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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金财(0026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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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57 中科金财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鑫信托·睿科308 │ 28000.00│ ---│ ---│ 27720.00│ 683.30│ 人民币│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 │ │ │ │ │ │ │合同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互联网金融云中心 │ 6880.49万│ 228.82万│ 6880.49万│ 100.00│ 37.27万│ 2019-03-31│ ├─────────┼──────┼─────┼─────┼─────┼─────┼──────┤ │互联网金融云中心 │ 3.88亿│ 228.82万│ 6880.49万│ 100.00│ 37.27万│ 2019-03-31│ ├─────────┼──────┼─────┼─────┼─────┼─────┼──────┤ │智能银行研发中心 │ 8000.00万│ 0.00│ 0.00│ 0.00│ 0.00│ ---│ ├─────────┼──────┼─────┼─────┼─────┼─────┼──────┤ │增资安粮期货 │ 2.54亿│ 0.00│ 2.54亿│ 100.00│ 1153.08万│ 2015-05-2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5亿│ 0.00│ 2.35亿│ 100.00│ 0.00│ ---│ ├─────────┼──────┼─────┼─────┼─────┼─────┼──────┤ │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0.00│ 4.70亿│ 4.70亿│ 0.00│ 0.00│ ---│ │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沈飒 936.00万 2.75 33.88 2023-10-11 陈绪华 811.00万 2.56 --- 2015-12-23 天津滨河数据信息技术有限 700.00万 2.07 --- 2017-11-15 公司 ───────────────────────────────────────────────── 合计 2447.00万 7.3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10-11 │质押股数(万股) │93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88 │质押占总股本(%) │2.75 │ ├────────┼──────────────┴────────┴──────────────┤ │股东名称 │沈飒 │ ├────────┼──────────────────────────────────────┤ │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09 │质押截止日 │2026-10-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09日沈飒质押了936.0万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科金│天津中科金│ 0.0000│人民币 │2020-05-06│2022-05-06│连带责任│否 │否 │ │财科技股份│财科技有限│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9-03│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37653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2024-08-21│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7037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4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3、截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 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0089032股减少至340051995股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037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 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 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 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 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作,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上 市日为2023年9月19日。 6.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037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合同解除或终止、或期满未续约的,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037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037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47%,占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8.10元/股。 本次回购事项涉及的资金总额为原激励对象按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的回购金额29 9999.70元,回购总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 4)第217002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办结上 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 2024-06-28│其他事项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前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03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037股,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 .4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0089032股减少至34005199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340089032元变更为340051995元,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 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内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 联系人:王姣杰、姜韶华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电子邮箱:zkjc@sinodata.net.cn 邮政编码:100101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6-06│股权回购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037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 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 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 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 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作,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上 市日为2023年9月19日。 ──────┬────────────────────────────────── 2024-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 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 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中科金财及下属控股公司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 ,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投资期限: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全部为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 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投资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4-04-26│对外担保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公司、各级 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同意公司和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 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前的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公司)。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与对象 发行方式采用小额快速融资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 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26│其他事项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截至2023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83名、注册会计师82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名; (7)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 155.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万元; (8)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万元,资产均值159 .39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 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职业 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 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 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 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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