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25 跃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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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1-20│ 15.36│ 3.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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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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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 │ 97.58│ ---│ ---│ 77.10│ 0.00│ 人民币│
├─────────┼─────┼─────┼─────┼─────┼──────┼──────┤
│天治核心成长 │ 50.00│ ---│ ---│ 21.15│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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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 │ 0.09│ ---│ ---│ 0.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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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 ---│ ---│ 10.00│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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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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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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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0万件铸旋汽 │ 3.68亿│ 479.38万│ 3.23亿│ 87.79│ -434.47万│ 2019-12-31│
│车铝合金车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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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76.40万│ 695.56万│ 3038.23万│ 89.98│ 0.00│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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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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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2 │转让比例(%) │2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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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7.68亿 │转让价格(元)│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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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287.5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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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林申茂、林万青、林平、林仙明、林信福、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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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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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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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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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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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18.7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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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宁强链一号铝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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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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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思金材”)发送的《关于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杰思金材增│
│ │加注册资本24,2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9,200万元,新增注│
│ │册资本全部由南宁强链一号铝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强链│
│ │一号”)认购,比例由0变为18.73%,导致杰思金材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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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06 │交易金额(元)│2.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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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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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科斯瑞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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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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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科斯瑞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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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 │
│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战略规│
│ │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昌益投资”)增资并由其对全资孙公司上海科斯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斯瑞”│
│ │)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
│ │ 1、公司向昌益投资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昌益投资注册资本由15000万│
│ │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自增资之日起5年内缴足,公司合计持股仍为100%,昌益│
│ │投资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2、昌益投资完成增资后,由其向上海科斯瑞增资人民币25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
│ │科斯瑞注册资本由49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自增资之日起5年内缴足,昌益│
│ │投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上海科斯瑞仍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 │ 近日,昌益投资已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字由“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变更│
│ │为“浙江昌益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
│ │营业执照》;上海科斯瑞已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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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06 │交易金额(元)│2.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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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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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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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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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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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 │
│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战略规│
│ │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昌益投资”)增资并由其对全资孙公司上海科斯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斯瑞”│
│ │)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
│ │ 1、公司向昌益投资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昌益投资注册资本由15000万 │
│ │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自增资之日起5年内缴足,公司合计持股仍为100%,昌益│
│ │投资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2、昌益投资完成增资后,由其向上海科斯瑞增资人民币25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
│ │科斯瑞注册资本由49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自增资之日起5年内缴足,昌益│
│ │投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上海科斯瑞仍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 │ 近日,昌益投资已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字由“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变更│
│ │为“浙江昌益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
│ │营业执照》;上海科斯瑞已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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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208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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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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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 │
│ │8号的工业房地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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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台州市壹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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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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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 │
│ │的工业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转让给台州市壹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壹酷新能源”)。交易双方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 │(浙联评报字[2025]第458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88万元(含税) │
│ │。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中的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温国用(2014)第│
│ │28363号、房权证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04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06号)的交易过 │
│ │户手续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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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2 │交易金额(元)│7.6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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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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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62,875,02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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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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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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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3月3日,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思金材”、“受让方”)与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以下简称“转让方│
│ │”、“林氏家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杰思金材拟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合计62,875│
│ │,020股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岭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占上市公│
│ │司股份总数的24.5606%,转让价格为12.2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768,332,744.4元(含税 │
│ │,大写:柒亿陆仟捌佰叁拾叁万贰仟柒佰肆拾肆元肆角,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
│ │ 202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
│ │书》,林氏家族转让给杰思金材的62,875,020股股份已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根据杰思金材在本次协议转让时作出的承诺,其因本次│
│ │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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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6287.50万 24.56 100.00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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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287.50万 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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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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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6 │质押股数(万股) │6287.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24.56 │
├────────┼──────────────┴────────┴──────────────┤
│股东名称 │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4日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6287.502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深圳光明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质押股数(万股) │6287.5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24.56 │
├────────┼──────────────┴────────┴──────────────┤
│股东名称 │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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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2-02 │解押股数(万股) │6287.5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6日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6287.502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2月02日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287.50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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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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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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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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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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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
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4.6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50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60元/股
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1712329股至34246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7%至1
.3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
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4.6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5000万元
,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4.6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1712329股至3424657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7%至1.34%。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
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
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
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
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2)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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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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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98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7692%)的5%以上股东林仙明先生计
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7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5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林
仙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林仙明
持股总数:198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7692%注:林仙明先生与林信福先生、林
斌先生构成法定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43724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07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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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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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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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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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
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3000万元,以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至0.7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且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
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79元/股,最低价为14.51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9月2
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3日、2026
年3月3日、2026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029、2025-031、2025-034、2025
-042、2025-050、2025-060、2025-069、2026-001、2026-005、2026-010、2026-011)。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
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7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
1%,最高成交价为1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631719.0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上限16.0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
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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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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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646号《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4552755.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
4567300.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880199.5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规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88019.96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15192179.5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339404851.94元。
3、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在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56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57500股后的股本254942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58896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60000股,累计回购金额878800.00元。现金红利和回购金额合计为5467765.00元,占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53%。
5、若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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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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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最近一年(2025年度)
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00000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00万元最近一年
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00万元上年度(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6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1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1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辛文学,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
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
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苗苗,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起开始参与上市公司
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单大信,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起开始参与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其他单位无兼
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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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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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
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并按照相关委托理财专项制度的规定把控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委托理财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
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种类:公司将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
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并按照相关委托理财专项制度的规定把控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
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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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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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同时考虑到大宗商
品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显著,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会对公司原材料
、主产品及金属贸易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需贯彻落实稳健经营方针,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来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交易方式: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
展期货业务,交易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如铝锭。交易金额:在
任一时点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保证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3、特别风险提示: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
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
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
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期货交易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同时考虑到大宗商
品价格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产业供需等因素影响显著,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会对公司原材料
、主产品及金属贸易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需贯彻落实稳健经营方针,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来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2、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额度
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保证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业务,交易仅限场内交易市场中与本公司
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如铝锭。
4、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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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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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交易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
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
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者
等额其他货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六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因
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因素造成的汇兑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以出口为主导,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者等额其他货币,在额
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
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4、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本次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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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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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
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
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四、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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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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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度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标准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津贴按月度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
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
事津贴。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原则上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
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结
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并预留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等补充薪酬形式。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津贴方案进行调整。
4、本薪酬、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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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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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经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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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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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昌益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在广西南宁设立南宁跃岭专用汽车零部件开发有限
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公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近日,南宁跃岭专用汽车零部件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南宁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宁跃岭专用汽车零部件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KC4CR949
3、法定代表人:霍红昌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6年4月9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海城路9号产投经开海城产业园5#楼5303-45房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汽车轮毂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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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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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昌益自有资
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益投资”)出资5,000万在广西南宁设立南宁跃岭专用汽车零
部件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并授权昌益投资经营管理
层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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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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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跃岭股份”)控股股东深圳杰思金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思金材”)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287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5606%。杰思金材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6287502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24.5606%。控股股东杰思金材被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超过8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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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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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杰思金材”)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287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5606%。杰思
金材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6287502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
.5606%。本次解除质押后,杰思金材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后续拟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
给中国银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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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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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的
重大事项与年报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因2025年度审计工
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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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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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石光芯
(石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中石光芯”)10.05%股权。本次交易采用公开
挂牌方式进行,目前交易对手方尚未确定,最终交易对手方以公开挂牌竞价结果为准。本次交
易定价以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5]第646号)
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行业前景、市场环境、股权流动性等因素确定挂牌
底价为161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竞价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对手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成交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最终
确定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经公司初步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存在挂牌后无合格受让方、最终成交价格低于预期
、交易未能顺利完成等不确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标的:公司所持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10.05%股权。该股权为公司对外财务
性投资形成,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任
何可能影响交易标的权利完整性的情形。
2、交易方式: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3、交易定价:以浙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5
]第646号)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行业前景、市场环境、股权流动性等因
素确定挂牌底价为161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竞价结果为准。
4、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故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尚未确定,最终交易对手方将根据公开挂牌
结果确定。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交
易对手方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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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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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杰思金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思金材”)发送的《关于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杰思金
材增加注册资本242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9200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全部由南宁强链一号铝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强链一
号”)认购,导致杰思金材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2、本次杰思金材的股权结构变化不会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不会改变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构成,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亦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本次控股股东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杰思金材发送的《关于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杰思金材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05000万元增加至129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4200万
元全部由南宁强链一号认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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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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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杰思金材科技
有限公司的通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其名称由“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变
更为“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21层B2102”
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广场T1-7A”,并已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
1、名称:深圳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GG4KQ1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冠然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广场T1-7A
6、成立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持股比例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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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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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5日和2025年11月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和2025年11月4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相关人员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内容如下: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
1、名称: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73288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
5、法定代表人:刘翔
6、注册资本:贰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8年05月21日
8、经营范围:铝合金轮毂、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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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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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益投
资”)增资并由其对全资孙公司上海科斯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斯瑞”)进行增
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昌益投资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上海科斯瑞注册资本
由49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其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
近日,昌益投资已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字由“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
“浙江昌益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
执照》;上海科斯瑞已完成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新《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昌益投资
1、企业名称:浙江昌益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28GQA34G
4、成立时间:2016年09月22日
5、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横径村(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横径厂区内)(
仅限办公用)
6、法定代表人:霍红昌
7、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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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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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
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讨论
并表决,同意选举杨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玉明简历见附件),任期
三年,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职工
代表大会结束之后立即就任。杨玉明作为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玉明,1985年10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经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浙江超威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监、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浙
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杨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未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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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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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
超过16.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照回购
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3,000万元,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约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7%至0.73%。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24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已回购股份数量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79元/股
,最低价为14.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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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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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
88号的工业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转让给台州市壹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壹酷新能源”)。交易双方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浙联评报字[2025]第458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88万元(含税)。
2、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并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手续后方
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方便厂区的集中管理,也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保持固定资
产的合理配置,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泽国大道888号的工业房地产转
让给壹酷新能源,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088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与转让标的在2025年7月31
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的账面净值相比增值1666.56万元,增值率为407.51%。
根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此次交易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产交割、办理过户手续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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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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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杰思金材科技
有限公司被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8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杰思金材”)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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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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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苏俩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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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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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公司股份2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49%)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
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60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7%)。
2、持有本公司股份1064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6%)的公司副总经理万坤先生计划
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6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及副总经理万坤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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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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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跃岭股份”)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昌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益投
资”)增资并由其对全资孙公司上海科斯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斯瑞”)进行增
资。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向昌益投资增资人民币2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昌益投资注册资
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自增资之日起5年内缴足,公司合计持股仍为1
00%,昌益投资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昌益投资完成增资后,由其向上海科斯瑞增资人民币25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科
斯瑞注册资本由49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自增资之日起5年内缴足,昌益投资
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上海科斯瑞仍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修订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其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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