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686 亿利达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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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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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信息科技(台州│ 5000.00│ ---│ 100.00│ ---│ -58.3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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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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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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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2.00亿│ 9000.00万│ 2.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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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1亿│ 2021.29万│ 3.4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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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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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交易金额(元)│3.5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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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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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土地及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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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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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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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征收部门):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甲方1") │
│ │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简称"甲方2") │
│ │ 乙方(被征收人):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 │
│ │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老旧│
│ │工业区块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
│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房屋征收的决│
│ │定》(路政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
│ │屋征收与补偿事宜达成意向协议: │
│ │ (一)为配合甲方就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项目建设,乙方就其在上述区块内占有│
│ │使用收益的土地及房屋,与甲方初步达成征收意向,补偿标准按《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
│ │于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房屋征收的决定》(路政发〔2024〕11号)执行,双方另行签│
│ │署《征收补偿协议书》予以明确。 │
│ │ (二)鉴于乙方土地、房屋被征收事项需上报国资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当前国资审批流│
│ │程尚未完结,双方一致同意,本意向协议书签署后,若该征收项目经乙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
│ │后,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双方签订正式《征收补偿协议》的,视同被征收企业在公告时间(│
│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公布的签约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享受《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 │
│ │府关于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房屋征收的决定》(路政发〔2024〕11号)规定的各项奖│
│ │励。若经甲方统计,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应签户数比例90%(不含90%)的,乙方无需交付房│
│ │屋实施征收拆除,甲方不再奖励。 │
│ │ (三)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
│ │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四)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 │
│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
│ │ 因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同意将座落上述工业区块内房屋,│
│ │自愿交给甲方实施征收拆除,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甲方补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合计人│
│ │民币347,003,68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肆仟柒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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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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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万 6.09 ---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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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700.00万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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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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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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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杭州铁城信│ 5539.92万│人民币 │2024-01-15│2025-01-14│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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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杭州铁城信│ 4720.37万│人民币 │2024-12-10│2025-10-14│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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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广东亿利达│ 2935.00万│人民币 │2024-07-08│2025-07-08│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风机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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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杭州铁城信│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4-29│2025-04-29│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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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浙江三进科│ 800.00万│人民币 │2024-12-11│2025-12-11│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技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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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铁城信息科│ 288.65万│人民币 │2024-08-06│2025-08-05│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技(台州)│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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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杭州铁城信│ ---│人民币 │2022-09-14│2025-09-13│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息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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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广东亿利达│ ---│人民币 │2021-09-09│2027-09-08│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风机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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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浙江亿利达│ ---│人民币 │2024-08-06│2025-08-05│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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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广东亿利达│ ---│人民币 │2024-08-06│2025-08-05│连带责任│否 │否 │
│风机股份有│风机有限公│ │ │ │ │保证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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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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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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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浙江亿利达
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
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对于公司为
各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
相关文件。
公司为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一)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26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海茂路两侧、滨富路北侧地块
法定代表人:吴晓明
经营范围:风机、电机、机电产品、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的研究、开发,风机、电机、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风
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
、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7
444.03万元,负债总额7843.53万元,净资产39600.50万元,营业收入29815.60万元,净利润1
138.55万元(已经审计)。
(二)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1幢501室法定代表人:方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
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合并,公
允调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6467.72万元,负债总额754
19.02万元,净资产21048.70万元,营业收入51375.80万元,净利润-999.15万元(已经审计)
。
(三)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36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冈县龙山镇学田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邓祥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
属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
909.67万元,负债总额7366.39万元,净资产19543.29万元,营业收入26720.38万元,净利润1
997.94万元(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2025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融资
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利于降低子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子公司稳健经营。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公
司对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
情况,强化担保管控,降低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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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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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
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基础
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的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价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50元/股(含
),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
若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15384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0.82%;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92307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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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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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
聘请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
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
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
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
.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
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1: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程皓锋,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仲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113.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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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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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
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梳理,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通过资产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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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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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第9350号”《审计报
告》:2024年公司合并口径年初未分配利润146248744.37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22696944.68元,报告期末的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52714041.81元;2024年母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165632065.45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49068645.8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198469064.03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
的重大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或现金支出事项,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每年度现金
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建议2024年度分红方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56623913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662391.33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转
至下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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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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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当前三进科技部分厂区仍处于生产经营当中,尽管三进科技已经制定了下一步的搬迁方案
,但仍存在无法及时腾空进而无法享受有关奖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三进科技”)于2025年1月9日完成了和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路桥经开区
”)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简称“峰江街道办事处”)关于《路桥区峰
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意向协议书》(下称“国有土地征收意向协议书
”或“意向协议书”)的签署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署国有土地征收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近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协商一致,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的补偿款总金额为354825259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主体为路桥区人民政府,协议签署方为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台州市
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进科技本次列入征收范围的土地面积合计125603.22平方米(约188.40亩)、建筑物面
积合计62398.8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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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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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广
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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