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58 雪迪龙 更新日期:2025-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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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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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 │ 0.00│ ---│ ---│ 6052.9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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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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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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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 3.35亿│ 91.05万│ 7041.03万│ 21.02│ 0.00│ 2023-12-27│
│合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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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3亿│ 4.83亿│ 4.83亿│ 100.00│ 0.00│ ---│
│含现金管理收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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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 1.85亿│ 33.55万│ 2809.34万│ 15.19│ 117.60万│ 2023-12-27│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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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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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3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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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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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郑州尚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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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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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郑州尚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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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郑州尚蜂环境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尚蜂”)为公司重要区域二级全资子公司之一,旨在辐射周边区│
│ │域开展业务,通过本地招聘、本地管理、本地服务,聚焦区域资源,深耕区域业务,为客户│
│ │提供更便捷更周到的服务。郑州尚蜂由于业务拓展需要,需增加注册资本。 │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 │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0万元对郑州尚蜂 │
│ │增资,增资后其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环境科技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郑 │
│ │州尚蜂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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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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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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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全资子公司雪迪龙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雪迪龙”)及北京雪迪龙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能源”)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6%,
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本次被担保方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雪迪龙及
环境能源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
源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拟对香港
雪迪龙及环境能源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占公
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6%,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
全资子公司须在各自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香港雪迪龙及环境能源资产负
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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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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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
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
失的资产予以核销。2024年度,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7191139.01元。
2.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994781.05元,
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707.20元,合计1806548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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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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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30882.3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06.92万元
(注:审计业务收入中包含证券业务和非证券业务,证券业务收入中包含审计业务和非审
计业务,前述两项收入互相包含。)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该所执业
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数量7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202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数量1个。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宪锋,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20余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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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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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
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缑冬青女士、谢涛先生回避表决;同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实行年薪制,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不因
其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
制,其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
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
交董事会批准后浮动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
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主动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公司内部董事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
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准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由股东大会批准后浮动发放。公司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只领取固定基本年薪。在公司同时担任
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
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在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及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
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其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具体发放安排以公
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原则上按月
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目
标责任书为基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
情况进行考核,由董事会批准后浮动发放。
5、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单项奖励,作为
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董事、监事单项奖励由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单项奖励由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6、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
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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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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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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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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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预测,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
龙环境科技”)及其子公司江西雪迪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雪迪龙”)、郑州尚蜂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尚蜂”),北京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准
检测”),北京雪迪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信息科技”),广州华鑫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鑫”),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
不超过33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8%,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
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全资子公司须在各自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本次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项目担保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
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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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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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合资子公司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水木未来(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6,500
万元,合资公司将重点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科学仪器整机和零部件攻关、国产仪器验评推广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号:2025-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BNRTU1Y
2、名称: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5层5014号-1085号(集群注册,住所使用期限到2
027年2月26日)
5、法定代表人:郭春龙
6、注册资本:6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5年02月2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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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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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卓立汉光”)、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未来”)、北京聚
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睿众邦”)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
器创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合资公司
”)。创新中心将重点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科学仪器整机和零部件攻关、国产仪器验评推广等
。创新中心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创新中心注册资本的
30.7692%;卓立汉光及水木未来各出资2000万元,各占创新中心注册资本的30.7692%;聚睿众
邦出资500万元,占创新中心注册资本的7.6923%。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与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合资公司将重点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科学仪器
整机和零部件攻关、国产仪器验评推广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使用自有资
金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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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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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鑫申
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广州华鑫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简称“广州华鑫”)业务开展需要,根据该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测,公司
拟对该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占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8%,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
次担保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项目担保
期限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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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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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
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7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合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
投资期限,尽管使用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中风险及以下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的本金保
障存在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继续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73亿元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
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实施相
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本次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73亿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7
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于2025年1月9日到期。截至到期日,公司有6.92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产品尚未到期。
(一)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效率和效益,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相关审批
额度内,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争取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三)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12.73亿元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合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
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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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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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迪龙”)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5年4月22日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27.43元/股,购买数量为915
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5年4月2
3日至2017年4月22日。
经过六次延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4月22日。截至本公告日,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
的,则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025年1月7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已面向第一期持有人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召开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两年的议
案》。第一期持股计划持有份额总数为324份,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持有人共113人,代表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188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58.02%,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规定。调查结果为同意177份,占
参与调查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4.15%;反对3份,占参与调查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6
0%;弃权8份,占参与调查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4.26%。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两年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根据雪迪
龙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
两年,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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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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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002
万元,以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于2017年7月11日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16.502元/股,购买
数量为6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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