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03 浙江世宝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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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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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7100.00│ ---│ ---│ 78.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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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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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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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 9000.00万│ 1797.73万│ 1797.73万│ 19.97│ ---│ 2025-12-31│
│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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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 1.44亿│ 622.35万│ 622.35万│ 4.32│ ---│ 2025-12-31│
│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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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 5000.00万│ 215.15万│ 215.15万│ 4.30│ ---│ 2025-06-30│
│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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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5999.89万│ 5999.8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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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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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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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信息披露。有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详细情况可
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徐海泓和翁宗将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分工调整原因,现委派沃巍勇和徐海泓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信息
1、基本信息
沃巍勇先生1998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8年12月开始在天健执业。
2、诚信记录
沃巍勇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沃巍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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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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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形成董事
会书面议案决议、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修订〈浙
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注册地址。公
司近期已完成变更及章程备案,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批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329877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329877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24年4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644637.00元。公司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822632384.00元。
(二)变更注册地址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双林路1号。公司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荷花南街2290号。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
1、名称: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6445210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荷花南街2290号
5、法定代表人:张世权
6、注册资本:捌亿贰仟贰佰陆拾叁万贰仟叁佰捌拾肆人民币元
7、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2日
8、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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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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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选举浙江世宝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浙江世宝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选举浙江世宝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浙江世宝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为: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
、周裕、张世忠、闵海涛(独立董事)、龚俊杰(独立董事)、徐晋诚(独立董事)。董事任
期三年,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7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无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浙江世宝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为:杜敏、刘刚、吴琅平、张治龙、冯
燕。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7日止。
公司监事会中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监事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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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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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委任张宝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汤浩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兰君
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港交所之公司授权代表、周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虞忠潮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刘晓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陈文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情可
参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张宝义先生、汤浩瀚先生、张兰君女士、周裕先生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虞忠潮先生、
刘晓平女士及陈文洪先生的个人简历附后。
附件:简历
1、虞忠潮先生,59岁,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
师,自2006年8月11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虞先生本届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7
年6月17日止。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刘晓平女士,53岁,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自2011年5月13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女士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曾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于2018年6月29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曾担任公司董事。刘女士本届任期三
年,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027年6月17日止。
3、陈文洪先生,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陈先生于1996年毕业
于南京农业大学,1996年加入浙江世宝方向机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历任职员、办公室主任
,自2013年12月27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先生本届任期三年,自2024年6月17日起至2
027年6月17日止。陈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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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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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A股股票,且发行股数不超过该议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含A股、H股)总数的20%,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
确认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且本次总发行股份数量不超
过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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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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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浙江世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和融资环
境等方面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
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
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一)分配方式:未来三年,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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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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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晓平女士、独立董
事林逸先生、监事杨迪山先生的辞任申请。
刘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任,于本届任期届满起生效。刘女士辞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林先生因任期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再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要
求,申请辞任,自本届任期届满起生效。林先生辞任后不在公司继续任职。
杨先生因个人生活安排原因申请辞任,于本届任期届满起生效。杨先生辞任后不在公司继
续任职。
刘女士、林先生、杨先生已分别向公司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并
无任何其它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知会公司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对刘女士、林先生、杨先生为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届满到期,届时将选举产生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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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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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未参
与本次发行,从而使得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或者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一、承诺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457号),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普通股32987747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4月10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789644637股
增加至822632384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宝控股”)未
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世宝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
例由37.40%被动稀释至35.90%,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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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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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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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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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
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6.6条,“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
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
,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
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
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97.6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人民
币7.66万元;公司对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实际成本,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89.95万元。
(三)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
计人民币109.88万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和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备查账,
继续全力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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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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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
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
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69645709.16元。
公司决定,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止2024年3月27日的总股本789644637股计算,
即每10股约人民币0.2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正在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事宜,实际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
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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