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63 普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3-06│ 30.00│ 12.59亿│
├───────────┼───────────┼───────────┼───────────┤
│增发 │ 2014-11-13│ 13.01│ 10.57亿│
├───────────┼───────────┼───────────┼───────────┤
│增发 │ 2015-08-27│ 4.88│ 3.31亿│
├───────────┼───────────┼───────────┼───────────┤
│增发 │ 2015-09-09│ 5.55│ 1.06亿│
├───────────┼───────────┼───────────┼───────────┤
│增发 │ 2017-04-19│ 6.81│ 5.7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信证券资管聚利稳│ 4000.00│ ---│ ---│ 4093.82│ 93.82│ 人民币│
│享288号FOF单一资产│ │ │ │ │ │ │
│管理计划 │ │ │ │ │ │ │
├─────────┼─────┼─────┼─────┼─────┼──────┼──────┤
│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 3575.99│ ---│ ---│ 4014.17│ 93.86│ 人民币│
│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财富安享109号FOF90│ 3000.00│ ---│ ---│ 3252.63│ 49.13│ 人民币│
│1CXW │ │ │ │ │ │ │
├─────────┼─────┼─────┼─────┼─────┼──────┼──────┤
│粤财信托·随鑫益6 │ 3000.00│ ---│ ---│ 3033.09│ 33.09│ 人民币│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 │ │
├─────────┼─────┼─────┼─────┼─────┼──────┼──────┤
│中银理财-稳富双债 │ 3000.00│ ---│ ---│ 3023.78│ 23.78│ 人民币│
│策略6个月持有期固 │ │ │ │ │ │ │
│收理财产品 │ │ │ │ │ │ │
├─────────┼─────┼─────┼─────┼─────┼──────┼──────┤
│外贸信托-信恒1号3M│ 3000.00│ ---│ ---│ 3022.99│ 64.42│ 人民币│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 │ │ │
├─────────┼─────┼─────┼─────┼─────┼──────┼──────┤
│华鑫信托·信益嘉9 │ 3000.00│ ---│ ---│ 3018.30│ 18.30│ 人民币│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 │ │
├─────────┼─────┼─────┼─────┼─────┼──────┼──────┤
│建信理财嘉鑫(稳利)│ 3000.00│ ---│ ---│ 3006.87│ 6.87│ 人民币│
│法人版固收类按日开│ │ │ │ │ │ │
│放式产品第29期(广 │ │ │ │ │ │ │
│东专享)1 │ │ │ │ │ │ │
├─────────┼─────┼─────┼─────┼─────┼──────┼──────┤
│中信证券资管信信向│ 3000.00│ ---│ ---│ 3003.90│ 3.90│ 人民币│
│荣尊享65号FOF单一 │ │ │ │ │ │ │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广发银行(冬韵臻礼)│ 3000.00│ ---│ ---│ 3000.00│ 0.00│ 人民币│
│"物华添宝"G款2025 │ │ │ │ │ │ │
│年第240期人民币结 │ │ │ │ │ │ │
│构性存款(挂钩黄金 │ │ │ │ │ │ │
│现货欧式二元看涨)(│ │ │ │ │ │ │
│机构版)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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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佛山狮山镇博爱调蓄│ 4.39亿│ ---│ 4.65亿│ 105.79│ ---│ 2016-12-31│
│湖湖岸建设工程BT项│ │ │ │ │ │ │
│目等 │ │ │ │ │ │ │
├─────────┼──────┼─────┼─────┼─────┼─────┼──────┤
│支付冯钊华等博睿赛│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0.00│ 2016-12-31│
│思原股东部分现金对│ │ │ │ │ │ │
│价 │ │ │ │ │ │ │
├─────────┼──────┼─────┼─────┼─────┼─────┼──────┤
│支付安瑞泰等宝盛科│ 1.35亿│ 0.00│ 1.60亿│ 118.91│ 0.00│ 2017-06-30│
│技原股东现金对价 │ │ │ │ │ │ │
├─────────┼──────┼─────┼─────┼─────┼─────┼──────┤
│区域营运中心建设项│ 1.35亿│ ---│ 1.35亿│ 100.44│ ---│ 2015-12-31│
│目 │ │ │ │ │ │ │
├─────────┼──────┼─────┼─────┼─────┼─────┼──────┤
│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 1.50亿│ ---│ 1.53亿│ 101.64│ 3056.30万│ 2016-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1638.18万│ 1983.27万│ 1983.27万│ 121.07│ 0.00│ 2018-12-31│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 3288.40万│ 2357.52万│ 3633.49万│ 110.49│ ---│ 2018-12-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00亿│ ---│ 3.01亿│ 100.47│ ---│ ---│
├─────────┼──────┼─────┼─────┼─────┼─────┼──────┤
│优化债务结构、偿还│ 4.90亿│ 3.90亿│ 4.90亿│ 100.00│ ---│ ---│
│金融机构借款 │ │ │ │ │ │ │
├─────────┼──────┼─────┼─────┼─────┼─────┼──────┤
│支付购买博睿赛思10│ 1.33亿│ ---│ 1.33亿│ 100.00│ ---│ ---│
│0%股权的第三期现金│ │ │ │ │ │ │
│对价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1亿│ 1.92亿│ 1.92亿│ 10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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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普邦园│四川深蓝环│ 2500.00万│人民币 │2020-12-25│--- │连带责任│否 │否 │
│林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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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四川深蓝环│ 1700.00万│人民币 │2021-01-13│--- │连带责任│否 │否 │
│林股份有限│保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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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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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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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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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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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
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8000.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9.2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1481
9.44万元,占总金额的82.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
涉案金额为3181.35万元,占总金额的17.67%。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
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
行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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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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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锦邦公司”)作为原告,就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
”)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锦邦公司近日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豫01民初234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主体
原告: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一: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原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市政管理局)
被告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起诉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于2017年4月19日签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
P项目合同”),项目初始估算投资总额约33亿元。后续双方分别于2021年、2022年签订对应
补充协议,对项目范围及投资规模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约10.49亿元,包含159个单
体子工程。截至本案起诉之日,案涉159个单体子工程均已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其中107项已通
过被告方验收,剩余52项已完工待验收,原告已全面履行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建设
义务。
项目本应于2022年4月18日正式进入运营维护期,因被告方前期工程准备不足、相关手续
办理滞后等原因,项目实际于2023年4月18日正式启动运维工作。运维期间,原告严格按照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市政绿化行业运维标准,全面履行运维义务,确保项目设施始终保持符合合同
约定的可用状态,在双方发生争议前顺利通过被告方各年度相关运维考核。但被告一作为案涉
项目的核心付款义务主体,自各子项目应付款之日起就未能及时足额支付,长期、严重拖欠可
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经原告多次出具书面催告函、上门沟通等方式催收,仍未履行
付款义务。因被告一长期欠付原告服务费,导致原告日常运营困难、项目业务停滞,无法保证
项目正常运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告一欠付金额已超1亿元,该行为已构成违约。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依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于2025年5月6日向被告一发
出《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函》,被告一于2025年7月29日
回函确认,同意解除案涉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据此,案涉系列合同已于2025年7月29日依
法解除。合同解除后,被告一和被告二应就其违约行为及法定、约定义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被告一是被告二的内设职能部门,被告一以自身名义与原告签订案涉PPP项目合同及补充
协议、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实施违约行为,系代表被告二行使行政管理及合同履约职权的职务
行为,其行为后果依法应由被告二承担。同时,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设立主体,对被告一的履
职行为具有监督、管理职责,其明知被告一不具备独立责任能力,仍允许其以自身名义签订并
履行案涉PPP项目合同,且对被告一的违约行为未及时纠正、未履行付款义务,应对被告一的
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一于2017年4月19日签订的PPP项目合同、2021年和2022年
签订的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于2025年7月29日解除;
(2)请求判决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PPP项目提前终止补偿款暂计4亿元(该金额为
暂估值,最终以司法鉴定确定金额为准);
(3)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2025年7月29日前欠付的可用性服务费7544.26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439.44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2025年7月29日前运维绩效服务费5842.29万元
及逾期付款利息449.97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2025年7月29日后原告为维护159个子项目正常
运营支出的临时运营维护费用1765.33万元(费用金额最终以司法鉴定金额为准);
(6)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赔偿因其逾期付款导致中国工商银行南阳路支行起诉原告
而承受的损失2205.69万元;
(7)请求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超期养护费用4959万元;
(8)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赔偿因案涉PPP项目投资承建范围由约33亿元缩减至约10.49亿
元,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计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为准);
(9)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赔偿因怠于履行PPP项目合同义务造成原告向施工单位支付逾期
付款利息损失暂计984万元(以施工单位主张实际产生的逾期付款利息为准);
(10)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原告支付为郑州市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会等而支出的临时绿化费用1089.81万元;
(11)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将其违法违约扣划原告的履约保证金500万元退还给原告,并
赔偿原告因被告违法划扣而产生的各项损失暂计11.60万元;
(12)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
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司法鉴定费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合计67291.4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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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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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可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低风险承诺
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
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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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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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含子公司)于2025年末对应收账款、合同资
产、存货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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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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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凡在2026年5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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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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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
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
、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及环境等情况,建
立持续、稳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通过合理、可行的制度性安排,保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利
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
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
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条件和具体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
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
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经营发展良好时,根据经营需要及业绩增长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发放
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
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周期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一般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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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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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
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
次拟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
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
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关系。
3、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
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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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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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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