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25 跃岭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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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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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机场 │ 97.58│ ---│ ---│ 77.2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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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核心成长 │ 50.00│ ---│ ---│ 23.0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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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 │ 0.09│ ---│ ---│ 0.0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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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璟冠股权投资合│ ---│ ---│ 10.00│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嘉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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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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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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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30万件铸旋汽 │ 3.68亿│ 479.38万│ 3.23亿│ 87.79│ -434.47万│ 2019-12-31│
│车铝合金车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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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76.40万│ 695.56万│ 3038.23万│ 89.98│ 0.00│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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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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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4 │交易金额(元)│8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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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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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省温岭市泽国大道北侧的国有土│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资│ │ │
│ │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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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台州市壹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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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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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大道北侧的国 │
│ │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转让给台州市壹酷新│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酷新能源”)。交易双方根据台州市天锦房地产评估咨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锦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9│
│ │08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500万元(含税)。 │
│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温国用(2014│
│ │)第28364号)、土地之上的房屋建筑物(房权证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71号、温房权 │
│ │证泽国字第279572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73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74号、温房权证│
│ │泽国字第279575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76号、温房权证泽国字第279577号)的交易过户│
│ │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收到壹酷新能源根据合同支付的款项5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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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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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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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4,6│标的类型 │股权 │
│ │80,000股非限售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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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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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鹏程、徐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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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与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悦汽车”、“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张鹏程、徐惟签订了《股份转让│
│ │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东持有的上海源│
│ │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 │
│ │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甲方一:张鹏程 │
│ │ 甲方二:徐惟 │
│ │ 乙方: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岭股份”) │
│ │ 本协议中,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甲方乙方单称“│
│ │一方”。 │
│ │ 甲方拟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34,680,000股非限售股份(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51.0│
│ │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依法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应当以乙方聘请的评 │
│ │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各方签署的正│
│ │式协议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原则同意,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值应当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
│ │期的平均承诺净利润并按10-11倍PE计算所得金额相当。 │
│ │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 │
│ │资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拟以现金方式│
│ │收购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悦汽车”或“标的公司”)股东张鹏程│
│ │、徐惟持有的51%的股权。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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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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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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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大道北侧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转让给台州市壹酷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酷新能源”)。交易双方根据台州市天锦房地产评估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锦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908号
)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500万元(含税)。
2、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并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手续后方
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方便厂区的集中管理,也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保持固定资
产的合理配置,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大道北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
上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转让给壹酷新能源,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85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与
转让标的在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中的账面净值相比增值7798.35万元,增值率
为1111.44%。
根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此次交易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产交割、办理过户手续等。本
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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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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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公司股份3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66%)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士文
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8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16%)。
2、持有本公司股份14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54%)的公司副总经理万坤先生计划
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4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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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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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暨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拟以现金方式收购
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悦汽车”或“标的公司”)股东张鹏程、徐惟
持有的51%的股权。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张鹏程,标的公司股东,持有标的公司9.6225%股份;
2、徐惟,标的公司股东,持有标的公司49.7169%股份;
3、交易对手方与公司的关系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
4、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源悦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成为源悦汽车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的变更。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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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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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
操作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
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议案属于
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本次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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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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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智麟先生自2018年4月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智麟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赖德明先生(简
历附后)、熊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赖德明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熊茜女士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赖德明先生、熊茜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予以公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
赖德明先生的简历
赖德明,1965年2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成本与考核
部总经理,现任浙江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深圳莱宝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深圳市美加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德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赖德明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茜女士的简历
熊茜,1970年10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职称,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商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集团财务副总监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现任浙江长典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
负责人。
熊茜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熊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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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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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
,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最近一年(2022年度)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
:54,159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
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银雪姣,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2013-2017年度以及2020-2023年度;近三
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金意,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过2家上市公司通策医疗(600763)、及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并签署本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1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87万元,其中年
报审计收费62万元。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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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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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交易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
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
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
者等额其他货币,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召开了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因
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因素造成的汇兑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以出口为主导,美元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
本,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公司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
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4、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本次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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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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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斌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时鉴于独立董事徐智麟先生任期届满离职、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相关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
会对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部分调整,同意在选举赖德明先生、熊茜女士为公司独
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选举赖德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熊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同时调整林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补选及调整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林仙明、赖德明、林斌,主任委员:林仙明;
(2)审计委员会:熊茜、陈东坡、林进,主任委员:熊茜;
(3)提名委员会:赖德明、陈东坡、林仙明,主任委员:赖德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东坡、熊茜、林仙明,主任委员:陈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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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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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并额外领取董事津贴1.2万元/
年(含税)。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5万元/年(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
员采用年薪制,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
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后按年度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
结束后按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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