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28 特一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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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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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 46101.95│ ---│ 100.00│ ---│ 2693.79│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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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 29698.46│ ---│ 100.00│ ---│ 1848.63│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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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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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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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 1.71亿│ 697.64万│ 9344.86万│ 68.68│ ---│ 2025-12-31│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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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 3500.00万│ 0.00│ 0.00│ 0.00│ 0.00│ 2025-04-30│
│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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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制药药品GMP改 │ 1.75亿│ 0.00│ 1.75亿│ 100.04│ ---│ 2024-06-30│
│扩建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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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 ---│ 0.00│ 0.00│ 0.00│ ---│ 2025-04-30│
│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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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 1.85亿│ 5186.76万│ 1.19亿│ 64.54│ ---│ 2024-12-31│
│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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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 2.09亿│ 0.00│ 0.00│ 0.00│ ---│ 2026-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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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流 │ 6000.00万│ 6000.00万│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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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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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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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8304万份,涉及激励对象19人(其
中离职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为“C”注销未能行权部分股票期权17人)。
2、截至目前,上述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
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
(1)《激励计划》中有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
授但未行权的10.69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激励计划》中有1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比例为60%,其未能行权的14.1344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8304万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2.086万份调整为197.2556万份,激励对象由1
08名调整至106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4.830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
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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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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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1)《激
励计划》中有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
0.696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激励计划》中有1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比例为60%,其未能行权的14.1344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8304万份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2.086万份调整为197.2556万份(实际股票
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激励对象由108名调整至1
0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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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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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特一药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数量或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
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Q=197.2556×(1+0.4)=276.1578万份
备注:①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四舍五入取整份数,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②公司有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名激励对象2023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60%,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予以注销
。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8304万份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2021年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由原来的222.086万份调整为197.2556万份。
③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有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导致期权总份数发生变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调整前后的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为准。
2、行权价格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3-0.50)÷(1+0.4)=8.73÷1
.4=6.24元/股。
公司将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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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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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
的“对乙酰氨基酚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经审查,上述药品通过化学仿制药质
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本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对乙酰氨基酚片共有2个规格,分别为0.3g、0.5
g(其中0.5g为新增规格),相关情况如下:
对乙酰氨基酚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
、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次“对乙酰氨基酚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通过,是公司研发能力、生产及
质量管理体系等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
同时,也为公司后续品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供了重要的宝贵经验借鉴。本次
“对乙酰氨基酚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公司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参与
集采的投标,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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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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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
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8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
,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银
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汇票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融资、资产及
股权等抵押融资及质押融资等)、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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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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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
月7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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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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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为进一步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变更如下:
变更前:ty002728@vip.sina.com
变更后:ty002728@vip.163.com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上述联系方式自
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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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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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
的“布洛芬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经审查,上述药品通过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
效一致性评价。本次通过一次性评价的布洛芬片共有2个规格,分别为0.1g、0.2g(其中0.2g
为新增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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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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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大信事务所原指派连
伟先生、刘娇娜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因大
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刘娇娜女士不再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并指派罗学进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为连伟、罗学进。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罗学进,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11月入职大信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执业,罗学进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罗学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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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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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许丹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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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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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期兑付数量:67959张
2、到期兑付总金额:7203654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3、兑付资金发放日:2023年12月7日
4、“特一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7日
一、“特一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31】号”文同意,公司3.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
“特一转债”自2018年6月12日起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2018年6月12日至2023年12月6日
。
自2023年12月4日起,“特一转债”停止交易。自2023年12月7日起,“特一转债”停止转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特一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即“特一转债”到期合计兑付价格为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
“特一转债”自2018年6月12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12月6日(到期日)共有347204
1张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32385834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特一转债”张数为6
7959张,到期兑付金额为7203654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已于2023年12月7日兑付完毕
。
三、“特一转债”摘牌情况
“特一转债”(代码:128025)摘牌日为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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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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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注销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85万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0.0
3%,涉及激励对象4人(其中离职2人,到期未行权2人)。
2、截至目前,上述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
续。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年10月23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4、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5、2021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期权简称为特一JLC1,期权代码为037194,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1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
量为400万份,授予的行权价格为14.22元/股。
8、2022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
划》的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由14.22元/股调整至13.5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合计注销尚未行权的28.10万份股票
期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11.57万
份,行权价格为13.5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年11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注
销手续,注销数量为28.10万份。该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1.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110人。
11、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数量将由269.33万份(含第一期尚未行权的9万份)调整为377.062万份,行权价格由
13.57元/股调整至9.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已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第一期行权期已结束,有2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85万份予以注销。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在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5.148万份,行权价格为9.23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年12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注
销手续,注销数量为10.8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62.012万份,激励对象人数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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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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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5.148万份,行权价格为9.23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
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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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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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第一期行权期已结束,有2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拟对该
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计10.85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
(1)《激励计划》中有2名原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未行权的2.45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期已结束,有2名激励对象尚未行权,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8.40万份第一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85万份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2.862万份调整为362.012万份,激励对象由11
0名调整至10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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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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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一转债”到期日:2023年12月6日
2、“特一转债”兑付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
3、“特一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
4、“特一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3年12月7日
5、“特一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7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一药业”)于2017年12月6日公开发行了3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4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831】号”文同意,公司3.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
017年12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
特一转债将于2023年12月6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特一转债”到期兑付及
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
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即“特一转债”到
期合计兑付价格为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到期兑付登记日
“特一转债”到期日和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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