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71 龙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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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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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4-18│ 21.00│ 4.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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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3-12-25│ 16.60│ 4.6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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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4-24│ 8.85│ 6203.85万│
├───────────┼───────────┼───────────┼───────────┤
│增发 │ 2016-04-26│ 15.00│ 2.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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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6-05-16│ 17.19│ 3.36亿│
├───────────┼───────────┼───────────┼───────────┤
│增发 │ 2020-08-20│ 3.58│ 3.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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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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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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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电站阀门有限│ 21420.00│ ---│ 80.00│ ---│ 2098.5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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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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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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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27亿│ 15.13万│ 3.27亿│ 100.0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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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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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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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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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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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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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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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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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精仪精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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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担任董事职务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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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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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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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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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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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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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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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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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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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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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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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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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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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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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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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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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山建华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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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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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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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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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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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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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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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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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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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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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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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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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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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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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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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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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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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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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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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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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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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资产负债率│ 2.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在70%以下 │ │ │ │ │保证 │ │ │
│公司 │的全资子公│ │ │ │ │ │ │ │
│ │司、控股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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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资产负债率│ 9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股份有限│在70%以上 │ │ │ │ │保证 │ │ │
│公司 │的全资子公│ │ │ │ │ │ │ │
│ │司、控股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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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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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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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发展需要,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在山东省淄博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山东龙泉管道有限公司”(以市场
监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2、2026年7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龙泉管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结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市政设施管理;软件开发;建设工程施工。
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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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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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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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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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淄川支行”)申请了授信额度,上述授信由公司
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提供总额人民币1.5亿元的连
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新峰管业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4817470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尖山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付波
注册资本:56159.084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政设施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股权关系:新峰管
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9188.40万元,净资产164689.91万元,资产负债率43
.61%;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993.65万元,利润总额9001.34万元,净利润4746.99万元
。(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1275.66万元,净资产164000.77
万元,资产负债率40.21%;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271.45万元,利润总额-344.18万元
,净利润-735.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新峰管业与青岛银行淄川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52072026高保字
第00027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青岛银行淄川支行
保证人: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壹亿伍仟万元整。该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债权人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
029年6月10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
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
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3、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
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
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2)保证人有本合同约定相关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5%向债权
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6、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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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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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9日在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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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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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3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63.55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904%;
2、本次涉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6.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0元/股
,涉及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3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8元/股,涉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1.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2
元/股,本次回购价款共计为人民币3741750.00元;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3226346股变更为561590846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
退休,以及部分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3.5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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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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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2026年5月8日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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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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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回
购注销163.5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3226346股减少至561590846股,注册资本
将由人民币563226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159084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3226346股减少至56159084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6
3226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159084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6:302、债权申
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董事会办公
室
联系人:李文波、翟慎琛
电话号码:0510-68083296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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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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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及子公司审计报告,且根据《公司法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6605319.74元和资本公
积中资本溢价92617723.89元,两项合计189223043.6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
金弥补亏损的金额,以将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子公司江苏龙泉
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9205667.77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101782443.96元,两项
合计110988111.73元用于弥补江苏龙泉累计亏损,江苏龙泉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将弥补至-316
09342.66元;子公司辽宁龙泉管业有限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9188557.61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
价7863587.92元,两项合计17052145.53元用于弥补辽宁龙泉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金额,以将辽宁龙泉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
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
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
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将使
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或前述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或前述子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或前述子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
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或前述子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董事会办公
室
联系人:李文波、翟慎琛
电话号码:0510-68083296
电子邮箱:longquangd@163.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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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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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34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81%。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
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
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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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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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收回或转回,下同)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
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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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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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了授信额度,上述授信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提供总额人民币3.5亿元的连带保
证责任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新峰管业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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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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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前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2026年4月22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95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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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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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龙泉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龙泉”)、辽宁龙泉管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辽宁龙泉”)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000360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9,223
,043.63元,盈余公积96,605,319.74元,资本公积1,382,758,879.96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历年经营累计产生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公
积金来源于母公司盈余公积及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江苏龙泉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龙泉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010467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龙泉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5
97,454.39元,盈余公积9,205,667.77元,资本公积101,782,443.96元。
江苏龙泉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历年经营累计产生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
公积金来源于江苏龙泉盈余公积及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三)辽宁龙泉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辽宁龙泉管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
信审字(2026)第010468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辽宁龙泉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52,14
5.53元,盈余公积9,188,557.61元,资本公积53,034,800.00元。
辽宁龙泉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历年经营累计产生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
公积金来源于辽宁龙泉盈余公积及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方案如下:
1、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6,605,319.74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92,617,723.89元
,两项合计189,223,043.6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的金额,以将公
司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2、江苏龙泉拟使用盈余公积9,205,667.77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101,782,443.96元,
两项合计110,988,111.73元用于弥补江苏龙泉累计亏损,江苏龙泉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将弥补
至-31,609,342.66元;
3、辽宁龙泉拟使用盈余公积9,188,557.61元和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
7,863,587.92元,两项合计17,052,145.53元用于弥补辽宁龙泉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
补亏损的金额,以将辽宁龙泉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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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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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以及部分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3.55万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
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
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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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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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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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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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及其他
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24.2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00
万元。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潜在风险。
2026年3月31日,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泉股份”)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上述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
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及开展其他日
常经营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以上担保额度仅
为预计最高发生额,实际担保发生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担
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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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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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到期的保函等)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保理等
。在申请授信或办理融资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持有的自有房屋、建
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择优
选择金融机构并确定具体融资安排。
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
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确定具体授信机构、筹资方式及使用额度等事项,并办理融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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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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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
资金的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影响,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相
关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投资节奏。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购买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和筛选,投资品种为银行、
证券公司等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
生品交易投资。
4、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授权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本事项由
财务负责人牵头、财务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6、与受托方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
成关联交易。
7、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对经营的影响: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对财务的影响: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闲置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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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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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6)第000360号),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13,556,755.47元,未弥补亏损金
额为313,556,755.4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63,226,346.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5年度虽实现盈利47,469
,922.78元,但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所致。
三、应对措施
结合公司战略定位,公司将紧紧围绕“聚焦战略、稳健经营”经营主线,一方面抢抓国家
水利建设投资的机遇期,充分发挥PCCP领域头部企业的竞争优势,确保国家重大水利项目订单
落地,稳定经营基本盘;另一方面,持续在业务转型升级、资产结构优化、产品技术提升、组
织架构完善、服务能力提升及成本费用管控等方面发力,切实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聚焦市场开发与业务拓展,全力推动订单增长与结构优化;
2、深化双精益运营,落实总成本领先经营策略;
3、加强研发创新与质量管控,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
4、持续强化组织能力提升与人才体系建设,贯彻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5、健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体系,筑牢经营根基;
6、多维协同联动,推动生态式、赋能式业务模式持续落地;
7、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组织运营效率,体系化降本增效;
8、聚焦“流体输控”领域,积极培育第二增长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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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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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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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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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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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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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及内部管理的需要,经研
究决定,公司变更办公地址,并对投资者联系方式相应调整。为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官网、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的信息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亦同步更新。敬请
广大投资者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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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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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
额合计为17632.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
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6876.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
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756.14万元。
其中,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
除上述表格所列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其他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计24件,涉案
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下,合计约2351.24万元。其中,已结案、撤诉或已判决的案件为16件,
对应涉案金额合计约1585.96万元。
上述案件所涉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案件尚处于未开庭或未结案状态,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
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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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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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7,359.34万元,拟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821.22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进
行核销。本次拟核销金额合计871.69万元,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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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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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并于2025年10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前为:人民币563694346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陆拾玖万肆仟
叁佰肆拾陆元整)
变更后为:人民币563226346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叁佰贰拾贰万陆仟叁佰肆拾陆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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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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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80万股,占本次回购注
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30%;
2、本次涉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0元/
股,涉及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8元/股
,回购价款共计为人民币1011600.00元;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3694346股变更为563226346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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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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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为“框架+订单”模式,购买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发出采购工作指令,供应方应根
据合同约定及采购工作指令开展生产供货;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及2025年11月8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近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收到与中广
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防城港项目5、6号机组LOT44Ae常规岛合金钢及控铬钢管管件供应合
同》《台山项目3、4号机组LOT44Ae常规岛合金钢及控铬钢管管件供应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购买方: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防城港项目5、6号机组和台山项目3、4号机组LOT44Ae常规岛合金钢及控铬钢
管管件
计划交货期:防城港项目预计首批设备到货需求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台山项目预计首
批设备到货需求时间为2027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工作令为准。
签约合同价合计(含税):人民币伍仟零柒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伍角捌分(¥50,756
,655.58元)。该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格,仅作为开具履约保函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8086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三路18号中广核工程大厦1栋A座4001
注册资本:408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宁小平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技术、质检技术的服务、咨询;经
济信息咨询;招标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购销(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租赁和商务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生
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热力、燃气、水利、港口、码头、隧道、桥梁、公路、市政、工矿工
程、架线和管道工程、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以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管理、
咨询、监理;建筑工程施工(凭建筑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乏燃料中间储存、乏燃料后处理工程的承揽和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及
对外工程承包。
2、公司及新峰管业与该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新峰管业与该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合计约13,288.15万元(不含税)
。
4、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实力较为
雄厚,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购买方: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方: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防城港项目5、6号机组和台山项目3、4号机组LOT44Ae常规岛合金钢及控铬
钢管管件及文件,包装和运输,服务等。
3、签约合同价合计(含税):人民币伍仟零柒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伍角捌分(¥50,
756,655.58元)。该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格,仅作为开具履约保函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依据。
4、交货期:防城港项目预计首批设备到货需求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台山项目预计首
批设备到货需求时间为2027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工作令为准。
5、合同价款的支付
进度款:工作令签订,并完成主要材料分包订单质量计划开工点签点,可向购买方申请相
应工作令的进度款支付。购买方在收到供应方提交的相关单据,并确认无误后的九十日内,支
付相应工作令设备价的40%作为进度款;到货款:供应方应按工作令规定的交货时限完成交货
,本合同项下的到货款按实际到货批次支付。购买方在收到供应方提供的相关单据并确认无误
后九十日内,支付相应批次设备价的55%;
文件款:购买方自收到供应方相关单据并确认无误后九十日内,支付相应设备价的5%。
6、违约责任
在不妨碍购买方的任何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如果供应方未能勤勉、及时地履行本合
同,或者拒绝遵守或因疏忽未能遵守购买方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发出的任何合理书面指令,或者
违反本合同规定,购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要求其纠正相关行为。
如果发生上述怠于履行、疏忽或违约的情况,供应方未能自收到购买方按照合同相关规定
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四日内,遵照该通知执行补救行为的,或者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补救
的,则购买方有权立即中止暂停或终止或解除该书面通知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如果供应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购买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规定要求供应方承担违约
金和/或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都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
商解决不成,可通过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投诉管理”功能提出,或可据实通过中广核工程有
限公司反映;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我们”渠道向中国广核集团反映
。如上述争议涉及合同款项支付拖欠问题,可直接通过www.cnpec.com.cn页面公布的渠道进行
投诉。
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位仲裁员组成。
仲裁适用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
8、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台机组商运满30天且双方完成所有合同义务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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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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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管业”)收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新峰
管业为“BT项目和TY项目LOT44Ae常规岛合金钢及控铬钢管管件(标段01)、(标段02)”的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756655.58元(含税)。针对此次中标事项,公司已于202
5年10月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BT项目和TY项目LOT44Ae常规岛合金钢及控铬钢管管件
(标段01)、(标段02)
3、项目内容:金属管件供货
4、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50756655.58元(含税)
5、计划交货期:
BT项目计划交货日期:第一批交货日期:2027年12月31日TY项目计划交货日期:第一批交
货日期:2027年11月30日
二、交易对方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8086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三路18号中广核工程大厦1栋A座4001
注册资本:388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宁小平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技术、质检技术的服务、咨询;经
济信息咨询;招标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购销(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租赁和商务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生
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热力、燃气、水利、港口、码头、隧道、桥梁、公路、市政、工矿工
程、架线和管道工程、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以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管理、
咨询、监理;建筑工程施工(凭建筑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乏燃料中间储存、乏燃料后处理工程的承揽和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及
对外工程承包。
2、公司及新峰管业与该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新峰管业与该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合计约13288.15万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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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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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5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
本的0.08%;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2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2025年11月4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3、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
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4)。
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65)。
5、2025年10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2元/股。
6、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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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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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
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因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4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63694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32
2634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7)。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63694346股减少至56322634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56
3694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32263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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