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18 友邦吊顶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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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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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权投资) │ 30000.00│ ---│ ---│ 30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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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9000.00│ ---│ ---│ 0.00│ ---│ 人民币│
│) │ │ │ │ │ │ │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 ---│ 10000.00│ ---│ 人民币│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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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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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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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工业区集成吊顶│ 3.36亿│ 1779.16万│ 2.39亿│ 71.11│ ---│ 2019-12-31│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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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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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莲琴 1800.00万 13.69 46.08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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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00.00万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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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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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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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29 │质押占总股本(%)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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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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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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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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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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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9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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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00 │质押占总股本(%) │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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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937.5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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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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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6-25 │质押股数(万股) │382.50 │
├────────┼──────────────┼────────┼──────────────┤
│质押占所持股(%) │9.79 │质押占总股本(%) │2.91 │
├────────┼──────────────┴────────┴──────────────┤
│股东名称 │骆莲琴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6-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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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21日骆莲琴质押了382.5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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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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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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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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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浙江友邦智│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成吊顶股份│能厨电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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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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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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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浙江富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球公司”)和浙江友邦智能厨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厨电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保障2025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
球公司和厨电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日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请公司为其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额
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富球公司和厨电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担保期限不超过
2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富球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富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BCYL02T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金山路1111号友邦中顶产业园一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吴伟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智能电器技术、电子技术的研发;智能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富球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富球公司总资产13252186.37元,总负债1337679
4.84元,净资产-124608.47元,资产负债率100.94%;2024年度,营业收入17928495.30元,利
润总额-1139065.31元,净利润-1156524.30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2、厨电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友邦智能厨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CU1PN51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2-6#
法定代表人:王吴良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家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厨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厨电公司总资产9271376.89元,总负债19119781.71元
,净资产-9848404.82元,资产负债率206.22%;2024年度,营业收入2606163.58元,利润总额
-2372537.93元,净利润-2372537.93元。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为富球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银行授信
的“申请期间”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
信“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两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厨电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银行授信
的“申请期间”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
信“担保期限”为不超过两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公司为富球公司和厨电公司提供前述新增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
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本,满足
经营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
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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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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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
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拟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
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保理业务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服务。
2、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具体合作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
保理的存续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预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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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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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其生产经营有直接关
系的原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铝、钢、PVC等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
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具体交易中也可能存在价格
波动风险、资金风险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
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铝、钢、PVC
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吊顶、吊顶电器、集成墙面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
需要大量的铝、钢、PVC等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及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价格波
动较大。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
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
拟进行铝、钢、PVC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PVC期货标准合
约。
3、资金额度
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但不包
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
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
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
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总体来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
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
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
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
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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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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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业务简介
供应链金融,就是金融机构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
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可以解决上游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通过打通上游融资瓶颈,降低
供应链条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扩大公司赊购比例和账期,延迟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公司处在
核心企业地位,对供应链金融成员和供应链金额具有决定权,对上游供应商企业有严格选择标
准和较强控制力;在供应链成员组成上,公司拟在现有交易的供应商中选择企业资质较好、有
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及有此融资需求的核心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公司基于
对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如下图所示):
2、业务优势
a.可扩大赊购比例和账期,延迟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b.有助于获取上游给予的供应
价格折扣;
c.为供应商提供便捷低成本融资渠道,帮助供应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能巩固公司在供应
链中的主导地位;
d.征信系统和贷款卡上不体现公司贷款信息,不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e.通过金融机构实
现全线上操作,确保安全,避免操作风险。
3、业务额度及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额度:根据公司的发展及经营预算,本次拟开展针对公司供应商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年
度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机构的条件对比及匹配度,授权董事长决定供应
链金融涉及合作机构、合作条件等具体事宜。
4、业务流程
a.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资料;
b.向金融机构推荐准入供应商,金融机构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完成相关的权限配置操作,
并收取供应商基础资料,关联公司授信额度建立供应商保理融资额度;
c.供应商向金融机构提供该笔保理融资业务项下的放款资料,包括贸易背景单据,如交易
合同、发票等。
d.公司线上向金融机构确认应付账款,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发放融资;
e.业务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付款到协议约定账户。
5、业务授权期限: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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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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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开展铝、钢、PVC期货投资业务。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期货交易操作主要目的是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获取投资收益,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吊顶、吊顶电器、集成墙面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生产经营
需要大量的铝、钢、PVC等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及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原材料价格波
动较大。为有效降低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
投资收益,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铝、钢、
PVC的期货交易。
二、期货交易的开展
公司设立期货交易管理小组。小组由公司董事长、采购、财务的负责人组成,董事长担任
小组组长。期货交易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遵守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期货交易
的风险管理程序、确立期货操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核查并监督期货业务总体执行情况、对期
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
程进行操作等。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情况
1、投资种类:开展铝、钢、PVC期货投资业务。
2、公司预计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货保证金余额控制在人民
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该议案
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并负责组织实施。
3、资金来源:期货交易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
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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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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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
2、现金管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
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
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
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事项。
7、其他说明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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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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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对外担保、票据质押、保理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有效期限(包括当年
授信延长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
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
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授信另行审
议。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
议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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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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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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