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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0026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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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58 雪迪龙 更新日期:2026-08-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2-29│ 20.51│ 6.49亿│ ├───────────┼───────────┼───────────┼───────────┤ │可转债 │ 2017-12-27│ 100.00│ 5.0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雪迪龙 │ 2630.09│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 3.35亿│ 91.05万│ 7041.03万│ 21.02│ 0.00│ 2023-12-27│ │合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3亿│ 4.83亿│ 4.83亿│ 100.00│ 0.00│ ---│ │含现金管理收入) │ │ │ │ │ │ │ ├─────────┼──────┼─────┼─────┼─────┼─────┼──────┤ │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 1.85亿│ 33.55万│ 2809.34万│ 15.19│ 117.60万│ 2023-12-27│ │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27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雪迪龙”,其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雪迪龙环境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计划扩充现有经营规模和场地,为支│ │ │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 │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 │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雪迪龙环境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再通过雪迪龙环境科技以其│ │ │自有资金35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进行增资,用于实施环境管家项目,该项目具│ │ │体使用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增资后,雪迪龙环境科技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 │ │,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江西雪迪龙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雪迪龙环境科│ │ │技仍持有其100%股权,江西雪迪龙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6-03-27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西雪迪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西雪迪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雪迪龙”,其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雪迪龙环境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计划扩充现有经营规模和场地,为支│ │ │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 │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 │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雪迪龙环境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再通过雪迪龙环境科技以其│ │ │自有资金35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进行增资,用于实施环境管家项目,该项目具│ │ │体使用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增资后,雪迪龙环境科技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 │ │,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江西雪迪龙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雪迪龙环境科│ │ │技仍持有其100%股权,江西雪迪龙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5-11-05 │交易金额(元)│5426.67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土地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买方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的议│ │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 │)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拟新增色谱和质谱生产线;根据国家“双│ │ │碳”战略,新增碳监测、碳计量系统及工艺过程仪表分析的生产研发,包括色谱、光谱及质│ │ │谱分析仪等多个系列产品。投资资金将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仪器仪表生产研发中心及生产│ │ │线建设、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资金使用情况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 │ │权并投资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5-0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 │10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 │布的相关公告。 │ │ │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 │ │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签发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 │ │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京规自挂函(昌)工业〔2025〕008号),确认公司为回龙观国 │ │ │际信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CP01-0801-0047地块M1一类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的竞得人,成交价款为人民币54266668元。公司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签│ │ │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京规自昌出〔合〕字(2025)第0013号│ │ │)等文件。 │ │ │ 三、竞得宗地的基本情况 │ │ │ 1、土地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 │ │ │ 2、宗地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M1) │ │ │ 3、宗地总面积为14273.404平方米 │ │ │ 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35683.510(地上)平方米 │ │ │ 四、合同主要内容 │ │ │ 1、合同双方 │ │ │ 出让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 │ │ 受让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出让方式:挂牌 │ │ │ 3、宗地类型:独立 │ │ │ 4、出让价款:人民币54266668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6│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结合公司 实际信息披露工作需要,自2026年5月15日起,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自2026年5月15日起,公司所有公 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为了满足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雪迪龙”或“子公 司”)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其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拟对江西 雪迪龙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0.08%,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 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9453.7695万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57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7080.396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2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76人,代表 股份数量为2373.373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3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545.179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 3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 2026-03-27│增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雪迪龙”,其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雪迪龙环境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计划扩充现有经营规模和场地,为支持子公 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雪迪龙环境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再通过雪迪龙环境科技以其自有资 金35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西雪迪龙进行增资,用于实施环境管家项目,该项目具体使用金 额以实际情况为准。增资后,雪迪龙环境科技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公司仍持 有其100%股权;江西雪迪龙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5500万元,雪迪龙环境科技仍持有其10 0%股权,江西雪迪龙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397.08 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28.74万元(注: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和非证券业务 ,证券业务收入中包含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前述两项收入互相包含。)2025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福登,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 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202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 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6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7家 ,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2026-03-27│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 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缑冬青女士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2025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实行年薪制,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因其担任 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 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 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 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 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 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交董事会批准后浮动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 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的稳定,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 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公司总 体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等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 (2)兼任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 酬规定领取,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3)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董事薪酬; (4)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2、独立董 事 公司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独 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 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 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公司总体业绩目标完成 情况等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4、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单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董事单项奖励由股东会表决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单项奖励由 董事会批准。5、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 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6、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1、上述年薪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 入,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年 薪、绩效年薪中统一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3、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 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 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 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2025年度,公司累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34109241.76元。 2.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225788.95元,核 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3910.00元,核销合同资产340909.63元,合计9630608.58元。 ──────┬────────────────────────────────── 2026-03-27│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全资子公司雪迪龙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雪迪龙”)及北京雪迪龙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能源”)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3%,实 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本次被担保方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子公司业 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拟对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向银行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3% ,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全资子公司须在各自审议通过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由于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 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 2026-03-27│对外担保 ──────┴──────────────────────────────────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 足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拟 对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环境科技”)、郑州尚蜂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尚蜂”)、广州华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鑫 ”)、北京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准检测”)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7%,实际担保金额 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全资子公司须在各自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 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1、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3-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会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1-22│股权回购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 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 告号:2024-00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剩余已回购股份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8856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77%,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60)。公司于2026年1月20 日首次减持了上述减持计划的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1月21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 暨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6-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在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应当停止出售行为,并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4885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 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公司本期回购 股份期限已于2024年5月7日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24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6.25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12734.11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为5.38元/股。公司实 际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 毕。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号:2024-027)。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 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3576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1%,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 025年11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 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结果的公告》(公告号:2 025-040),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实施了减持计划,截至2025年8月29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357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51556838.51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8.57元/股,成交最 低价为7.92元/股,成交均价为8.11元/股。 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通过北京雪迪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885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7%。 ──────┬────────────────────────────────── 2026-01-1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6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雪迪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10│委托理财 ──────┴────────────────────────────────── 1、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 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9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合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 投资期限,尽管使用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中风险及以下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的本金保 障存在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为继续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9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 等,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本次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90亿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 .7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于2026年1月9日到期。截至到期日,公司有10.68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产品尚未到期。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由于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为提高公司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相关审批额度内,拟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争取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三)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9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合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 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根据实际资金状况选择合适的产品期限,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财务总监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1-10│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月9日届 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1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选举白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白英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 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六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白英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白英,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1993年7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993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北京 大钟寺农工商公司,负责产品开发、行政管理、质量管理工作;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任北 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生产工厂生产管理部经理,负责生产管理工作。2010年8月至2 023年1月,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生产管理部经理;20 23年1月至2025年9月,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雪迪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生产工厂厂长;2025年9月至今任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 截至披露日,白英女士未持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1315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0021%。白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白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5-12-24│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号:2025-01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 近期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雪迪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周志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王芳接替周志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 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刘晶静,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晶 静、王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殷宪锋。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202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1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5-12-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01月0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会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1-12│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会议同 意公司放弃合资公司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资公司增资概述 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合资公司”)为公司 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30.7692%股权。近日,公司收到创新中心拟增加注册资本并引进投资 者的相关通知,创新中心拟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投资方,其中北 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创新中心本次增 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对创新中心的持股比 例将由30.7692%下降至16.6667%,创新中心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 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0-20│对外担保 ──────┴──────────────────────────────────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鑫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华鑫”) 业务开展需要,根据该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公司拟对该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 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0.39%,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 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0-20│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拟参与竞拍以挂 牌方式受让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公司取得上述 土地使用权后,将在该地块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 体投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 建设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拟新增色谱和质谱生产线;根据国家“双碳”战略,新增碳监测、碳 计量系统及工艺过程仪表分析的生产研发,包括色谱、光谱及质谱分析仪等多个系列产品。投 资资金将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仪器仪表生产研发中心及生产线建设、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 资金使用情况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长期发展战略,有 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市场地位,能够为公司下一阶段的高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 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土地摘牌、协议签订、项目建设、环评等相关事宜。本次投资事 项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北京市昌平区 2、规划用途:M1一类工业用地 3、土地面积:约21.41亩 4、规划建筑总面积:约3.57万平方米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具体名称以项目备案名称为准) 2、实施主体:公司 3、实施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4、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建设内容:新增色谱和质谱生产线;根据国家“双碳”战略,新增碳监测、碳计量系 统及工艺过程仪表分析的生产研发,包括色谱、光谱及质谱分析仪等多个系列产品。 ──────┬────────────────────────────────── 2025-09-1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5-08-30│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1年10月26日及2021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更新 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96)等公告。 2、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00 .424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6.70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北京雪迪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 成的公告》(公告号:2021-105)。 3、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更新后)》等相关 规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全部成就,同意于2022年12月28日予以全部 解锁,解锁数量为1000.424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号:2022-064)。 4、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更新后)》等相关 规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7日。经过两次延期,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一年的公告》(公告号:2024-040)。 5、2025年8月22日,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1年员工 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数量为99.19 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 99.1947万股已全部出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全部出售完毕,合计出售股票数量为1000.42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出售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 与展期后的存续期一致。根据《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将按规定终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2025-08-30│股权回购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 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 书》(公告号:2024-00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 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357,6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31)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减持回购 股份暨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5-0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百分 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在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时,应当停止 出售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357,51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 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公司本期回 购股份期限已于2024年5月7日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24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最高成交价为6.25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512,734.11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为5.38元/股。 公司实际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实施完毕。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 公告》(公告号:2024-027)。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及结果情况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357,51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51,556,838.51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 最高价为8.5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92元/股,成交均价为8.11元/股。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2025-08-30│其他事项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 17年4月1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5日和2017年4 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发布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17-017)和《北京雪迪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告。 2、截至2017年7月11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6.502元/股,购买数量为6073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1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号:2017-052)。 3、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 股计划时起计算,即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2日。经过五次延期,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7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 期两年的公告》(公告号:2025-004)等公告。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 出售完毕,合计出售股票数量为6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 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 与展期后的存续期一致。 根据《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相关 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将按规定终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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