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70 国盛金控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百融云 │ 33.93│ ---│ ---│ 10.50│ -0.13│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本公司营运资金│ ---│ 4236.50万│ 1.12亿│ ---│ ---│ ---│
├─────────┼──────┼─────┼─────┼─────┼─────┼──────┤
│补充子公司营运资金│ ---│ 800.00万│ 18.28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6-22 │
├──────┼────────────────────────────────────────┤
│关联方 │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净资本实力,优化负债结构,拟│
│ │向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开发”)借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次级债│
│ │务。 │
│ │ 2.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交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路│
│ │开发为江西交投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
│ │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务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朝东先生、陆箴侃先生、欧阳罗先生、刘详扬先生对该议案回│
│ │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进行此项关│
│ │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
│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江西交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江西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交投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12亿 16.11 100.00 2019-12-27
西藏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万 1.81 16.61 2020-07-22
深圳前海财智远大投资中心 2900.00万 1.50 11.22 2020-03-13
(有限合伙)
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 1000.00万 0.52 6.97 2020-05-26
(有限合伙)
─────────────────────────────────────────────────
合计 3.86亿 19.94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盛金融控│国盛证券资│ 2.00亿│人民币 │2022-12-27│2023-12-26│一般保证│否 │否 │
│股集团股份│产管理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5-08│其他事项
──────┴──────────────────────────────────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
司来函,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罗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王志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罗希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
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2025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罗希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王志刚先生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志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刚先生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
罗希先生简历
罗希先生,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
士。曾任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财务部会计,江西省高技术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项
目经理、副经理、风控总监,江西大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江西
江投资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省江投
尽调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4-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75人;
(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500人;
(8)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包括证
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9)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家(含H股);
(1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1亿元;
(12)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舒佳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次。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汪鹏,拥有注册会
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次。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赖华林,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不超过上述费用范围内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和内容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
2025-04-22│仲裁事项
──────┴──────────────────────────────────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4年9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就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雪松信托”)应履行仲裁裁决事项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将仲裁事项强制执行进展等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强制执行的背景等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南昌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案号:(2022)洪仲案裁字第0
231号)(以下简称“《裁决书》”),南昌仲裁委裁决雪松信托以1元的总价格向公司转让其
所持公司全部股份311734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并向公司支付人民币690644029.6
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39)。
因雪松信托未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向南昌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对雪松信托就《裁决书》裁决事项进行强
制执行。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南昌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赣01执691
号),南昌中院认为公司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24)赣01民特15
9号),南昌中院受理了申请人雪松信托向南昌中院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雪松信托申
请撤销南昌仲裁委作出的(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赣01民特15
9号),南昌中院驳回雪松信托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诉
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和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以下简称“本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公
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析性复核,对相关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或
计提减值损失。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应收款项、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424.5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0242.38万元。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2025-04-22│其他事项
──────┴──────────────────────────────────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制定
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坚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公司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刻把握金
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积极发挥资本中介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理念、能力和质效,在
支持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中实现公司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坚持“深耕江西、服务
全国”发展理念,公司将通过实施吸收合并国盛证券,更加聚焦证券主业,提升国盛证券的品
牌效应优势,全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质效。紧紧围绕江西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
战略”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和企业上市“映山
红行动”升级工程,努力争当“金融赣军”排头兵,为江西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贡献更大国盛力量。利用国盛证券分支机构基本覆盖江西省内各县区优势,服务好江西本土
群众、企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在本地区内形成勇于担当、高效专业、独具特色的国盛品牌。主
动参与江西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解决方案,
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二、坚持业务转型升级,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公司将坚持按照关于经济金融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大改
革创新力度,加快业务转型,深化业务协同升级。充分挖掘国盛证券自身比较优势,聚焦特色
化、精品化业务体系建设,提升特色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国盛证券将充分发挥研究业务优势,秉持优势带动策略,推动对内协同和对外服务双轮驱
动,积极探索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强落实“研究+”机制,赋能各业务条线发展:对内
加强协同,为公司经纪、自营、资管等条线提供研究支撑,赋能投行上下游全产业链;对外发
挥智库作用,为江西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建议。大投行业务条线
,结合股东背景、区域优势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实现投行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一方面,要充分激发分支机构的积极性,以项目协同为突破,深耕江西本土市场,拓展业务广
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开辟业务新赛道。通过持续业务战略深度协同形
成合力,积极关注探索科技应用,不断提升国盛证券金融服务核心竞争力。
三、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增进投资者交流和价值认同
公司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确保所有股东公平获取信息。公司将以投资
者关注为导向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持续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坚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
底线,充分、及时提示公司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帮助投资者作出有效的价值判断和投
资决策,通过信息披露传递资本市场关切,传递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将继续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多渠道、全方位扎实推进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投资者能够与公司充分交流,帮助投资者全
方位、多角度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构建了公告、电话咨询、深交所“互动易”互动平台、电子
邮件及会议现场交流、业绩说明会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沟通,促进意见交流。开展各项工作来
加深投资者对业务经营和发展前景的了解,积极促进自身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同时公司重视
吸纳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资者享有畅通公正的渠道获取信息,全面积极提升投资者对
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
2025-04-22│其他事项
──────┴──────────────────────────────────
1.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67413149.31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0135791.70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130599887.63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1098884.30元。2024年度末公司实
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70135791.70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
2025-04-17│股权冻结
──────┴──────────────────────────────────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
信托”)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
──────┬──────────────────────────────────
2025-03-22│企业借贷
──────┴──────────────────────────────────
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为支持其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30%)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信基金”)日常经营,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
为12个月,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10%/年。
2.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本次国盛证券向江信基金提供借款,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借款也未提供相应担保,存在一
定风险。国盛证券将密切关注江信基金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
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为履行主
要股东责任,向其参股公司江信基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借款,在借款额度内分
次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自该笔借款付至收款账户之日起算;年
利率为固定利率3.10%/年,主要用于江信基金补充日常营运资金;授权国盛证券在本议案额度
内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借款会使国盛证券产生一定的现金流出,但不会影响公司及国盛证券的正常业务开展
和资金使用。本次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金额
国盛证券向江信基金出借资金额度¥150000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借款金
额以江信基金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根据江信基金申请,实际借款在借款额度内分次发放。
(二)借款用途
江信基金借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三)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经双方协商确定为固定利率3.10%/年。
──────┬──────────────────────────────────
2025-03-22│其他事项
──────┴──────────────────────────────────
一、注销事项概述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境外三家子公司的议案》。基于目前境外三家子公
司的实际经营,为加快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同意对GuoshengGlobalInvestmentLimited(中文
名称:国盛环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环球”)、GuoshengInternationalInvestmen
tLimited(中文名称:国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国际”)、GuoshengInternet
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中文名称:国盛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
互联”)进行清算并注销,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国盛环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uoshengGlobalInvestmentLimited(中文名称:国盛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BVIIslands
执行董事:刘公银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6日
股东构成:公司直接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末,国盛环球总资产1739206.77美元,负债为0美元,净资产1739206.77
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国盛国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uosheng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d(中文名称:国盛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
注册地:BVIIslands
执行董事:刘公银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3日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Guosheng(HongKong)InvestmentLimited(中文名称:国盛(
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香港”)持股100%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末,国盛国际总资产10000.00美元,负债29295.31美元,净资产-19295.3
1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国盛互联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uoshengInternet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中文名称:国盛互联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CaymanIslands
执行董事:刘公银
注册资本:1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6日
股东构成:国盛国际持股100%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末,国盛互联总资产为0美元,负债54903.99美元,净资产-54903.99美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2024-12-12│吸收合并
──────┴──────────────────────────────────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本次吸收
合并生效后,国盛证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将更名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
于国盛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月13日、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8)。
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