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05 新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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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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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4-01-08│ 10.50│ 7.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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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2-21│ 17.86│ 8.88亿│
├───────────┼───────────┼───────────┼───────────┤
│增发 │ 2020-12-18│ 38.25│ 9.4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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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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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信托·顺德农商│ 5000.00│ ---│ ---│ ---│ 96.09│ 人民币│
│银行2020年第一期财│ │ │ │ │ │ │
│产权信托 │ │ │ │ │ │ │
├─────────┼─────┼─────┼─────┼─────┼──────┼──────┤
│建信理财“安鑫”(│ 800.00│ ---│ ---│ ---│ 0.06│ 人民币│
│按日)现金管理类开│ │ │ │ │ │ │
│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 │ │ │ │ │ │
│财产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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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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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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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 2.51亿│ 2444.01万│ 2.53亿│ 101.05│ ---│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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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 5000.00万│ ---│ 5179.69万│ 103.59│ ---│ 2024-09-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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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 3.64亿│ 2322.01万│ 8310.57万│ 21.37│ ---│ 2027-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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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 3.02亿│ ---│ 2.67亿│ 96.80│ 1506.60万│ 2025-12-15│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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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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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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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东璟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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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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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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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威之达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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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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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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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思维智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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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乐美智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东璟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且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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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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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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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凯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董事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且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赛莱彩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且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广东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且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2850.00万 3.45 8.12 2023-08-24
─────────────────────────────────────────────────
合计 2850.00万 3.4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新宝电│印尼和声东│ 1.5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菱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广东东菱智│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器股份有限│慧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滁州东菱电│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广东东菱智│ 9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慧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滁州东菱电│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滁州东菱电│ 8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滁州东菱电│ 6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器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广东东菱智│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慧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广东凯恒电│ 40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机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广东东菱智│ 40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慧电器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佛山市顺德│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器股份有限│区庆菱科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广东威林工│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器股份有限│程塑料股份│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龙图企业有│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器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广东新宝电│印尼东菱科│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器股份有限│技有限公司│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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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本次股东会
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
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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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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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27年1月5日任期届满,因独立董事宋铁波
先生自2020年8月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于2026年7月31日提出辞职。为确保董事
会规范运作,同时提高公司会议召开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蒋演彪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蒋演彪先生将与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余8名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蒋演彪先生简历见附件。附
件:蒋演彪先生的简历截至目前,蒋演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演彪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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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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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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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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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注销在深圳设立的分公司,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概况
1、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
决定注销在深圳设立的分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深圳分公司注销等相关事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部;
2、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4DMBX71
4、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5、分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永丰社区新湖路4008号蘅芳科技大厦1501I1;
6、分公司负责人:孙宏伟;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研发;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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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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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
万元。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
54519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7%;通过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81678
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8335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1%。
3、计划增持主体东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4、计划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计划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成长价值的认可,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
。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东菱集团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
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东菱集团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如有)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8、相关承诺:东菱集团承诺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次拟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来源:东菱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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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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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
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本数);按
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8.3333万股
—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
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
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及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2日及202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及两次《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6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23%,最高成交价为
13.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9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79989887.25元(不含交易
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含本数)。至此,本次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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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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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2026年度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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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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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3、现场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0235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2%;反对1
22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弃权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60235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2%;反对1
22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弃权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30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9%;反对1
202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弃权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4、审议通过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表决结果:同意560285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2%;反对1
220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4%;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55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2%;反对1
953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8%;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48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1%;反对2
010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弃权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7、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031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9%;反对1
472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2%;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002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3%;反对1
426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弃权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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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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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
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本数);按
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8.3333万股
—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实际使
用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
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3.35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13.16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96306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24元/股(含本数),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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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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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000万
元人民币;
2、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及日常购销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
资业务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相应担保,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WillEnterprise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
业”)、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广东东菱智慧电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菱智慧”)、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机”)、佛山市顺德区庆
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菱科技”)、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林股份”)、印尼和声东菱有限公司(PTSelarasDonlim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
”)、印尼东菱科技有限公司(PTDonlimTechnology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东菱科技”
)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向供应商申请赊
销额度、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及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担保等)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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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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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为员
工提供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解决生活困难、购房购车等资产配置;
3、借款理由: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
位核心人才,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
4、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6、借款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还款方式: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选择,《借款协议》约定;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
体资助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9、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也不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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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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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
司董事会制订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具
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现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意愿、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经营
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2)审计机构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
满足上述条件后,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最低比例为2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
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时
,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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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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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成本主要
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占比75%左右。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
场风险,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锁定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加强对原材料采购、
库存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不
锈钢、塑料等。
3、交易场所:国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其
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7、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8、审议程序: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但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
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资金(
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小家电研发、生产、销售,主营业务成本主要
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占比75%左右。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
场风险,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
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锁定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加强对原材料采购、
库存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不
锈钢、塑料等。
3、交易场所:国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金额:公司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其
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7、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8、实施流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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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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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回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本数);
6、拟回购数量: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208.3333万股—3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66%—0.4106%,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8、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未有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
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未有减持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公司始终专注主业发
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的出口龙头企业。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
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
上,为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回购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励管理团队,确保公司长
期稳定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目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人民币24元/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16.44元/股)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实施本次回
购。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
为准。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实施本次
回购,按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4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8.3333万股—3
3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566%—0.410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也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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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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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闲
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
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
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
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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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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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
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
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
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
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
使用。
4、审议程序: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
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
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
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必要性: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销售
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2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3.81%、78.21%
和78.17%,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
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
合约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3、拟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
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
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外汇期权合约及远期外汇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
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
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8、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
交割的方式。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0、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
、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
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
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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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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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向各商
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票据贴现、押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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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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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1、审计费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
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3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万
元(不含税,含合并及母公司单体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不含税)。
公司将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价格水平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增减变动幅度
预计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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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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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
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基于谨慎性原
则,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综合其履职情况、绩效考
核结果、公司业绩水平等因素,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独立董事的
津贴是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实际确定,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制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15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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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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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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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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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宝股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的2025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 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盈余公积的提取及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
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50%,公司2025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二)本次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0548202.34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33474853.25元,减去2025年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362483586.00元,
减去2025年派发2025年度中期分红现金红利120827862.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3860711607.59元。
公司本次2025年末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875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
持股份(截至董事会审议本方案之日,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6356700股)后的股本8055190
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41655724.
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
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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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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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5年,受全球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与美国关税政策扰动等因素影响,小家电传统欧
美市场总体需求趋弱。据海关统计,2025年,我国家用电器出口金额(人民币值)同比下降3.
3%。同时,国内小家电市场竞争加剧,受宏观环境影响,消费者需求更加理性。2025年公司总
体收入有所下降。
2、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的二期制造基地2025年开始投产,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目前
综合成本比国内高,对公司2025年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长期来看,海外制造基地的落地将完
善公司全球化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海外业务的国际竞争力,降低美国关税政策扰动等风
险,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2025年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
.43亿元,同时,公司为了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2025年投资损失及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合计比上年同期减少约0.73亿元,两者相抵收益减少约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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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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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及2026年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广东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蒸汽熨斗、搅拌机、咖啡壶、开水器、面包
机、电动牙刷、冲牙器、牙齿美白器、消毒器、充电器、口腔护理类产品、按摩器、家用美容
美体类仪器、家用理疗护理类仪器、家用美发造型类仪器等家用电器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
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
,模具、电机、电路板等电器产品散件、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
塑料、精密压铸件;母婴用品制造、销售;销售食品添加剂;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商品营销推广服务,本公司品牌授权;从事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
认证测试等服务,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
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
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
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
色金属铸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池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市场营销策划;
软件开发;品牌管理;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认证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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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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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3、现场会
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2、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潘波、吴任桓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1、《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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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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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1月8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1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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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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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点、风险水平等因素,特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内部控制缺陷定义及分类第二条内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
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
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
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审计监察法务中心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
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最终认定。
第三条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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