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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0026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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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88 金河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2-07-05│ 18.00│ 4.54亿│ ├───────────┼───────────┼───────────┼───────────┤ │增发 │ 2016-01-21│ 13.05│ 4.58亿│ ├───────────┼───────────┼───────────┼───────────┤ │增发 │ 2021-06-25│ 5.65│ 8.0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傲农生物 │ 60.18│ ---│ ---│ 77.06│ 0.00│ 人民币│ ├─────────┼─────┼─────┼─────┼─────┼──────┼──────┤ │正邦科技 │ 51.14│ ---│ ---│ 61.37│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 3.70亿│ 1765.92万│ 2.77亿│ 74.96│ ---│ ---│ │设项目(一期) │ │ │ │ │ │ │ ├─────────┼──────┼─────┼─────┼─────┼─────┼──────┤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 │ 1.18亿│ 0.00│ 1.15亿│ 96.79│ ---│ 2022-05-18│ │项目 │ │ │ │ │ │ │ ├─────────┼──────┼─────┼─────┼─────┼─────┼──────┤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 5561.13万│ 2905.52万│ 5355.67万│ 96.31│ ---│ 2025-12-25│ │效改造项目 │ │ │ │ │ │ │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 3054.29万│ 0.00│ 2774.87万│ 90.85│ ---│ 2024-12-30│ │改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27亿│ 0.00│ 2.28亿│ 100.0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30 │交易金额(元)│2112.1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金河六期蒸汽长输管道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内蒙古托克托经开区招投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29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召开了第六│ │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向内蒙古托克托经开区│ │ │招投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投公司”、“甲方”)出售拥有所有权的金河六│ │ │期蒸汽长输管道,金额为人民币21121234元(含税)。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01 │ ├──────┼────────────────────────────────────────┤ │关联方 │王春苗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情况 │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的关联人王春苗先生所有的位于│ │ │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东、公铁立交桥北侧的鼎盛华世纪广场一期写字楼22层房屋及十个与该│ │ │房屋相匹配的永久性使用车位的租赁合同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工作及各项业务的正常开│ │ │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向王春苗先生租赁其所拥有的该房屋作│ │ │为公司呼和浩特市区的办公场所,同时满足往来客户的接待、洽谈、会议场所等需求。本次│ │ │租赁期三年,租赁费用为93万元/年(玖拾叁万元整,含税),合计三年期租赁合同的关联 │ │ │交易金额为279万元(贰佰柒拾玖万元整,含税)。 │ │ │ (二)关联关系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出租方王春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之子、董事王 │ │ │志军先生之弟、董事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 │ │联交易。 │ │ │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 │ │ │名,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董事王志军先生和董事路漫漫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 │ │ │事参与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 │ │ │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与王春苗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 │ │ │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3%,该关联│ │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出租方姓名:王春苗 │ │ │ 身份证号码:150102197606XXXXXX │ │ │ 王春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之子、董事王志军先生之弟、董事路漫漫先生为王│ │ │东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王春苗先生不属于│ │ │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土地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重要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王东晓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为满足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及子公司日常│ │ │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 │ │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 │ │供不超过2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次│ │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具体金额以与相关授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 │ │同和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上述关联方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 │ │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 │ │ 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王志军和│ │ │路漫漫均已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河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 │ │ │司股份219,1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为公司关联方;金河建安为公司实际控制 │ │ │人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董事王东晓为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福忠为金河建安│ │ │董事;董事王志军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之子,董事路漫漫为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公司接受│ │ │金河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接受│ │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 │ │同意的意见。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 金河控股持有公司219,1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49%,为公司控股股东。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河控股总资产46,535万元,总负债21,650.46万元,净资产24,884.│ │ │54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482.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经查询,金河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 金河建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金河建安总资产20,562.67万元,总负债6,971.73万元,净资产13,590.94万元,营业收入8,│ │ │906.69万元,净利润433.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 │ │信被执行人。 │ │ │ (三)王东晓 │ │ │ 王东晓,男,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王东晓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查询,王东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土地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北京中业园净化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重要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 │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 │ │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不超过8,00│ │ │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 │在前述借款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金河控股提供保证、抵│ │ │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河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 │ │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 │的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王志军和路漫漫均已回避表决。 │ │ │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金河控股提供的无偿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及子│ │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无偿借款,免于支付利息费用,无需向金河控股提供保证、抵押、质│ │ │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 │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 金河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公司│ │ │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8836.00万 11.48 40.31 2026-06-30 ───────────────────────────────────────────────── 合计 8836.00万 11.4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30 │质押股数(万股) │17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80 │质押占总股本(%) │0.23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6 │质押截止日 │2026-10-2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6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75.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质押股数(万股) │89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06 │质押占总股本(%) │1.16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15 │质押截止日 │2028-06-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5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89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质押股数(万股) │24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2 │质押占总股本(%) │0.32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7 │质押截止日 │2027-06-1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9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90.0万股;2026年06月16日内蒙古│ │ │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90.0万股并延期质押245.0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质押股数(万股) │28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09 │质押占总股本(%) │3.73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21 │质押截止日 │2027-04-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21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870.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质押股数(万股) │150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87 │质押占总股本(%) │1.96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4-15 │质押截止日 │2028-04-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4月15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50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11 │质押股数(万股) │73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5 │质押占总股本(%) │0.95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17 │质押截止日 │2026-06-1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6 │解押股数(万股) │735.00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9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69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6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9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2-26 │质押股数(万股) │166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8 │质押占总股本(%) │2.15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24 │质押截止日 │2026-12-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24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662.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质押股数(万股) │39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0 │质押占总股本(%) │0.51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7 │质押截止日 │2026-10-2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6 │解押股数(万股) │394.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7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394.0万股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6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9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质押股数(万股) │148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79 │质押占总股本(%) │1.93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9 │质押截止日 │2026-10-2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9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489.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23 │质押股数(万股) │46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1 │质押占总股本(%) │0.60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30 │质押截止日 │2025-10-29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28 │解押股数(万股) │462.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1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28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31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6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16 │质押股数(万股) │197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17 │质押占总股本(%) │2.56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4 │质押截止日 │2026-05-14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17 │解押股数(万股) │1975.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4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975.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1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97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08 │质押股数(万股) │18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65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06 │质押截止日 │2026-05-06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24 │解押股数(万股) │18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06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850.0万股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24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8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质押股数(万股) │1140.05 │ ├────────┼──────────────┼────────┼──────────────┤ │质押占所持股(%) │4.72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27 │质押截止日 │2025-06-2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09 │解押股数(万股) │1140.05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7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03.6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09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40.047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7 │质押股数(万股) │18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53 │质押占总股本(%) │2.36 │ ├────────┼──────────────┴────────┴──────────────┤ │股东名称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5 │质押截止日 │2026-03-20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23 │解押股数(万股) │182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5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1820.0万股给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23日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82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4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333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佑本生│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物制品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佑本生│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物制品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42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391.3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牧星(│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重庆)生物│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牧星(│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重庆)生物│ │ │ │ │保证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佑本生│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物制品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托克托县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河环保再生│ │ │ │ │保证 │ │ │ │公司 │水资源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托克托县金│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河环保再生│ │ │ │ │保证 │ │ │ │公司 │水资源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保证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杭州佑本动│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物疫苗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杭州佑本动│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物疫苗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杭州佑本动│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物疫苗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527.2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托克托县金│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河环保固废│ │ │ │ │保证 │ │ │ │公司 │处置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托克托县金│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河环保固废│ │ │ │ │保证 │ │ │ │公司 │处置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401.8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362.8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242.4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60.9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35.4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122.0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85.9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69.78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54.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42.5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40.61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40.1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39.8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37.3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法玛威药业│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Pharmg│ │ │ │ │ │ │ │ │ │ate Inc.)│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托克托县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河环保固废│ │ │ │ │ │ │ │ │公司 │处置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托克托县金│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河环保再生│ │ │ │ │ │ │ │ │公司 │水资源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牧星(│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重庆)生物│ │ │ │ │ │ │ │ │公司 │科技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制药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淀粉有限责│ │ │ │ │ │ │ │ │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内蒙古金河│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环保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金河生物科│金河佑本生│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技股份有限│物制品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的关联人王春苗先生所有的位于呼 和浩特市兴安北路东、公铁立交桥北侧的鼎盛华世纪广场一期写字楼22层房屋及十个与该房屋 相匹配的永久性使用车位的租赁合同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工作及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向王春苗先生租赁其所拥有的该房屋作为公司呼 和浩特市区的办公场所,同时满足往来客户的接待、洽谈、会议场所等需求。本次租赁期三年 ,租赁费用为93万元/年(玖拾叁万元整,含税),合计三年期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9 万元(贰佰柒拾玖万元整,含税)。 (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出租方王春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之子、董事王志军 先生之弟、董事路漫漫先生为王东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董事王志军先生和董事路漫漫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 与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司与王春苗先生签订了《租赁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3%,该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姓名:王春苗 身份证号码:150102197606XXXXXX 王春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之子、董事王志军先生之弟、董事路漫漫先生为王东 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王春苗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 2026-07-24│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3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18│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及2026年5月21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及2026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221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7%,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8780.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合计79464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695043 98股的1.03%,均来源于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A股普通股股票。 ──────┬────────────────────────────────── 2026-07-1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 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6-30│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 ──────┬────────────────────────────────── 2026-06-27│对外投资 ──────┴────────────────────────────────── 一、投资项目概述 2026年6月26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10000吨地 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 、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495 7.2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备案程序,其他审批事项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进行办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 性生产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西区升华路东金河生物(六期)北溢多利南,不涉 及新增获取土地 4、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年产地霉素10000吨;年产辅酶Q10中间体20000吨的生产装置 及其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及原料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自来水及消 防水泵房、危废库、污水池及事故应急池、循环水池、自来水及消防水池等其他辅助设施。 5、项目建设规模: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 6、项目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6年08月01日至2028年04月30日 7、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4957.2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 8、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政策环境优越。国家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层面均出台政策支持兽药产业升级、设 备更新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与发展环境。本项目属于医药产 业,为托克托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产业,符合促进托克托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产 品是当地“十五五”生物发酵+合成生物产业链的重要配套品种,符合托克托开发区化工集中 区总体规划。 (2)产品拥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对高端医药产品的需求量也 在不断增加。地霉素是发酵法生产的广谱抗生素,工艺与金霉素高度同源,地霉素为广谱抑菌 剂,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阿米巴原虫和某些疟原虫也对本品敏感 ,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 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对本品敏感。在内蒙古(含托克托县)生物发酵产业中为核 心关联品种,是当地“十五五”生物发酵+合成生物产业链的重要配套品种。辅酶Q10是微生物 发酵法生产的脂溶性多功能物质,核心价值为能量代谢和抗氧化护心,广泛应用于医药、保健 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全球辅酶Q10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是当地“十五五”生物制造+合成生物的 核心增长产业。地霉素、辅酶产品拥有广泛的市场前景。本项目产品地霉素、辅酶Q10中间体 的市场空间广阔。 (3)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随着金霉素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公司依托自主研发技术 及当地生物发酵制药产业链集群优势,结合呼和浩特市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总体政策,继 续夯实产业龙头地位,拟投资年产10000吨地霉素、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生产线均选用国内智能化程度高的先进发酵和提取工艺设备,采用先进的发酵和提取 法生产工艺,依托公司拥有的丰富发酵、提取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储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项目实施后将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战略协同,提升整体业务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是公司巩固和 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 2026-06-27│重要合同 ──────┴────────────────────────────────── 一、概述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及2019 年12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法玛威公司”)全体股东金河生物、ColinGray(柯林)、JianhongChen(陈建鸿) 签署了《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增资协议》 主要内容为“柯林、陈建鸿增加实收资本款以6年为限,逐步增资到位。6年内,柯林、陈建鸿 可以享有15%的收益权(其中:柯林10%,陈建鸿5%),6年内所享有的收益作为增加实收资本 来源,柯林、陈建鸿也可以以现金提前缴足。柯林、陈建鸿作为法玛威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应 当为达至足够其转增实收资本的收益而努力经营,如在6年内未能达至经营目标,则以其实际 经营归属柯林、陈建鸿的收益按实际计算其实收资本到位金额。此后只能按实际到位的实收资 本享有收益权。6年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增资协议》的签署主要是为了增加法玛威公司注册资本,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改善财 务结构。同时由于法玛威公司处于发展阶段,需要良好的现金流保障其运营,因此,自2020年 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法玛威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法玛威公司未 分配利润合计金额为21925.04万元。因此,综合以上原因影响,截至目前柯林、陈建鸿未能按 照《增资协议》实缴出资。 经过多年来出海战略的部署和全球化市场的持续开拓,公司美国市场业务稳步增长。美国 市场是公司重要的海外市场,养殖业景气度高,客户稳定,销售规模占比高,有效地对冲了国 内猪周期波动的影响,毛利率水平较高,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法玛威公司为公司海外 业务重要的运营平台,主要从事饲用金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霉素等产品的销售业务。经过近 年来的发展,法玛威公司经营业绩水平实现了持续增长,已成为公司主要业绩增长平台之一, 未来发展势头强劲。法玛威公司自2020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由33685.88万元增长至84512.99万 元,复合增长率为20.20%;净利润由-2644.55万元增长至11629.47万元。经StifelHealthcare 于2026年6月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显示,法玛威公司估值水平远高于其账面净资产。法玛 威公司良好地运营也得益于优秀的核心管理人才柯林、陈建鸿的突出贡献。因此,为了法玛威 公司未来更好地经营发展,同时为了保障核心管理人才利益,实现共同发展,2026年6月26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 收益权协议>的议案》,同意修订原《增资协议》内容。公司与柯林、陈建鸿签署了《法玛威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收益权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1、ColinGray(柯林),男,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现任法玛威公司总经理,历任Alph armaInc.(美国雅莱制药公司)副总裁。 2、JianhongChen(陈建鸿),男,1966年出生,美籍华人,2023年取得美国国籍,现任 法玛威公司副总裁,历任AlpharmaInc.(美国雅莱制药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Alpharma Inc.(美国雅莱制药公司)上海代表处总监,AlpharmaAnimalHealth(美国雅莱动保公司)北 京商贸公司总经理,金河生物董事长助理。 ──────┬────────────────────────────────── 2026-06-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18│股权质押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 质押及质押股份延期购回。 ──────┬────────────────────────────────── 2026-06-18│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及2026年5月21日分别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 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证券账户号码:0899559217 3、证券账户开立日期:2026年6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09│价格调整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3.13元/股调整为3.03元/股。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一)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三)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和《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3.13元/股调整 为3.03元/股。 二、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于2026 年6月1日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二)调整依据及调整结果 根据《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之“三、 购买股票价格”的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之前,公司若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 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从3.13元 /股调整为3.03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调 整内容外,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5-23│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16日分 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2026 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368372K 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玖佰伍拾万肆仟叁佰玖拾捌元(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 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2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9│对外担保 ──────┴────────────────────────────────── 特别提示: 1、2026年度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及子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余额(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被担保 方包含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 司及二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新增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 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5,752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在此期间任一时点新发生 的履行中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含未发生和已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 总额。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河环保”)新增流动资金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不含正在履行中的 担保余额),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新增流动 资金借款20,000万元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为按持股比例85.61%计算不超过17,122万元 (不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金河佑本拟为公司在交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不含 正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淀粉”)新增流 动资金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不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担保 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26-04-29│对外投资 ──────┴────────────────────────────────── 一、投资项目概述 因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 通过对现有发酵和提取车间的技术改造,建成年产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的柔性生产线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用于满足市场对高品质辅酶Q10中间体的需求。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为576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目已完成相关备案程序 ,其他审批事项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行办理。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辅酶Q10中间体柔性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坪路71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 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现有10333发酵车间改造 内容:新增2台3m一级种子罐,新增2台4m种子罐及换热盘管,新增发酵系统冷却器,对车间的 工艺系统和尾气系统自动化控制进行适配性改造。 (2)现有105发酵车间改造内容:新增罐体设备15台,空气系统新增旋风分离器、加热器 和冷凝器等,对车间工艺系统和尾气系统自动化控制进行适配性改造。(3)提炼一车间和提 炼二车间改造内容:新增盐酸供应设备和仪表设备。新增过滤系统滤板滤布,防腐加强和尾气 系统改造等。 建设工期:9个月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76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满足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河生物”)及子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金河建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 2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 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具体金额以与相关授信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上述关联方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 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晓、李福忠、王志军和路漫 漫均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河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 股份2191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为公司关联方;金河建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董事王东晓为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李福忠为金河建安董事;董 事王志军为实际控制人王东晓之子,董事路漫漫为金河生物实际控制人。公司接受金河控股及 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批准。本议案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金河控股持有公司21919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49%,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 025年12月31日,金河控股总资产46535万元,总负债21650.46万元,净资产24884.54万元;20 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482.8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金河 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金河建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 河建安总资产20562.67万元,总负债6971.73万元,净资产13590.94万元,营业收入8906.69万 元,净利润433.6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金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河建安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 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根据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以公 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2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业务 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业务收入: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8)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 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 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 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霍华甫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信永中和财务审计费用1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6年 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 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 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总额为1980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二)核销资产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预期无法 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已无使用和 转让价值的部分存货进行核销。2025年度公司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45.48万元,核销其他应收 款金额为2495.67万元,核销存货金额为585.17万元。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机器设备进行 报废处置,2025年发生资产报废损失298.63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审议了《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指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业绩导向、公平性与竞争性兼顾及 可持续发展导向的原则制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的股 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 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上述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 延续性和合规有效性,公司拟提请股东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下一年度股东会 召开日,即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 期外,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退休离职、因其他原因身故以及部分激励对象2024 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完成后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此2024年度实际利润分配金额与2025年5月29日披露 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利润分配总额存在差异。 ──────┬────────────────────────────────── 2026-04-24│股权质押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 质押。 ──────┬────────────────────────────────── 2026-04-21│股权质押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 质押。 ──────┬────────────────────────────────── 2026-03-28│股权回购 ──────┴──────────────────────────────────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0,000股,占回购前公 司总股本771,634,398股的0.28%,回购价格为2.29元/股,回购金额共计4,877,700.00元。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1,634,398股变为769,504,398股。 2、2026年3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注销手续。 ──────┬────────────────────────────────── 2026-03-11│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及2025年10月31日分 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1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368372K 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 注册资本:柒亿柒仟壹佰陆拾叁万肆仟叁佰玖拾捌元(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2026-02-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 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2-11│股权质押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2026-01-31│对外担保 ──────┴──────────────────────────────────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及子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金额(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融资渠道,优化 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金河佑本拟与 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以 下简称为“融资租赁合同”),拟使用部分资产采用售后回租赁方式向海发宝诚申请融资租赁 业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141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30个月,具体以金河佑本 与海发宝诚正式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如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为金河佑本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按持有金河佑本 股权比例85.6071%提供相应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070.60万元,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为金河佑本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担保。 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金河控股为金河佑本提供的全额担保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发宝诚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上融 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二)标的类型:固定资产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以拓宽融资渠道、筹措资金、盘活 固定资产为目的,将其合法拥有所有权的生产设备等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 物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控股子公司使用。 (四)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起租日、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日等融资租赁的具体 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控股子公 司金河佑本。 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金河佑本与海发宝诚正式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 2026-01-31│其他事项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非洲猪瘟 冻干灭活疫苗研发和申报事项的议案》。 一、项目概述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股权 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吉林百思万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控股子公司 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收购吉林百思万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金河佑本(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佑本”)原股东李忠祥、张 年红、张维等共15名自然人持有的34%的股权。收购34%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320万元; 同时,金河佑本以现金方式向吉林佑本增资12480万元,占增资后吉林佑本26%的股权。股权转 让及增资后金河佑本持有吉林佑本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吉林百思万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二、项目中止的原因 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收购吉林佑本主要进行非洲猪瘟防控及疫苗产研领域的战略布局,提 升非洲猪瘟疫苗产研转化速度。在收购吉林佑本后,扩大公司在动物疫苗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3年7月11日出具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非洲猪瘟 基因缺失病毒-G佐剂复合物灭活疫苗(SY18MGF/CD2v株)应急评价意见的函》(农牧便函〔20 23〕524号)的评审意见,为解决评审意见中重点提到“中试单位的生产和检验等条件不符合 要求”的问题,吉林佑本和金河佑本分别对非洲猪瘟疫苗生产车间和非洲猪瘟疫苗检验动物房 等设施进行了三级防护升级和资质验收。2025年1月25日,吉林佑本疫苗生产车间通过了生物 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2025年7月27日,金河佑本检验用攻毒动物房及其活毒废水处理设施 以及防护措施通过了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同时为了将来开展非洲猪瘟疫苗临床试验, 金河佑本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了兽药GCP猪安全性试验和猪有效性试验项目增项验收。至2025 年第三季度末,非洲猪瘟疫苗申报所需要的生产车间、攻毒动物房以及临床试验所需要的资质 均已符合要求。至此,公司为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的临床试验的自身准备条件已达到。 由于吉林佑本须与专利转让方签订《技术许可(专利权)合同》,是吉林佑本开展非洲猪 瘟灭活疫苗生产用毒及检验用毒的关键条件。为推进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和申报工作,吉林佑本 协同其他该专利被许可资格确认单位,一同持续就上述专利许可事项与专利转让方进行沟通和 洽谈。但由于对相关合同的关键条款有一定分歧,截至目前,多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致使 公司非洲猪瘟疫苗项目整体研发进度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逐步认 识到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具有技术难度较高、监管审批周期较长等行业特征,相关项目未来推进 节奏及经营业绩实现的时间难以预计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经公司审慎评估决定中止非洲猪 瘟冻干灭活疫苗研发和申报事项。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非洲猪瘟 冻干灭活疫苗研发和申报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止非洲猪瘟冻干灭活疫苗研发和申报事项 。上述中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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