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24 海洋王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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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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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 4149.99│ ---│ 78.00│ ---│ -376.71│ 人民币│
│明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 4056.37│ ---│ 80.00│ ---│ -78.49│ 人民币│
│明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 4049.99│ ---│ 78.00│ ---│ -341.96│ 人民币│
│明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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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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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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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建设项目 │ 3.36亿│ ---│ 2.44亿│ 100.39│ 7151.10万│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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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 1.13亿│ 43.31万│ 8019.19万│ 71.23│ 0.00│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5亿│ ---│ 5284.17万│ 123.21│ ---│ ---│
├─────────┼──────┼─────┼─────┼─────┼─────┼──────┤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 6977.45万│ 43.31万│ 8019.19万│ 71.2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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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辉项目-支付现 │ 6783.00万│ ---│ 6783.00万│ 100.00│ 895.41万│ 2020-06-17│
│金对价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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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辉项目-补充标 │ 4999.24万│ ---│ 4999.24万│ 100.00│ ---│ ---│
│的公司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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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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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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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光之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之一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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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下设的员工持股平台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情况 │
│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洋王”)为继续深化自主经营管│
│ │理,深入加强市场专业化运作,进一步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动力和创造│
│ │力,构建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行业子公司市场份额。根据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
│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中对海洋王所持部分有限合伙企业股权后期授予│
│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 │海洋王电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网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油照明技术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铁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 │
│ │路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船舶场馆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场馆照明公司”│
│ │)、深圳市海洋王绿色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公消 │
│ │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消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冶金照明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照明公司│
│ │”)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进行调整。 │
│ │ 深圳市光之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科技”)、深圳市光之一号│
│ │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一号”)、深圳市光之二号照明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二号”)、深圳市光之三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光之三号”)、深圳市光之四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 │
│ │之四号”)、深圳市光之五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五号”)、深 │
│ │圳市光之六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六号”)、深圳市光之七号照│
│ │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七号”)、深圳市光之八号照明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之八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电网照明公司、石油照明公司、铁│
│ │路照明公司、船舶场馆照明公司、绿色照明公司、公消照明公司、冶金照明公司、石化照明│
│ │公司下设的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平台拟做调整如下: │
│ │ 光之科技、光之一号、光之二号、光之三号、光之四号、光之五号、光之六号、光之七│
│ │号、光之八号根据公司内部员工激励管理的相关规定调整有限合伙人。 │
│ │ 由于光之科技、光之一号、光之四号、光之五号、光之六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
│ │伙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限合伙人亦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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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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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1771.88万 4.43 --- 2016-07-13
─────────────────────────────────────────────────
合计 1771.88万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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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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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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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623.61万│人民币 │2022-08-22│2023-04-22│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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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510.00万│人民币 │2022-06-16│2023-06-16│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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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510.00万│人民币 │2022-06-28│2023-06-28│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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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311.11万│人民币 │2022-09-21│2023-09-2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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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224.40万│人民币 │2022-07-04│2023-01-04│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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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143.74万│人民币 │2022-07-11│2023-01-11│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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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135.98万│人民币 │2022-10-31│2023-11-01│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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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112.16万│人民币 │2022-08-15│2023-02-15│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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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75.74万│人民币 │2022-07-18│2023-01-18│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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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48.26万│人民币 │2022-07-25│2023-01-25│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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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42.48万│人民币 │2022-08-29│2023-08-29│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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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27.42万│人民币 │2022-10-26│2023-04-26│连带责任│是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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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明之│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辉智慧科技│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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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深圳市海洋│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技股份有│王照明工程│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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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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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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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洋王”)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8年
10月26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14日召开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设立后委托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
行管理,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
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即2016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13日。
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
公司股票38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3.555元/股。锁定期
自公告日(2016年9月14日)起12个月,即2016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5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220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
获得转增股数为194715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41450股。
2018年3月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
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
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1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
得转增股数为1168290股,本次转增后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
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公司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
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
的基础上延长36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0097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9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
公司已于近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8年10月26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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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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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0日
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拟用于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2.1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79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90%,最高成交价为6.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6元/股
,成交金额为59993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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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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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5日
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6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轮值总裁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取得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志杰先生变更为成林先生。除
前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68087N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B栋1层
法定代表人:成林
注册资本:77149.799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新车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明
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开发;网络
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城乡市容管理;交通设施维修;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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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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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6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杨志杰、陈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全文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记录未记录相关人员发言要点,个别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统计不准确。上述情形违
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
的要求,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
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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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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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委员王春先生将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
委员进行调整,王春先生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杨志杰先生担任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调整前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郭亚雄(主任委员)、章永奎、王春
调整后:郭亚雄(主任委员)、章永奎、杨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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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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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
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
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
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7元/股,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
3、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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