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79 福建金森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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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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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00.00│ ---│ ---│ 2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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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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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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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 2.57亿│ -50.00万│ 1.80亿│ 100.00│ 363.46万│ ---│
│资源资产并购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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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 1.16亿│ 0.00│ 1.16亿│ 100.00│ ---│ ---│
│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 │ │ │ │ │ │
│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 │ │ │ │ │ │
│林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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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 7300.00万│ 0.00│ 7390.61万│ 101.24│ 1745.08万│ ---│
│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 │ │ │ │ │ │
│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 │ │ │ │ │ │
│林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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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32.28万│ 434.13万│ 434.13万│ 130.6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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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0.00│ 2.80万│ 2.80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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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 ---│ 0.00│ 7390.61万│ 101.24│ 1745.08万│ ---│
│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 │ │ │ │ │ │
│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 │ │ │ │ │ │
│林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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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34.13万│ 434.13万│ 130.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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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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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0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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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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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21.66%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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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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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将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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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福建金森基于公司自身现有产业情况,并综合考虑水电等绿电行业与公司生态型、资源型和│
│ │可持续型的经营特征和宗旨的结合情况,战略性探索发展水电绿电业务,持续践行“绿水青│
│ │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为此,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
│ │森”或“公司”)拟现金购买将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乐国投)持有的│
│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电力”或“标的公司”)21.66%股权。交易 │
│ │完成后,公司将成为金湖电力的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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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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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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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4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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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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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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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碳”)40%股权全部内部转让至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碳汇”)。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上海金碳的│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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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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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7593.38万 32.21 --- 2021-11-24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 2100.00万 15.14 ---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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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693.38万 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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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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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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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将
乐县绿园经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绿园分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的公告》(JS-2023-0
31)。
近日,公司收到了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绿园
分公司;截至本公告之日,绿园分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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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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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将乐县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十五
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46名,实到46名。
本次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张燕女士、周梦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3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监事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情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
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一)张燕女士
张燕女土,中国国籍,197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林业工程师。
张燕女土历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总监;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
作);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行政办
公室主任。
张燕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周梦婷女士
周梦婷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
周梦婷女士历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职员;现任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周梦婷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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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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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方案
1、为适应公司面向福建省收储优质森林资源的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增设资源收储部。
资源收储部主要职责主要如下:森林资源收储方案的编制及执行;公司森林资源收储的对
外宣传;拟收储森林资源的林地、林木资源摸底调查;意愿收储对象的资料收集;收储森林资
源的产权过户办理;与收储对象的收储资源拨交及公司内部进行的相关资料、管护职能的移交
;森林资源收储的资金支付程序发起等。
2、公司资源管理部职能中涉及上述职能的相应调整或移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其他职
能部门及部门职责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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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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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碳”)40%股
权全部内部转让至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碳汇”)。本次内
部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上海金碳的股权。
本次转让事项为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权益产生影响,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
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协同上海旦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林(安徽)林木收储有限公司共同合资
设立上海金碳,公司占股40%。随着相关业务市场的发展,公司为达到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资源优
势、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目的从而进行了
本次转让。
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以
林业碳汇为代表的生态产品实现货币化,进一步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着力加
快碳产业发展和碳资产管理,促进公司产业链延伸,优化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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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2│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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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
月21日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贷款情况概述
为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计划置换前期项目贷款,以达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和盈利水平的目的。公司拟以原项目贷款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18784万元,用于置换原项目贷款剩余资金人民币18784万元。本次置换后,贷款年
利率明显降低并延长了贷款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
贷款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
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贷款有助于公司优化贷款结构、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该贷款结构的调整降
低了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
力,本次申请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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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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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乐绿苑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
了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一、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将乐绿苑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8MACGG48P7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依秋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住所:福建省将乐县古镛镇梅花村142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种植;中草药种
植;中草药收购;树木种植经营;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人工造林;林业产品销售;林
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森林防火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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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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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及注销分公司概述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
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
币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将乐绿苑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将乐绿苑”)及注销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绿园经营分公司(以下简
称“金森绿园”);同时依据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及金森绿园具体情况,将金森绿园全部或部分
的资产、业务、人员等划转至将乐绿苑,相应的债权债务亦根据实际也将全部或部分由新设子
公司承继。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分公司
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的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及注销分公司,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及注销分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标的及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将乐绿苑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梅花村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艺产品种植;中草药种植;树木种
植经营;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人工造林;林业产品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森
林防火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服务;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
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新公司注册所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
为准,待登记注册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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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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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容诚审字[2023]361Z0350号,2022年度公
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74322.4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47432.2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26890.18元,加年初未
分配利润122047887.42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8251459.99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21423317.61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按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013750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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