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21 金一文化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16│ 10.55│ 2.31亿│
├───────────┼───────────┼───────────┼───────────┤
│增发 │ 2015-02-17│ 21.13│ 7.30亿│
├───────────┼───────────┼───────────┼───────────┤
│增发 │ 2015-03-19│ 21.13│ 2.93亿│
├───────────┼───────────┼───────────┼───────────┤
│增发 │ 2017-09-28│ 14.62│ 18.31亿│
├───────────┼───────────┼───────────┼───────────┤
│增发 │ 2017-11-24│ 11.40│ 6.89亿│
├───────────┼───────────┼───────────┼───────────┤
│增发 │ 2020-10-21│ 3.09│ 3.8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开科唯识技术股│ 41239.86│ ---│ 43.18│ ---│ 758.74│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有息负债 │ 4.96亿│ 0.00│ 4.96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17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江│标的类型 │股权 │
│ │苏海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 │ │
│ │权 │ │ │
├──────┼────────────────┴──────┴────────────────┤
│买方 │北京越王文化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推进珠宝零售业务整合工作,保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上市公司”)顺利向软件信息技术领域转型发展,拟以2024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将│
│ │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越王”)100%股权、江苏海│
│ │金盈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盈泰”)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越│
│ │王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越王”)。本次股权划转后,北京越王将分别持有浙江越│
│ │王及海金盈泰100%的股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钟葱 5165.00万 5.44 91.13 2023-07-18
陈宝芳 3340.00万 5.15 --- 2016-09-23
陈宝康 3265.00万 5.04 --- 2017-08-26
哈尔滨菲利杜豪贸易有限公 3100.00万 3.71 76.62 2020-09-24
司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80.00万 1.20 --- 2016-07-16
镇江合赢投资合伙企业(有 680.00万 1.05 --- 2017-08-17
限合伙)
陈宝祥 140.00万 0.17 29.57 2020-03-18
─────────────────────────────────────────────────
合计 1.65亿 21.7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金一文│浙江越王珠│ 51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化发展股份│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金一文│浙江越王珠│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化发展股份│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北京金一文│浙江越王珠│ 1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化发展股份│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13│委托理财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
型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无需再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银行的低风险型理
财产品。
该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
2025-12-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波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8
675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60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4名,其中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80187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2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4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
800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4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449
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06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1
6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6人,代表股份数为26
800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2122124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4%;反对6028300股,占出
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5%;弃权14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994713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3.7972%;反对6028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897%;弃权14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31%。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1985564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56%;反对7453500股,占出
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4%;弃权13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62911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68.9970%;反对7453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
993%;弃权13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36%。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1464624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70%;反对13098800股,占
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7%;弃权9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41971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50.6858%;反对13098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
0427%;弃权9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14%。
本议案审议通过。
──────┬──────────────────────────────────
2025-12-04│其他事项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5)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6)人员情况:截至2024年末,北京兴华有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453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7)2024年度业务收入情况:2024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3,747.1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2024年度,审计客户19家,审计收费总额2,368.66万
元,主要行业涉及软件开发、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
金0万元。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
,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
2025-12-04│其他事项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业务发展需求和战略
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和效率,拟对公司组
织架构进行调整。
──────┬──────────────────────────────────
2025-12-04│其他事项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制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1、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绩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期限:本方案获得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薪酬结构: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年度总薪酬
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年薪标准根据同行业、同地区薪酬、个人承担职责、任务及
个人综合素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为固定工资部分,根据公司高管职责及分管工作内容不同,固
定年薪占年度总薪酬的40%。月固定工资=基本年薪/12。
(3)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为浮动薪酬部分,绩效年薪由年度绩效和任期激励构成,绩效
年薪基数占年度总薪酬的60%。年度绩效依据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年度经营过程考核
结果核算及发放。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根据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发放。
三、其他
1、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方可生效。
──────┬──────────────────────────────────
2025-12-0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
──────┬──────────────────────────────────
2025-12-02│其他事项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关于拟延长北京
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期限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海科金集团拟
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继续委托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海商建”)进行管理,延长托管期限5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控股股东股权托管事项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海科金集团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
上述事项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委”)审
批同意。此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仍为海鑫资产,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控制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2),于20
20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控制权结构调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0-1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权托管拟延长的情况
据《告知函》,根据海科金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需求,经海科金集团2025年第36
次党委会前置研究及2025年第35次总办会审议,同意拟将其所持的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继续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延长托管期限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科金集团拟延长对海鑫资产的股权托管期限事项,相关主体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控制结构产生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海鑫资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水平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
2025-11-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新奥特科技大厦2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王晓峰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5
544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0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8名,其中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801745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7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4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
799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3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5318
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0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1
51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6人,代表股份数为53
799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3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1-12│其他事项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
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
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8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
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
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5-11-1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