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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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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698 博实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现金管理持有基金 │ 56276.20│ ---│ ---│ 15475.96│ ---│ 人民币│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52.63│ ---│ ---│ 35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 1.60亿│ 2898.50万│ 1.08亿│ 67.65│ ---│ 2024-09-30│ │业化生产项目 │ │ │ │ │ │ │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 9000.00万│ 339.53万│ 6490.00万│ 72.11│ ---│ 2025-06-30│ │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 │ │ │ │ │ │ │示范项目 │ │ │ │ │ │ │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 7000.00万│ 480.21万│ 4520.79万│ 64.58│ ---│ 2023-11-30│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3亿│ 0.00│ 1.23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哈尔滨博实│P&P Indust│ 1.50亿│人民币 │2016-04-15│--- │连带责任│否 │否 │ │自动化股份│ries AG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哈尔滨博实│P&P Indust│ 1.00亿│人民币 │2018-09-20│--- │连带责任│否 │否 │ │自动化股份│ries AG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哈尔滨博实│哈尔滨博奥│ 1500.00万│人民币 │2017-03-30│--- │连带责任│否 │否 │ │自动化股份│环境技术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3-22│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中海 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989.30万元。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4、注册资本:贰佰柒拾陆亿柒仟玖佰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联合工厂和合营公司基础设施工程;生产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 、食品添加剂、催化剂、石油产品及附属产品;生产、销售、采购和仓储公用工程产品(包括 热力、工业气体、空气产品、除盐水、凝结水及其它公用工程产品);石油产品、化工产品及 其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和工艺技术开发;在国内外市场营销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应用技术及其 它支持服务;从国外市场进口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原料、乙烯裂解原料、石油产品及附属产 品,并在国内市场销售以上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购买、储存乙烯和相关石化产品、石油产品 及附属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并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危险废物处置;开发、建造并经营 管廊、管道、仓储设备、货运港口;石化设备维保服务;实验室检测服务;向任何其他方提供 公用设备、设施、支持和协助。 6、博实股份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和壳牌南海 私有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捌仟玖佰捌拾玖万叁仟元(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后于生效日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于2026年1月30日前、2026年5月30日前分批交货。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 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1)如非因买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卖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 日,卖方应按照合同总价(含增值税)0.05%的比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 过12周,除要求卖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 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应偿还买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和预付款。 (2)如仅因买方原因,买方逾期向卖方付款,卖方应向买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买方应 在收到该等通知后30日内付款,否则,即应自该等30日期间结束之日起,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支付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利息,最高不超过相关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 5%。双方同意,该等利息的支付是买方就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合同价款所需承担的全部责任。 ──────┬────────────────────────────────── 2025-03-20│其他事项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联创未来( 武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未来”)《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联创未来持有公司股份14517667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022560769股的14.20% ),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68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3%);实施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 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 ──────┬────────────────────────────────── 2025-03-05│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内蒙 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84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肆拾贰亿贰仟陆佰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盐化工产品经营,进 出口业务;自产水、电、卤水、除盐水、蒸汽、母液、脱硫剂的销售;日用小苏打、消毒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博实股份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同类合同金额 为4690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 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捌仟捌佰肆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所有货物于2025年6月1日之前全部到货。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 款项。 ──────┬────────────────────────────────── 2025-02-28│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中石 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69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吉化经贸中心A座3-6层、9-13层 3、法定代表人:王雪飞 4、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管道工程、消防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 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勘察、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石油化工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及进出口;化工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经销及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 及软件开发;房屋出租;办公设备出租。 6、博实股份与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 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陆仟陆佰玖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之日起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设备于2025年5月30日前、2025年6月20日前分批交货。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 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 迟延交付的设备总价的0.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如果 卖方未能在约定的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 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其他一切损失。 (2)如果因卖方原因迟延交货超过45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 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及损失。 (3)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向卖方支付款项,若因买方原因延期支付,买方应按 照当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卖方支付逾期利息。 ──────┬────────────────────────────────── 2024-12-18│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湖南 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381.70万元。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505号 3、法定代表人:沈学强 4、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 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一般项目:合同能源 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噪声 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 料销售;住房租赁。 6、博实股份与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湖南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智能化(钢材)物理检验中心自动化升级改造设备及安装。 2、合同金额:伍仟叁佰捌拾壹万柒仟元(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设备分批交货,一期工程最迟到货时间2025年8月10日;二期工程最迟到货 时间2026年1月1日,如施工进度有调整,以买方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 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1)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每拖期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 三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如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工, 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买方无故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款,买方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同期 银行贷款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十。如买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支付,卖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 2024-12-04│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山东 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签订的《包装线设备专项维保服务合同》,合同 预估总金额为5,823.2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 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3、法定代表人:程仁策 4、注册资本:叁佰捌拾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 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燃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废物经营;保税物流 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 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陆地管道运输;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 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固体废物治理;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裕龙石化签订工业服务类合同金额为1,550万元(不含 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裕龙石化为公司的合作客户,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线设备专项维保服务及备件销售。 2、合同金额:暂定总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823.25万元,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2年) ,每年合同额约为2,911.63万元,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 效。 4、合同日期:近期合同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履行期限:合同的服务期限为2年。 6、主要违约责任: (1)博实股份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1天应向裕龙石化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格万分 之六的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时,裕龙石化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减轻或免除博实股份 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如裕龙石化未按期付款,逾期超过45日的,自第46日起,则按应付金额的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向博实股份支付违约金。 ──────┬────────────────────────────────── 2024-11-28│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中煤 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3、法定代表人:梁云峰 4、注册资本:壹佰零贰亿玖仟陆佰陆拾陆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洗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矿 山机械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仪器仪表修理;热力生产和供应;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仪器仪表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合成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 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 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 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6、博实股份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同类合同的金额 为255万元(不含本次)。 8、履约能力分析: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 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伍仟叁佰万元整(人民币)。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10个月内货到现场。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 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附件7交货期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设备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 周罚迟交设备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设备金额的1.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 2024-10-31│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荣盛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及其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石化”)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5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4、注册资本:壹佰零壹亿贰仟伍佰伍拾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涤纶丝,化纤布的制造、加工,纸制品加工,轻纺原料及产品,五金,化 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6、博实股份与荣盛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博实股份与荣盛石化签订同类合同金额合计5230万元(不含本次) 。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装车机(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其中,公司与荣盛石化签订合同金额651 6万元,与浙江石化签订合同金额4984万元。 3、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4、合同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履行签字及盖章流程,公司近日收到经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1个月。 6、结算方式:根据卖方各阶段完成内容情况,买方分阶段支付给卖方预付款及相应阶段 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由于卖方原因,卖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检验、安装、机械试车、性能试车和考核、验 收设备、提供其他技术服务或出现其他延期履约行为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 天,违约金按延迟合同总价的3‰/天计算。 买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付或延期支付合同款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向 卖方支付延期付款赔偿金或违约金,最高以未付款项的3%为限。 ──────┬────────────────────────────────── 2024-10-31│重要合同 ──────┴──────────────────────────────────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收到与浙江 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18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该合同的签署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88号 3、法定代表人:钟建明 4、注册资本:叁拾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博实股份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年,博实股份与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 8、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商业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包装码垛成套装备(含嵌入式软件)。 2、合同金额:肆仟壹佰捌拾捌万元整(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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