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50 ST加加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12-26│ 30.00│ 11.1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加加食品宁夏(生物│ 2000.00│ ---│ 100.00│ ---│ -1189.11│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 1.01亿│ ---│ 9623.00万│ 95.00│ 1983.96万│ ---│
│品有限公司 │ │ │ │ │ │ │
├─────────┼──────┼─────┼─────┼─────┼─────┼──────┤
│年产20万吨优质酱油│ 4.79亿│ ---│ 6.18亿│ 105.10│ 3722.28万│ 2015-04-01│
│项目 │ │ │ │ │ │ │
├─────────┼──────┼─────┼─────┼─────┼─────┼──────┤
│年产1万吨优质茶籽 │ 1.49亿│ ---│ 1.65亿│ 103.13│ 1066.09万│ 2015-12-31│
│油项目 │ │ │ │ │ │ │
├─────────┼──────┼─────┼─────┼─────┼─────┼──────┤
│郑州加加3万吨食醋 │ 985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39亿│ ---│ 1.39亿│ 1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45亿│ ---│ 1.45亿│ 100.00│ ---│ ---│
│)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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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 2.16亿 18.75 --- 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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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6亿 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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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加加食品集│盘中餐粮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食品(长沙│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加加食品集│盘中餐粮油│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食品(长沙│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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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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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委
托加工剩余部分库存资产取回暨收到部分库存资产拍卖变价所得款的公告》,截至2026年6月2
3日,公司已取回存放在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厂区的库存全部味精和味精托盘,全资
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加加”)收到宁夏可可美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转来的部分库存资产拍卖变价所得款15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委托加工剩余部分库存资产取回暨收到部分库存资产拍卖变价所
得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026年6月29日,经公司财务查询,全资子公司宁夏加加收到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管理人转来的剩余拍卖变价所得款10040165.84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回全部库存资产拍
卖变价所得款共计:25040165.84元。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
财务数据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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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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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加加”)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并签订
《味精代加工协议》。该协议约定采用来料加工模式,即由委托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
料及包材等,由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代为加工。2024年3月委托加工业务中止,但宁夏加加
的存货还全部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截至2024年3月31日存货账面净值8447.20万元。
2024年6月14日,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青铜峡市人
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裁定受理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
事务所担任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破产管理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受理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
破产案件后,管理人于2024年8月23日,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宁夏加加存放于宁夏可可
美、宁夏玉蜜仓库中的部分库存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后陆续多次公开拍卖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
部分资产。2024年12月4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出具(2024)宁0381破1号/2号/3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查封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厂区库存的全部味精、玉米及
其他原辅料化工品,查封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破产清算案件终结。在上述期限内,任何人
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阻碍执行的行为,否则,青铜峡市人民
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裁定查封后,管理人又陆续公开拍卖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
产。
在宁夏加加存货被拍卖及查封期间,公司及宁夏加加陆续向管理人寄送了《工作联系函》
《关于申请取回我公司库存物资的报告》《询证函》《关于申请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并纠正其
违法处置非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等资料,并应管理人要求提供了能够证实存货所有权的证
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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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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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
4年第一次会议、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
金20,000万元入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
),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99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
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根据《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原第9.2.2条约定已预留的全部平准资金,将
于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按照《合伙协议》第9.2.1款和修改后的9.2.2款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
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2026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合兴基金已预留平准金进行分配通知,决
定将合兴基金已预留的全部平准金根据《合伙协议》及《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在全体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前述已预留的平准金中,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70,650,195.96元(税前),其
中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64,661
,968.63元(税前),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项目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2
14,317.62元(税前),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项目可获得的
分配金额为5,773,909.71元(税前)。经公司财务查询,上述款项已于2026年5月22日到账。
2、本次合兴基金同时对东鹏饮料项目和爱慕股份项目股票减持取得的收入
进行了分配,公司可获得的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6,192,423.06元(税前),其中东鹏饮料
项目分配可获得投资收益共计15,747,928.75元(税前),爱慕股份项目分配可获得投资收益4
44,494.31元(税前)。经公司财务查询,上述款项已于2026年5月22日到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东鹏饮料项目投资本金共计19,309,238.62元,投资收益
共计340,407,414.37元;公司已收回爱慕股份项目投资本金共计7,999,600.02元,投资收益共
计2,058,065.08元;公司已收回巴比食品项目投资本金共计28,998,550.00元,投资收益共计3
1,154,59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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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重要合同
──────┴──────────────────────────────────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
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兴(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入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兴基金”或“有限合伙”),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
.99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
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合兴基金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兴(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修改为
:有限合伙人首次出资之日起十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
〈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6)。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
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合兴基金普通合伙人加华裕丰(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兴(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修改为
: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至2029年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9)。
二、本次拟签订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限合伙的现金管理及平准资金处理事宜拟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一)关于现金管理事宜:
1、《合伙协议》第1.1.23条原约定为:
1.1.23被动投资,指存放银行以及自本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收益的行为。
现修改为:
1.1.23被动投资,指对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
付及预留的现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自本有限合伙所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收益的行为;“现金管
理”包括存放银行、购买国债、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稳健型银
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稳健型投资产品。
2、《合伙协议》第7.3条原约定为:
7.3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可以以
被动投资方式进行管理,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能用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现修改为:
7.3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及预留的现金,
可以进行现金管理,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能用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3、《合伙协议》第9.3.1条原约定为:
9.3.1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应于取得之时按照本合伙协议
第9.3条的约定进行分配,但有限合伙因投资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投资组合公司退回的投
资款项不在此列。
现修改为:
9.3.1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为免疑义,现金管理不构成此
处再投资),应于取得之时按照本合伙协议第9.3条的约定进行分配,但有限合伙因投资中止
或终止等原因取得的投资组合公司退回的投资款项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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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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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建文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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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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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
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
司2025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及时
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
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
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数量503人、签署过证券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230余人。
(7)2025年度经审计总收入77870.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7512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
9585.26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上市公司审
计收费5851.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中审亚太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9490.1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及审理中的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1)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2)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2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及3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
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3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与上一期相比变化超过20%,主要系公司与中审亚太基于公司的业务规
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参考市场定价原则,初步商议决定,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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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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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
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
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保险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
任人员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董高责任险”)。大致方案如下:1、投保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
3、赔偿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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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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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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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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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
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提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
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余
额410096240.19元;2025年度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483086.07元,合营企业投资
收益转未分配利润109223184.46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
盈余公积金0元;公司2025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71836338.58元。
母公司口径: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813383220.42元;2025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36428
045.91元,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转未分配利润109223184.46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886
178358.97元。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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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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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
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周
建文先生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津贴。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如下:(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任期内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
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外部董事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外部董事不在公司计发薪酬
,不另行领取津贴。
(3)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董事
①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或者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所任公司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等,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②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按年薪
标准的50%分月发放。
③绩效薪酬原则上比例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
钩,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结算支付。具体发放时间和标准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
为准。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
照其所任公司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
(2)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按
年薪标准的50%分月发放。
(3)绩效薪酬原则上比例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
挂钩,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后结算支付。具体发放时间和标准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
果为准。
(4)中长期激励是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中长期激
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
另行确定。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子公司董事、监事的,均按本薪酬方案执行
,不重复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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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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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
类或低风险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下同)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202
6年度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含
)人民币3亿元。
3、委托理财方式: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
风险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委
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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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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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
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5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7955.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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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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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
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戴小艳女士(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戴小艳女士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戴小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戴小艳女士当选
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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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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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建文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6人,代表
股份55438027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75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163人,代表股份数6812087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153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486259400股,占
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225%。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63人,代表股份数6812087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32%。
2.公司部分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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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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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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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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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较大分歧,因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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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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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和2025年9月16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迟家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公
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迟家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迟家方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2025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迟家方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获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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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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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44916376股,占注销前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的3.89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2000200股变更为11070838
24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12月9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东方”)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6984.00万股,持股比例将由23.42%被动增加至24.37%;
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1641.92
万股,持股比例将由18.79%被动增加至19.55%。中国东方和卓越投资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
数量的变化但触及1%的整数倍,且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并且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
权也未超过30%。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
际控制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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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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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公司回购的44
9163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8)。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491637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4491637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1152000200股变更为1107083824股,注册资本将由1152000200元
减少至1107083824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1、债权申报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
2、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月11日(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31-81820261
5、邮政编码:410005
6、电子邮箱:dm@jiajiagroup.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相关文
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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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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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1年回
购股份方案中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2、拟注销股份数量:本次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4491637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3.899%。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152000200股减少为1107083824股,注册资本将由11
52000200元减少为1107083824元。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公司回购的449163
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4916376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44916376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等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鉴于公司已于2022
年11月11日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101676股
后的11158983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回购
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2022年11月11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45元/股调整至不超
过人民币8.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
22年12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已完成,公司自2022年1月7日首次实
施股份回购至2022年12月16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为449163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89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29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4.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981711.3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90)。
截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44916376股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若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
法予以注销。
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的44916376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的”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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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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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获悉,公司监事王杰
先生因突发疾病于2025年10月25日晚逝世。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杰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
悼,并向其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王杰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和义务,在保障公司监事会合规决策、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等方面尽
职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和努力深表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杰先生逝世后,公司监事会成员减少至2人,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或依法取消监事会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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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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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杨衡山先生、莫文科先生及独立董
事陶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62)。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
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谢子敬先生、姚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
同意提名迟家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迟家方先生暂
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陶浩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董事会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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