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50 ST加加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2-26│ 30.00│ 11.1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加加食品宁夏(生物│ 2000.00│ ---│ 100.00│ ---│ -1189.11│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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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 1.01亿│ ---│ 9623.00万│ 95.00│ 1983.96万│ ---│
│品有限公司 │ │ │ │ │ │ │
├─────────┼──────┼─────┼─────┼─────┼─────┼──────┤
│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 4.79亿│ ---│ 6.18亿│ 105.10│ 3722.28万│ 2015-04-01│
│项目 │ │ │ │ │ │ │
├─────────┼──────┼─────┼─────┼─────┼─────┼──────┤
│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 │ 1.49亿│ ---│ 1.65亿│ 103.13│ 1066.09万│ 2015-12-31│
│油项目 │ │ │ │ │ │ │
├─────────┼──────┼─────┼─────┼─────┼─────┼──────┤
│郑州加加3万吨食醋 │ 985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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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39亿│ ---│ 1.39亿│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45亿│ ---│ 1.45亿│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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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7-01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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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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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1.5│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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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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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中国东 │
│ │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的71.55%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
│ │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涉及公司目前第一│
│ │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关于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事宜的通知》 │
│ │,中国东方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相关手续,股权变更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
│ │国东方控股股东。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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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2.16亿 18.75 --- 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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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6亿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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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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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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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盘中餐粮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食品(长沙│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加加食品集│盘中餐粮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食品(长沙│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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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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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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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公司回购的44
9163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8)。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491637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4491637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152000200股变更为1107083824股,注册资本将由1152000200元
减少至1107083824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1、债权申报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11日(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31-81820261
5、邮政编码:410005
6、电子邮箱:dm@jiajiagroup.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相关文
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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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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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1年回
购股份方案中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2、拟注销股份数量:本次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449163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3.899%。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152000200股减少为1107083824股,注册资本将由11
52000200元减少为1107083824元。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公司回购的449163
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4916376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44916376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等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鉴于公司已于2022
年11月11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101676股
后的1115898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回购
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2022年11月11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45元/股调整至不超
过人民币8.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
22年12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已完成,公司自2022年1月7日首次实
施股份回购至2022年12月16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为449163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9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29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4.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981711.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90)。
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44916376股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若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
法予以注销。
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的449163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的”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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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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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获悉,公司监事王杰
先生因突发疾病于2025年10月25日晚逝世。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杰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
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王杰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和义务,在保障公司监事会合规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等方面尽
职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和努力深表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杰先生逝世后,公司监事会成员减少至2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或依法取消监事会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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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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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及独立董
事陶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62)。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
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
同意提名迟家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迟家方先生暂
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陶浩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董事会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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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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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的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将其所
持有的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给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
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16)。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关于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通知》,中国东
方股权变更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尚需取得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公告》(2025-043)
二、本次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进展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关于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事宜的通知》,
中国东方已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相关手续,股权变更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东
方控股股东。
三、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的股权结构变动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
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活动
受到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中国东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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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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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
保留意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
司2024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及时
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
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4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数量9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482人、签署过证券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0余人。
(7)2024年度经审计总收入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
0108.9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上市公司审
计收费6069.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中审亚太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510.7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
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3、诚信记录
(1)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均已整改完毕。
(2)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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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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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
类或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202
5年度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
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
2、委托理财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
)人民币3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
风险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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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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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
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4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2,674.3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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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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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
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提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
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实际经营
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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