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72 东江环保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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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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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2-04-17│ 43.00│ 10.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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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01-23│ 19.37│ 1.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4-11-21│ 16.39│ 1442.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08│ 8.71│ 1.5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28│ 8.09│ 1116.42万│
├───────────┼───────────┼───────────┼───────────┤
│增发 │ 2023-04-17│ 5.31│ 11.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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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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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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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风环保 │ 42900.00│ ---│ 70.00│ ---│ -89.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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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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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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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 4.10亿│ 726.39万│ 1.46亿│ 35.55│ ---│ 2025-12-31│
│区绿色循环中心一期│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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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2.79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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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1.67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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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智化建设项目 │ 1.84亿│ 146.45万│ 2552.85万│ 13.85│ ---│ 202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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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 9500.00万│ 242.40万│ 3254.18万│ 34.25│ ---│ 2028-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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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滨江污水处理│ 1.65亿│ ---│ 7100.74万│ 43.03│ 447.25万│ 2025-12-31│
│厂扩建(二期)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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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40亿│ ---│ 3.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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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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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4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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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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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6666│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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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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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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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22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同意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广东│
│ │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具身智能”)增资扩股。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 │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证│
│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
│ │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
│ │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了具身智能增资认购申请书,并于近日收到产权交易中心│
│ │发来的《增资结果暨组织签约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项目投资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00万 │
│ │元,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2.6666%)。 │
│ │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
│ │ 根据《增资结果暨组织签约通知书》,公司与具身智能签订了《增资合同》,主要内容│
│ │如下: │
│ │ 增资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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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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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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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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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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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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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物流”)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关于“2026-20│
│ │27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2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鉴于 │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大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象│
│ │物流”)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及能力,符合标的项目招标条件,拟在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 │
│ │与标的项目的投标,但能否成功中标存在不确定性。 │
│ │ 截止本公告日,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
│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
│ │人,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 │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晓轩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
│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
│ │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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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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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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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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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物流”)于2026年6月1日发布关于“2026-202│
│ │7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鉴于东 │
│ │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大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象物│
│ │流”)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及能力,符合标的项目招标条件,拟在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 │
│ │标的项目的投标,但能否成功中标存在不确定性。 │
│ │ 截止本公告日,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
│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 │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晓轩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
│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
│ │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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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
│ │ │ │转移的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安佳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担任董事职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联营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
│ │ │ │转移的事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联营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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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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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购买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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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欧晟绿色燃料(揭阳)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联营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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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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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合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发挥协同优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
│ │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东江”)拟与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大宝山矿业”)签订《石料销售合同》,由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石料,│
│ │数量为不超过75,000吨,含税总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8.95万元。 │
│ │ 截止本公告日,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 │
│ │通过了《关于签订<石料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本事项亦│
│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相关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具身智能”)│
│ │增资扩股,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认购具身智能不超过4%的股权(具体增资金额、 │
│ │持股比例根据最终摘牌结果确定)。 │
│ │ 截止本公告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系公司控│
│ │股股东,具身智能系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 │定,广晟控股集团、具身智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具身智能增资扩│
│ │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能否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 │
│ │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 │
│ │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
│ │具审核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1,458,228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26.3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
│ │晟控股集团、具身智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具身智能增资扩股事项│
│ │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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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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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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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发挥协同优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
│ │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东江”)拟与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大宝山矿业”)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由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氧│
│ │化锌矿,数量为不超过5,960吨,含税总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16.99万元(含运输费用) │
│ │。 │
│ │ 截止本公告日,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
│ │过了《关于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事项出具审核意见。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相关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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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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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仰 5400.00万 6.09 ---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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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400.00万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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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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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绵阳东江 │ 2.4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抵│ │ │
│ │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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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富龙环保 │ 1.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抵│ │ │
│ │ │ │ │ │ │押、质押│ │ │
├─────┼─────┼─────┼────┼─────┼─────┼────┼───┼───┤
│东江环保股│唐山万德斯│ 1.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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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福建绿洲 │ 1.6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抵│ │ │
│子公司 │ │ │ │ │ │押 │ │ │
├─────┼─────┼─────┼────┼─────┼─────┼────┼───┼───┤
│东江环保股│兴业东江 │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
│东江环保股│厦门绿洲 │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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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兴业东江 │ 5737.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质│ │ │
│ │ │ │ │ │ │押 │ │ │
├─────┼─────┼─────┼────┼─────┼─────┼────┼───┼───┤
│东江环保股│东莞丰业 │ 4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质│ │ │
│ │ │ │ │ │ │押 │ │ │
├─────┼─────┼─────┼────┼─────┼─────┼────┼───┼───┤
│东江环保股│福建绿洲 │ 3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东江环保股│福建绿洲 │ 1000.00万│人民币 │--- │--- │--- │否 │否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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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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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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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的通知,获悉广晟控股集团将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全部办理
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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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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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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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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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碧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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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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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变更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瑞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
提案经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胡瑞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
司于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6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次变更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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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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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物流”)于2026年6月24日发布关于“2026-2027
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2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鉴于东江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大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象物流”
)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及能力,符合标的项目招标条件,拟在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标的项目
的投标,但能否成功中标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日,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晓轩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
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35号25幢
法定代表人:朱静
注册资本:622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
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
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股权结构: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7916%股权,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
有30.9088%股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9945%股权,江苏华溢物流有限公司持有0
.3051%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欧冶物流注册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旗下的欧冶物流网是欧冶物
流亲历打造的面向大宗物资流通领域的在线物流服务平台;平台业务范围包含大宗物资物流工
程中的仓储服务、运输服务、加工服务、物流交易、融资监管等。
财务数据:2025年总资产140500万元,总负债100200万元,净资产40300万元,营业收入28
88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
关联关系: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欧冶物流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2
2、招标地点:按条目要求。
3、服务周期:1年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有2个条目。按现执行量预计年度运量77万吨左右,总运费总金
额约8412万元。按照实际运输区域设置2个条目,其中建材板材2个条目。业务承包人按照欧冶
物流的物流计划执行相关物流作业。本项目包括的运输线路详见需求任务书。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
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
民币不低于500万元。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自有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少于30台(国五及以上车型、新能源车辆。自有
指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公司名称),车辆行驶证(牵引车辆)、环保清单须在有效期内
。格式见附件《自有车辆明细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大象物流拟在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
参与标的项目的投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项目中标后大象物流将与欧冶物流签署《汽车运输合同》(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包括总则,服务内容及方式,服务期限、运作方式,货物风险转移,价格及结算,权利和义务
,考核,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生效、终止,合同附件等内容。
届时公司将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披露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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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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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审批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绵阳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东江”)向银行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绵阳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公司
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绵阳东江其余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玉清街14#办公大楼3-1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
币
主营业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
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绵阳东江51%股权,迪沃斯持有绵阳东江29.5%股权
、鑫科源持有绵阳东江19.5%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形成对绵阳东江的应收债权,后续公司将推动绵阳东江加强市场
收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绵阳东江提升经营业绩,并督促其尽快向公司清偿上述款项。
同时,公司前期已依据《反担保合同》相关约定要求,向反担保方迪沃斯、鑫科源发送《
催款函》要求其等承担责任。公司已于近期向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迪沃斯、
鑫科源,力争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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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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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物流”)于2026年6月1日发布关于“2026-2027
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项目”(下称“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鉴于东江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大象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象物流”)
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及能力,符合标的项目招标条件,拟在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参与标的项目的
投标,但能否成功中标存在不确定性。
截止本公告日,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大
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刘晓轩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35号25幢
法定代表人:朱静
注册资本:622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
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
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股权结构: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7916%股权,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
有30.9088%股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9945%股权,江苏华溢物流有限公司持有0
.3051%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欧冶物流注册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旗下的欧冶物流网是欧冶物
流亲历打造的面向大宗物资流通领域的在线物流服务平台;平台业务范围包含大宗物资物流工
程中的仓储服务、运输服务、加工服务、物流交易、融资监管等。
财务数据:2025年总资产140500万元,总负债100200万元,净资产40300万元,营业收入28
88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
关联关系:欧冶物流系公司主要股东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欧冶物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大象物流参与标的项目投标构成关联交易。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欧冶物流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中南股份钢材产成品汽运直发配送
2、招标地点:按条目要求。
3、服务周期:1年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有8个条目。按现执行量预计年度运量260万吨左右,总运费总
金额约2.5亿元。按照实际运输区域设置8个条目,其中建材板材7个条目,优特钢(工业线材
、特钢)1个条目。业务承包人按照欧冶物流的物流计划执行相关物流作业。本项目包括的运
输线路详见需求任务书。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
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
民币不低于500万元。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自有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少于30台(国五及以上车型、新能源车辆。自有
指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公司名称),车辆行驶证(牵引车辆)、环保清单须在有效期内
。格式见附件《自有车辆明细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大象物流拟在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
参与标的项目的投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项目中标后大象物流将与欧冶物流签署《汽车运输合同》(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包括总则,服务内容及方式,服务期限、运作方式,货物风险转移,价格及结算,权利和义务
,考核,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生效、终止,合同附件等内容。
届时公司将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披露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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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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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
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4.19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
、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
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增
加授信银行范围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授信期限
及其他相关条款将视公司实际需求而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
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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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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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于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信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董
事会拟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
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年度为7家与公司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夏玲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
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烨,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12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主审的上市公司有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满琼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复核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及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4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项目拟收费25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2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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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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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年度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年度股东
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15:0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
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年度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3),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所持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参会方式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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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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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
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稳健型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
2、投资额度及期限: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同董事会前次审批额度,
合计为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连同董事会前次审批额度,合计为不超
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但在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
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
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稳健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
,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4、投资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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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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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
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1537772.4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346
806761.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3780054.3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773120766.36元。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期末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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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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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
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稳健型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
2、投资额度及期限: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
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
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稳健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
,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4、投资期限
不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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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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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
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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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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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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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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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一)担保审批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绵阳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东江”)向银行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绵阳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公司
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绵阳东江其余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提供担保情况
绵阳东江已于2021年3月26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以下简称“
邮储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4600万元,借款期限为9年。公司于
同日与邮储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贷款
本金为人民币24600万元。
(三)反担保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与绵阳东江其余股东四川迪沃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
沃斯”)、绵阳市鑫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源”)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为保障公司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迪沃斯、鑫科源同意以其等持有的绵阳东江股权向公司作出
反担保,并同时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已完成迪沃斯、鑫科源所持绵阳东江股权的出质登记手续
,并取得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四)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鉴于危废行业持续维持激烈竞争态势,绵阳东江投产后废物废料收运情况不达预期,处置
价格持续下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邮储银行相关款项。公司根据《连带责
任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已向邮储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
日、2025年3月15日、2025年6月21日、2025年9月20日、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由于绵阳东江仍无力偿还贷款,公司将继续根据《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向邮储
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人民币2133.55万元(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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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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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
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林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6年2月2日起至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生效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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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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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碧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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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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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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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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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
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5:00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
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3),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所持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参会方式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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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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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该事项已于2025年6月25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信原指派宋治忠先生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调
整原因,现指派夏玲女士接替宋治忠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
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1、基本信息
夏玲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
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夏玲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夏玲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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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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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
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
谈话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2025〕261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个别项目收入存在跨期、点价交易的稀贵金属回收利用业务和填埋气发电业务收入
确认不规范、阳极泥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不足且成本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特
许经营许可权摊销期限依据不充分、重金属污泥车间借款利息资本化不规范。此外你公司还存
在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2022年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认定口径与年报披露不一致等问题。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
七条第二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公司治理不规范
你公司“三会”运作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
一款第二项和第六项、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情形反映你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相关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现要求
你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
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
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
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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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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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发挥协同优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
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东江”)拟与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宝山矿业”)签订《石料销售合同》,由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石料,数量为
不超过75000吨,含税总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8.95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石料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
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法定代表人:钟勇
注册资本:1491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
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
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
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
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
股权结构:广晟控股集团持有大宝山矿业60%股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宝
山矿业40%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大宝山矿业成立于1995年12月28日,为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
基地、高新技术企业、AAAA级绿色矿山,业务涵盖矿产资源勘探、采选、综合利用、加工以及
矿产品销售等。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宝山矿资产总额27.87亿元,所有者权益14.36亿元。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1亿元。
关联关系: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相关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大宝山矿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内,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石料,数量为不超过75000吨,
含税总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8.95万元,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相关价格系韶关东江经内部商讨,根据大宝山矿业邀标结果确定,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数量:石料,不超过75000吨(最终以实际数为准)
2、交货地点、方式:在卖方凡洞公共石料堆场,散装交货。
3、运输方法:汽车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4、计量方法:以卖方电子汽车衡称量为准,按当天运输总数量为批次出具称量单。
5、付款方式:银行现汇.
6、结算凭据、结算方式:以卖方的称量单为依据进行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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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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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具身智能”)增资
扩股,拟投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认购具身智能不超过4%的股权(具体增资金额、持股比例
根据最终摘牌结果确定)。
截止本公告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系公司控股
股东,具身智能系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广晟控股集团、具身智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具身智能增资扩股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但能否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本事项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
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法定代表人:吕永钟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住
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采购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晟控股集团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晟控股集团1
0%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广晟控股集团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金100亿元,是广东省属国
有独资重点企业。广晟控股集团是以矿产资源、电子信息为主业,环保、工程地产、金融协同
发展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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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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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一)担保审批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绵阳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东江”)向银行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绵阳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公司
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绵阳东江其余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提供担保情况
绵阳东江已于2021年3月26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以下简称“
邮储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4600万元,借款期限为9年。公司于
同日与邮储银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贷款
本金为人民币24600万元。
(三)反担保情况
2021年3月22日,公司与绵阳东江其余股东四川迪沃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
沃斯”)、绵阳市鑫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源”)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为保障公司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迪沃斯、鑫科源同意以其等持有的绵阳东江股权向公司作出
反担保,并同时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已完成迪沃斯、鑫科源所持绵阳东江股权的出质登记手续
,并取得绵阳市涪城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四)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鉴于危废行业持续维持激烈竞争态势,绵阳东江投产后废物废料收运情况不达预期,处置
价格持续下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邮储银行相关款项。公司根据《连带责
任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已向邮储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
日、2025年3月15日、2025年6月21日、2025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绵阳东江仍无力偿还贷款,公司将继续根据《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相关约定,向邮储
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人民币137.32万元(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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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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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
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有关会议的
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王碧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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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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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绿洲”)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
罚决定书》(厦税二稽罚〔2025〕190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法事实
厦门绿洲于2015年9月-10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取得销售方以外的第三方沭阳
源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认证抵扣税额3,855,625.86元,列支主
营业务成本22,680,152.75元,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已构成偷税。
(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厦门绿洲在账上少列收入造
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对厦门绿洲偷税的行为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合计2,024,203.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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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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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
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
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本次相关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5:00,依次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
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召开方式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
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
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
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A股类别股东会:截至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H股类别股东会: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所持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就同一议案进行网络投票时,仅能投票一次,即参加网络投票的A
股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将视同在A股类别股东会上作出相同的投票。
公司H股股东参会方式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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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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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发挥协同优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东
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东江”)拟与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宝山矿业”)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由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氧化锌矿
,数量为不超过5960吨,含税总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16.99万元(含运输费用)。
截止本公告日,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氧化锌矿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事项出具审核意见。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法定代表人:钟勇
注册资本:14919.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
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
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
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
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
股权结构:广晟控股集团持有大宝山矿业60%股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宝
山矿业40%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大宝山矿业成立于1995年12月28日,为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
基地、高新技术企业、AAAA级绿色矿山,业务涵盖矿产资源勘探、采选、综合利用、加工以及
矿产品销售等。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宝山矿资产总额27.87亿元,所有者权益14.36亿元。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1亿元。
关联关系:大宝山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大宝山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相关协议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大宝山矿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内,韶关东江向大宝山矿业采购数量不超过5960吨的氧化锌矿,
含税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6.99万元(含运输费用),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5年12
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相关价格系韶关东江经内部商讨,通过参与大宝山矿业竞标确定,交易
价格符合市场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数量:氧化锌矿,约5960吨(最终以实际数为准)
2、交货地点、方式:在卖方矿堆场散装交货。
3、运输方法:汽车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4、计量方法:以卖方电子汽车衡称量为准,按当天运输总数量为批次出具称量单。
5、付款方式:银行现汇。
6、结算凭据、结算方式:以卖方的称量单和化验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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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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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概况: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拓宽融资渠
道、降低融资成本,拟配置利率较低的外币贷款为生产经营业务服务。为有效规避市场汇率波
动风险,公司拟配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不超过3.5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
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配置利率较低的外币贷款为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鉴于国际外汇市场变化较快,为有效规避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配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不涉及保证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日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方
境内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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