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38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667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5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5人,代表股份148391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128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5人,代表股份33678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4人,代表股份3339134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54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
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85
3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3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157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4548%;反对3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2%;弃
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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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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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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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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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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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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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情况
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发展
需要,后续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前海合利商
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深圳前海合利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打包进行拍卖。
拍卖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等具体信息以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
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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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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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3
月23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长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5:00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1人,代表股份352564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1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370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31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281193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878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8人,代表股份167183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79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900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7人,代表股份16619353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3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
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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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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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为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为子公司担
保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
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8.02%;
公司及涉及公司提供担保的部分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预计在2026年度,公
司为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科技”)、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利宝”)、深圳仁东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智算”)、北京仁东数
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数域”)提供担保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其他子公司(含各级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8.02%,包括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借款、业务保证金、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开具保函、提供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等
方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表所列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可能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
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
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徐义宾
注册资本:31111.11万元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1房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
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
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
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赵光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01房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结汇、售汇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非银行支付业务
股权结构: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合利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深圳仁东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徐义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40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
项目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
;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集成电
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销售
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
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人
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仁东智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北京仁东数域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徐义宾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晓景产业园205号D区一层305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仁东数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目前只涉及担保额度预计,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根据可能
发生的实际担保情况,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应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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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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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
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仁东”
,证券代码仍为“002647”,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因2024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9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83,089,029.26元、359,567,236.
23元、42,654,479.12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17,794,243.19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61,740,584.42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
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
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仁东”,证券代码仍为“002647”,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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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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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董事李润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后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刘长勇先生(主任委员)、鲍禄先生、李润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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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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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
安达”)。
2、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6)人员信息:截止到2024年末,利安达合伙人数量7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52人,2024
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7)业务信息: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559.32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量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
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在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
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
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签字项目合伙人:
王海豹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
2025年开始为公司服务。2021年成为利安达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宏达新材(002211)、亚太
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仁东控股(00264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利安达执业,
2025年开始为公司服务。现任高级项目经理,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河钢资源(
000923)、仁东控股(002647)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参与过晓程科技
(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至2007年在河北仁达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及副所长;2007年至2013年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审计工作,任审计部门经理等职;自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
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中国高科
(600730)、鹏都农牧(002505)、先河环保(300137)、广东明珠(600382)、仁东控股(
002647)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其他类证券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依据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2026年新增业务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2026年审计收费拟定为15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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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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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存量资金效益,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争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有资金为限。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该额度。
3、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
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协议等。
二、公司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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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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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
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
、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拟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基本方案
1、投保人: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金额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
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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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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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359567236.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22896086.8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86205502.8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322896086.81元,实收
股本为113029165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公司存在连续亏损情况,导致公司未弥补
亏损累计金额较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营业务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提
升公司长期发展能力。
2、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中未来经营安排,除不断深耕第一主业支付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积极拓展第二增长曲线,长远布局未来发展。
3、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管
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依托重整后优化的资产结构与经营能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主动与金融机构建立常
态化沟通机制,逐步恢复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为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效融资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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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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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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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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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59567236.23元,母公司净利润-81855560.9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322896086.8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
786205502.83元。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实施
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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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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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
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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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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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利宝”)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人行广东分行”)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银罚决字[2025]52号)。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人行广东分行对合利宝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检查期限内”)执
行支付结算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执法检查时发现,合利宝在检查期限内存在如下违规行为:1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2、违反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4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综上,人行广东分行对合利宝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62799685
.6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80234.23元,罚没款合计74879919.83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利宝已完成上述罚款缴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行政
处罚系控股子公司合利宝日常监管检查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
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罚款金额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合利宝高度重视人行广东分行本次检查所指出的问题,合利宝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要求,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合利宝将持续落实监管各项规定要求,坚守风险底线,定期自
查自纠,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业务流程,保证业务稳健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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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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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文名称已由“仁东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RendongHoldingsCo.,Ltd.”变
更为“RendongHoldingsGroupCo.,Ltd.”。公司证券简称、英文简称和证券代码均保持不变。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长勇先生。
一、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已构建起以母公司为中心、多家子公司协同发展的企业集团架
构。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作为集团化企业的实质与规模,公司分
别于2025年11月21日、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长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长勇先生。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近日完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南
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仁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53974205M
3、法定代表人:刘长勇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4日
6、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叁仟零贰拾玖万壹仟陆佰伍拾柒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405房-R05-A030
8、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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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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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
5年12月24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长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5年12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00。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7人,代表股份23083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4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381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4人,代表股份160454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195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人,代表股份45454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02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3人,代表股份45454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0215%。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
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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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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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
,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经营
方案,前期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拍卖相关公告及京东拍卖破产
强清平台发布的拍卖信息。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司打包整体拍卖的三家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股权(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仁东(深圳)大数据技术
有限公司100%股权、诸暨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在第六次拍卖中被拍出,买受方
为北京仙桃星核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价为1698826.81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5-113)。
一、拍卖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情况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及相关方与买受方北京仙桃星核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
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截至协议
签署日,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1698826.81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协议签署生效日视为标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即标的股权交割完成日(“交割日”)。
各方同意按照标的股权现状进行转让,买受方在签署协议前,已对标的股权实际情况进行
了充分且审慎地调查。协议的签署表明买受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权现状,自行承担标
的股权的所有风险。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买受方作为标的股权的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交
割日后标的股权所有权利、收益、风险及义务全部转移至买受方。
自交割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标的股权产生的任何收益、风险均由买
受方享有。除为标的股权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提供必要的配合外,交割日后公司无需就标的股
权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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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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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议于2025年12月24日14
: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11)。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仁东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临时提案函》,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议将《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15)。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
至临时提案函出具日,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26%,其提案人资格符合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内,有明确的议题和
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
知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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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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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
,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经营
方案,前期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拍卖相关公告及京东拍卖破产
强清平台发布的拍卖信息。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
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3.0236%股权于2025年11月14日被买受
方黄剑芳拍出,成交价为3053110.05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一、拍卖事项进展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与买受方黄剑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
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3053110.05元已全部
完成支付。
协议签署生效日视为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即标的股份交割完成日(“交割日”)。
双方同意按照标的股份现状进行转让,买受方在签署协议前,已对标的股份实际情况进行
了充分且审慎地调查。协议的签署表明买受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股份现状,自行承担标
的股份的所有风险。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买受方作为标的股份的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
参与海科金股东会,行使作为股东可享有的相应权利等),承担股东义务,交割日后标的股份
所有权利、收益、风险及义务全部转移至买受方。自交割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
日止,标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风险均由买受方享有。除为标的股份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提
供必要的配合外,交割日后公司无需就标的股份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相关低效
资产进行处置剥离之行为。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公司持有的海科金3.0236%股权完成转让
剥离,具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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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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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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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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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加拍卖标的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规定,结合实际发展需要,现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天
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拍卖标的,该子公司股权后续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
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单独拍卖。拍卖时间、起拍价、保证金
和增价幅度等具体信息以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为准。
二、前期拍卖情况
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前期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
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12.2298%股权及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进行拍卖,民盛租赁有限公
司70%股权在第一次拍卖中被拍出,其余标的股权继续进行拍卖处置。除前述标的股权外,公
司前期还增加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仁东(深圳)
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诸暨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拍卖标的整体拍卖
,相关具体情况请以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拍卖标的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之行为,如拍卖顺利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
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目
前暂无法准确判断该拍卖事项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最终以拍卖成交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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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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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加拍卖标的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规定,结合实际发展需要,现增加3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
司股权作为拍卖标的,具体股权信息如下:
1、广州仁东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2、仁东(深圳)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3、诸暨仁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述3家子公司股权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
pt.html)打包整体拍卖。拍卖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等具体信息以京东拍卖破产
强清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为准。
二、前期拍卖情况
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前期已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的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
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进行了九次拍卖,公司持有的民盛租赁有
限公司70%股权在第一次拍卖中被拍出,其余标的股权继续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拍卖
处置,具体情况请以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拍卖标的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之行为,如拍卖顺利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
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目
前暂无法准确判断该拍卖事项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最终以拍卖成交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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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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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本次对外投资尚未签署
相关投资协议,后续推进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近十年与其他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8次,
其中7次未进一步落地执行,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的标的公司深圳江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原科技”或“标的公司”
)尚处于初创投资阶段,未来的经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缺乏初创企业投资经验,投资
可能面临重大风险。
3、标的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归母净利润-233.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
00万元、归母净利润-10536.1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归母净利润-14663.28万元
,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230.55万元、归母净利润-6853.69万元,截止目前标的公司尚未实
现盈利,未来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为跨界投资,目前标的公司与公司主业尚无具体协同,标的公司未来能否与
公司主业实现完全协同发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本次投资按照江原科技投资前整体估值人民币21亿元进行定价,估值增值率1714.86%
。江原科技前轮次投资(含追加投资)投前估值15亿元,2025年1月投后估值18.6亿元,本轮
次投前估值较前轮次投后估值增长12.90%。但本次投资属于高估值投资,投资回收期长,标的
公司运营发展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标的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等多种
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甚至投资失败及减值亏损等重大风险。
6、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第三
方支付,核心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作为持牌主体,其
支付牌照处于中止审查阶段,目前合利宝正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正积极推动换牌续展工
作。但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进度受到行业监管政策和主管机关审批影响,存在因政策性因素或
自身相关因素导致的续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支付牌照不能成功续展,公司将失去重要收
入来源,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如2025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存在其他导致公
司可能被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7、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体系内的自有资金,其中,仁东控股自有资金5000万元,
向合利宝借调资金5000万元。经本次对外投资后,仁东控股本部剩余可用资金余额约339万元
(披露日时点预估计算金额),合利宝(单体)剩余可用资金余额约1012万元(披露日时点预
估计算金额)。根据仁东控股2025年1月至6月份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剔除债务重整相关直接
费用后,母公司日常经营月均付现费用约为370万元,包含员工工资、房租、差旅招待费及日
常办公费用等。根据合利宝2025年1月至6月份单体财务报表数据,合利宝单体月平均营业成本
约4296万元。因公司业务均在各子公司开展,仁东控股作为上市公司投资和管理平台,不实际
经营业务,无营业收入,后续经营发展过程中如发生大额资金需求,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紧
张的状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中未来经营安排,公司除不断深耕第一主业支付外,也积极谋划布局发
展第二增长曲线。公司在稳定第三方支付主业的同时,长期以来持续关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行
业的发展趋势,寻求具有较好发展潜力行业的投资机会。在人工智能产业中,AI芯片为整个产
业提供算力基础支撑,未来随着大模型的训练与推理以及AI相关应用的不断增加,对于AI算力
以及对应AI芯片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国产替代成为趋势,国内
AI芯片企业迎来发展机遇。公司看好国产AI芯片未来的市场空间,同时也认可江原科技的技术
实力与发展前景。为落实未来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
础,公司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投资江原科技,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资
完成后,公司持有江原科技股权比例为4.1427%。
公司本次为布局第二增长线,尝试战略投资江原科技1亿元,投后持股比例不高于5%,无
派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企业运营,按持股比例参与表决,无优先权及一票否决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公司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开报价的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处置累
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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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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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系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根
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
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的行为。
2、拍卖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公
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
权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上述标的股权均单独拍卖。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
年5月29日10时止、2025年6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2日10时止、2025年6月25日10时至2025年
6月26日10时止、2025年7月9日10时至2025年7月10日10时止、2025年7月23日10时至2025年7月
24日10时止、2025年8月6日10时至2025年8月7日10时止、2025年8月20日10时至2025年8月21日
10时止及2025年9月3日10时至2025年9月4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标的股权进行了
八次拍卖,结果均流拍。后续,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上述标的股权继续开展拍卖处置。
3、在后续每轮拍卖中,《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信息将于京东拍卖破产强
清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拍者仔细阅读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相关竞买文件。公司将
根据后续拍卖的实际情况,在标的股权拍卖成交、过户等拍卖事项取得实质进展或拍卖标的有
变化时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拍卖情况概述
(一)拍卖的背景和依据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
同意公司预重整。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
裁定书》,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办机构)、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同
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仁东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
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
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重整计划》,为改善仁东控股重整后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并提升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在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仁东控股
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分批逐步进行处置剥离,具体处置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整计划》。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2025年6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2
日10时止、2025年6月25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2025年7月9日10时至2025年7月10日1
0时止、2025年7月23日10时至2025年7月24日10时止、2025年8月6日10时至2025年8月7日10时
止、2025年8月20日10时至2025年8月21日10时止及2025年9月3日10时至2025年9月4日10时止在
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标的股权进行了八次拍卖,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显示的拍卖结
果,标的股权在前述拍卖中均流拍。后续,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上述标的股权继续开展拍卖
处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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