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18 友邦吊顶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20│ 28.02│ 1.60亿│
├───────────┼───────────┼───────────┼───────────┤
│增发 │ 2016-06-28│ 66.20│ 3.2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股权投资) │ 30000.00│ ---│ ---│ 30000.00│ ---│ 人民币│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9000.00│ ---│ ---│ 0.00│ ---│ 人民币│
│) │ │ │ │ │ │ │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 3.36亿│ 1779.16万│ 2.39亿│ 71.11│ ---│ 2019-12-3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2-10 │转让比例(%) │29.99 │
├──────┼────────────────┼──────┼────────────────┤
│交易金额(元)│11.42亿 │转让价格(元)│29.41 │
├──────┼────────────────┼──────┼────────────────┤
│转让股数(股)│3882.14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骆莲琴、上海徜胜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施其明、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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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 1942.04万 15.00 50.00 2026-06-0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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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42.04万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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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02 │质押股数(万股) │971.87 │
├────────┼──────────────┼────────┼──────────────┤
│质押占所持股(%) │25.02 │质押占总股本(%) │7.51 │
├────────┼──────────────┴────────┴──────────────┤
│股东名称 │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9日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971.871万股给上海银行股份有 │
│ │限公司黄浦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6 │质押股数(万股) │970.17 │
├────────┼──────────────┼────────┼──────────────┤
│质押占所持股(%) │24.98 │质押占总股本(%) │7.49 │
├────────┼──────────────┴────────┴──────────────┤
│股东名称 │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2日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970.17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23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3.28 │质押占总股本(%) │9.89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1 │解押股数(万股) │13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9日骆莲琴质押了130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骆莲琴解除质押13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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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友邦集│浙江友邦智│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成吊顶股份│能厨电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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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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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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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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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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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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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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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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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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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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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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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明盛
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联禾”)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股票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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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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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明盛
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联禾”)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股票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明盛联禾本次股份质押系用于为其收购公司股份而借取的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股
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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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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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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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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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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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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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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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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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
披露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
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430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
1%,要约收购价格为29.41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6日。
截至2026年3月26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
东账户总数为2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19430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1%,占收
购人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100%。收购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收购已预受要约的
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9430119股。
收购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8251523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0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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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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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开展铝、钢、PVC期货投资业务。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期货交易操作主要目的是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获取投资收益,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吊顶、吊顶电器、集成墙面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
需要大量的铝、钢、PVC等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及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价格波
动较大。为有效降低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投资收益,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铝、钢、
PVC的期货交易。
二、期货交易的开展
公司设立期货交易管理小组。小组由公司董事长、采购、财务的负责人组成,董事长担任
小组组长。期货交易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遵守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期货交易
的风险管理程序、确立期货操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核查并监督期货业务总体执行情况、对期
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
程进行操作等。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情况
1、投资种类:开展铝、钢、PVC期货投资业务。
2、公司预计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货保证金余额控制在人民币2
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该议案需要
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负
责组织实施。
3、资金来源:期货交易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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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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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业务简介
供应链金融,就是金融机构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
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可以解决上游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通过打通上游融资瓶颈,降低
供应链条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扩大公司赊购比例和账期,延迟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公司处在
核心企业地位,对供应链金融成员和供应链金额具有决定权,对上游供应商企业有严格选择标
准和较强控制力;在供应链成员组成上,公司拟在现有交易的供应商中选择企业资质较好、有
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及有此融资需求的核心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公司基于
对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如下图所示):2
、业务优势
a.可扩大赊购比例和账期,延迟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b.有助于获取上游给予的供应
价格折扣;
c.为供应商提供便捷低成本融资渠道,帮助供应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能巩固公司在供应
链中的主导地位;
d.征信系统和贷款卡上不体现公司贷款信息,不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e.通过金融机构实
现全线上操作,确保安全,避免操作风险。
3、业务额度及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额度:根据公司的发展及经营预算,本次拟开展针对公司供应商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年
度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机构的条件对比及匹配度,授权董事长决定供应
链金融涉及合作机构、合作条件等具体事宜。
4、业务流程
a.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资料;
b.向金融机构推荐准入供应商,金融机构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完成相关的权限配置操作,
并收取供应商基础资料,关联公司授信额度建立供应商保理融资额度;
c.供应商向金融机构提供该笔保理融资业务项下的放款资料,包括贸易背景单据,如交易
合同、发票等。
d.公司线上向金融机构确认应付账款,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发放融资;
e.业务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付款到协议约定账户。
5、业务授权期限: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风险分析
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且与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
景前提下进行,不影响供应商的供货期、产品质量等,对公司的日常采购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故公司不存在任何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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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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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
2、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
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
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
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事项。
7、其他说明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
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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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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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
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
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保理业务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服务。
2、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
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的存续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
4、保理融资金额:预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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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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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
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
信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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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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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其生产经营有直接关
系的原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铝、钢、PVC等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
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价格
波动风险、资金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
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铝、钢、PVC等
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事项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
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吊顶、吊顶电器、集成墙面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
需要大量的铝、钢、PVC等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及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价格波
动较大。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
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
拟进行铝、钢、PVC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PVC期货标准合
约。
3、资金额度
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但不包
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
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
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
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总体来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
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
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
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
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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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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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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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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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共有8名董事,实到董事8名,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21,090,356.3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2,109,035.63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37,470,329.34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56,451,650.01元,公司2025年
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25,056,905.58元。
参考公司2025年度利润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
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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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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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
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银行授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担保、票据质押、保理等
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有效期限(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签
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
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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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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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预受要约申报编号:990090
申报简称:友邦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29.41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19430119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5.01%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6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吊顶”、“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年2月13日收到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明盛智能”)
发来的《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就要约收购有关事项作出申报
公告如下:(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友邦吊顶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718.SZ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9430119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5.01%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29.41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
算基础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在协议转让的基础上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是巩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对友邦吊顶控制权的安排,因此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延续协议
转让价格,即29.4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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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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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1、2025年12月30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友邦吊顶”“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徜
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徜胜科技”)(时沈祥、骆莲琴、徜胜科技合称“转让方”)与
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明数湾”)(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合称“受让方
”)签署3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骆莲琴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3002081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19%),徜胜科技向明盛智能转让上市公司8800593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股份协议转让的
价格为29.41元/股。(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协议转让”)
2、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转让方应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全部剩余上市公司股份的
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若转让方按照
约定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则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转让方持有的剩余上市
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自动恢复。(以上称“本次表决权放弃”)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明盛智能拟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
收购,部分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9430119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01%)。(以上称“本
次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表决权放弃、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明盛智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施其明。本
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关于
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及2026年1月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沈祥、骆莲琴、骆旭平)》《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上海徜胜科技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
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6日,过户股数38821404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变更为明盛智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施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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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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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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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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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骆莲琴女士有
关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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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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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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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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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2月30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友邦吊顶”“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沈祥、骆莲琴、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徜
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徜胜科技”)(时沈祥、骆莲琴、徜胜科技合称“转让方”)与
上海明盛联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明数湾”)(明盛智能、施其明、武汉明数湾合称“受让方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骆莲琴向受让方转让上市公司3002081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19%),徜胜科技向明盛智能转让上市公司8800593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股份协议转
让的价格为29.41元/股。(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
2、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转让方应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全部剩余上市公司股份的
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若转让方按照
约定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则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转让方持有的剩余上市
公司股份的表决权自动恢复。在转让方如约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前提下,如受让方未能在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十二(12)个月内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发出部分要约收购,则转
让方有权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十二(12)个月届满后决定其放弃的表决权是否恢复;但如
转让方未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的,转让方
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表决权始终不恢复。(以上称“本次表决权放弃”)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明盛智能拟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
收购,部分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9430119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01%)。(以上称“本
次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表决权放弃、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
4、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及表决权放弃后,受让方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
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骆莲琴、时沈祥变更为施其明。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亦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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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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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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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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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1.名称: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
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02752064
3.注册资本:壹亿贰仟玖佰肆拾肆万柒仟捌佰贰拾玖元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3日
6.法定代表人:时沈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
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门窗制
造加工;门窗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
、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嘉兴市海
盐县百步镇金山路1111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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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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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
将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000000
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1447829股减少至129447829股,注册资本将
由131447829元减少至129447829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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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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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200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31447829股的1.52%。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1447829股变更为129447829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于2025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
3、因注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31447829股变更为129447829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时沈祥先生、骆莲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骆旭平先生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
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从65.61%被动增加至66.63%,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刻度。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权益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
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
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以及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回购期间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
月2日、3月6日、4月2日、5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股份
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10、2024-02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于2024年5月8日实施完毕,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52%,最高成交价为13.75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0.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3475687.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
截至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量为2000000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以及后
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存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000000元。具体
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
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年9月16日披露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本次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000000股回购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5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5
年11月10日办理完成,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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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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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
股份用途,由“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
期限内出售;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存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000
,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
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可采用现场
递交、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申报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
:30。
4、联系人:吴伟江
5、联系电话:0573-86790032
6、邮政编码:314312
7、联系邮箱:zhejiangyoubang@163.com
8、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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