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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00271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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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718 友邦吊顶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股权投资) │ 30000.00│ ---│ ---│ 3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9000.00│ ---│ ---│ 0.00│ ---│ 人民币│ │) │ │ │ │ │ │ │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 3.36亿│ 1779.16万│ 2.39亿│ 71.11│ ---│ 2019-12-3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骆莲琴 1800.00万 13.69 44.35 2023-04-13 ───────────────────────────────────────────────── 合计 1800.00万 13.6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4-13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7.10 │质押占总股本(%) │8.37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4-1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4月11日骆莲琴质押了1100.0万股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3-24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7.25 │质押占总股本(%) │5.33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700.0万股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友邦集│浙江友邦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2-10-10│2023-10-10│连带责任│否 │是 │ │成吊顶股份│能厨电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2-29│股权回购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 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1447829股的比例为0.3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94元/股,最低价为11.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6793.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4-02-23│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公司发展理念,充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 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浙江友邦 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 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 于回购总量的5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 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 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 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 股至2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76%至1.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2023-08-26│价格调整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事由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44782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4 .80元(含税)分配,共派发股利人民币63094957.9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2、调整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3、调整结果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每股14.70元调整为每股14.22元。 ──────┬────────────────────────────────── 2023-08-04│其他事项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注册地址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02752064 3、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壹佰肆拾肆万柒仟捌佰贰拾玖元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3日 6、法定代表人:时沈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 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 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门窗 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 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海 盐县百步镇金山路1111号) ──────┬────────────────────────────────── 2023-06-09│其他事项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经公司 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拟增选孙小红先生、韩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候选人当选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小红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办事处经理、分公司经理、大区营销总监、全国销售总监、运营发展总监、供应链总监,欧普 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万马海洋工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等职务。2023年5月入职本公司。 截至公告日,孙小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小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小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3-05-16│其他事项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9名激励对象(含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同时,公司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 绩考核目标,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该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 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注销离职股 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50.2万份,涉及人数为93人,含9名离职激励对象、67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150.2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 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 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3-04-29│其他事项 ──────┴──────────────────────────────────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 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 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91人调整至8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31万份调整为4 1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5万份调整为7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4月8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 予87名激励对象共计41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2021年4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411万份股票 期权。 6、2021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董事会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14.8 3元调整为每股14.70元。 7、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12月27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授予19名激励对象共计7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 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73万份股 票期权。 8、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3名激励对象 已经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因公司未达成首期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110.7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10、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9名激励对象已经 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1.7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未达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 计98.4万份予以注销;因公司未达成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20.1万份予以注销;合计注销118.5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3-04-29│银行授信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对外担保、票据池质押、保理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有效期限(包括当 年授信延长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 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 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授信另行审 议。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 议之日止。 ──────┬────────────────────────────────── 2023-04-29│资产出售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2019年搬迁至位于浙江省海盐县百步大道388号的新产业园,目前公司的生产运营 均在新产业园;同时,“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中顶产业园项目也于2021 年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公司位于浙江省海盐县百步大道附近的产业园能够满足目前生产 经营活动及后续产能扩建的需要。随着公司精细化管理的推进,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 管理成本,便于公司集中管理,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位于浙江 省海盐县百步镇五丰园区的部分资产转让给浙江振拓石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4,34 9.3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转让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3-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 、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因个人不胜任岗位或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解聘等,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 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 留授予部分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31.7万份予以注销。 ──────┬────────────────────────────────── 2023-04-29│其他事项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 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铝、钢、PVC等 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吊顶、吊顶电器、集成墙面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 需要大量的铝、钢、PVC等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及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价格波 动较大。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 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 拟进行铝、钢、PVC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PVC期货标准合 约。 3、资金额度 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但不包括 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 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 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 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总体来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 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 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 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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