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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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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77 浙江美大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 6000.00│ ---│ 21.43│ ---│ -16.43│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增年产集成灶10万│ 3.00亿│ ---│ 1.52亿│ 50.80│ 8566.32万│ 2014-07-01│ │台生产建设及5万台 │ │ │ │ │ │ │ │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0亿│ ---│ 7204.59万│ 71.88│ 1600.61万│ 2014-07-01│ ├─────────┼──────┼─────┼─────┼─────┼─────┼──────┤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 1.00亿│ 2.30万│ 1.78亿│ 100.05│ ---│ 2015-12-01│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 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 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泛亚微透、 嘉益股份、豪悦护理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计伟,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杭叉集团、星环科技、浙江美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恩学,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贝通信、国发股份 、南华生物、中科电气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含税),内控审 计费用15万元(含税),主要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10,448,09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899,851.2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675,772,174.71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49,898,556.76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4年年度末总股本646,051,64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193,815,494.10元人民币。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分红总额不变仍为193,815,494.10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481,956,680.6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 2025-04-26│委托理财 ──────┴────────────────────────────────── 2025年4月24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 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金融 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实际现金管理金 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 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理财产品购买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标的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 2025-03-15│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3586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506%)的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王 培飞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89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6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 ,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1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8359%。 持有本公司股份2418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431%)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建龙先 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40 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75%)。 ──────┬────────────────────────────────── 2025-03-06│其他事项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3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黄元喜、 朱逸宁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由于朱逸宁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能计伟接替朱逸宁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元喜、 能计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能计伟,2012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9月开始在天健执业 。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能计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能计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 2024-12-13│其他事项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钟传良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 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5)。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夏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夏兰女士简历见附件),并同意夏兰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将同时担任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 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兰,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本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2023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24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高级顾 问。 截至本公告日,夏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与持有公司 21.20%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20.99%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夏鼎先 生为兄妹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夏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夏兰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4-06-25│其他事项 ──────┴────────────────────────────────── 一、概述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 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美大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 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美大收到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320101250802)登 字(2024)第06240161号,准予注销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江苏美大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江苏美大公司注销对公司 的经营发展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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