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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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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729 好利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8-28│ 11.90│ 1.7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思摩尔国际 │ 445.16│ ---│ ---│ 0.00│ -7.06│ 人民币│ ├─────────┼─────┼─────┼─────┼─────┼──────┼──────┤ │力劲科技 │ 48.20│ ---│ ---│ 0.00│ -6.9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路保护元器件扩产│ 1.57亿│ 1472.94万│ 1.40亿│ 89.35│ 410.94万│ 2016-07-31│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07.00万│ ---│ 1314.99万│ 100.61│ 0.00│ 2015-09-30│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7-06 │转让比例(%) │18.00 │ ├──────┼────────────────┼──────┼────────────────┤ │交易金额(元)│5.97亿 │转让价格(元)│18.13 │ ├──────┼────────────────┼──────┼────────────────┤ │转让股数(股)│3293.46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厦门产投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8-27 │ ├──────┼────────────────────────────────────────┤ │关联方 │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原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 │ │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部分股│ │ │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营业务,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合肥曲速超│ │ │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曲速”)31.818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24.6667万│ │ │元)及其股东权利义务以人民币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上海硕矩”)。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合肥曲速股权由50.05%降为18│ │ │.2318%。2023年7月,合肥曲速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8月,公司│ │ │已收到上海硕矩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 │ │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合 │ │ │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197,801.97元的价格│ │ │将所持有的合肥曲速剩余18.2318%股权(其中,已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2万元,未实缴注册│ │ │资本人民币181.3333万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一并概括转让给上海硕矩。截至2024年│ │ │10月,公司已收到上海硕矩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肥曲速已完成上述股权│ │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合肥曲速股权。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经查,上海硕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之原一致行动人康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追认上海硕矩为公司关联法人并将上述│ │ │与上海硕矩已发生的交易事项确认为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奇青回避表决。该议案在│ │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 │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 │ │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四)其他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BRTTMX0 │ │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4.成立时间:2023年03月08日 │ │ │ 5.注册资本:7,010万元人民币 │ │ │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629号8幢5层523室 │ │ │ 7.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汤任实业有限公司 │ │ │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 │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10.关联关系说明:经查,上海硕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原一致行动人康伟实际控制的 │ │ │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追认上海硕矩为公司关联法│ │ │人 │ │ │ 11.经查询,上海硕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 │ │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分别于2022年、2023年与关联方杭州诚│ │ │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关于杭州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 │ │协议》,诚和创投委托好利润汇担任其投资顾问并支付顾问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 │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因上述协议有效期较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协议条款审议前后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新协│ │ │议的签署。 │ │ │ 2.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3.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回避表决。│ │ │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 │ │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 │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说明: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3616.00万 19.76 80.60 2025-10-16 上海臻桤骏商务咨询合伙企 741.25万 4.05 78.18 2023-08-31 业(有限合伙) 汤奇青 500.00万 2.73 49.96 2025-10-16 ───────────────────────────────────────────────── 合计 4857.25万 26.5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0-16 │质押股数(万股) │53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81 │质押占总股本(%) │2.90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3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3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16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6 │质押占总股本(%) │2.73 │ ├────────┼──────────────┴────────┴──────────────┤ │股东名称 │汤奇青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3日汤奇青质押了50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29 │质押占总股本(%) │5.47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8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质押股数(万股) │5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48 │质押占总股本(%) │3.06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08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6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26 │质押占总股本(%) │3.01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6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8 │质押股数(万股) │97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75 │质押占总股本(%) │5.33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6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976.0万股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24 │质押股数(万股) │6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49 │质押占总股本(%) │3.55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2 │解押股数(万股) │6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2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650.0万股给上海张江科技小额贷款股份 │ │ │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2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6-2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6 │质押占总股本(%) │2.73 │ ├────────┼──────────────┴────────┴──────────────┤ │股东名称 │汤奇青 │ ├────────┼──────────────────────────────────────┤ │质押方 │黄某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4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25日汤奇青质押了500.0万股给黄某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4日汤奇青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4-08 │质押股数(万股) │5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93 │质押占总股本(%) │3.17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3 │解押股数(万股) │5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3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05.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3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6 │质押股数(万股) │50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30 │质押占总股本(%) │2.77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黄某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2 │解押股数(万股) │507.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4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07.0万股给黄某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2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07.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26 │质押占总股本(%) │3.01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3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3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3-20 │质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26 │质押占总股本(%) │3.01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3 │解押股数(万股) │5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18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550.0万股给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3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5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28 │质押股数(万股) │1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7 │质押占总股本(%) │0.56 │ ├────────┼──────────────┴────────┴──────────────┤ │股东名称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4-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03 │解押股数(万股) │102.00 │ ├────────┼──────────────┴────────┴──────────────┤ │质押说明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 │ │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03日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0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25 │质押股数(万股) │19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28 │质押占总股本(%) │1.06 │ ├────────┼──────────────┴────────┴──────────────┤ │股东名称 │汤奇青 │ ├────────┼──────────────────────────────────────┤ │质押方 │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3 │解押股数(万股) │193.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1日汤奇青质押了193.0万股给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3日汤奇青解除质押193.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25 │质押股数(万股) │30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0.67 │质押占总股本(%) │1.68 │ ├────────┼──────────────┴────────┴──────────────┤ │股东名称 │汤奇青 │ ├────────┼──────────────────────────────────────┤ │质押方 │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13 │解押股数(万股) │307.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2月21日汤奇青质押了307.0万股给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13日汤奇青解除质押307.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0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6 │质押占总股本(%) │2.73 │ ├────────┼──────────────┴────────┴──────────────┤ │股东名称 │汤奇青 │ ├────────┼──────────────────────────────────────┤ │质押方 │朱某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6-25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02日汤奇青质押了500.0万股给朱某 │ ├────────┼──────────────────────────────────────┤ │解押说明 │2025年06月25日汤奇青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好利来(中│好利来(厦│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电子科│门)电路保│ │ │ │ │担保 │ │ │ │技股份有限│护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好利来(中│好利来(厦│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电子科│门)电路保│ │ │ │ │担保 │ │ │ │技股份有限│护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好利来(中│好利来(厦│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国)电子科│门)电路保│ │ │ │ │担保 │ │ │ │技股份有限│护科技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7│其他事项 ──────┴────────────────────────────────── 1.为了保证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连续性,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 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 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铜、银、锡等。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技术、法律、政策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 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铜、银、锡等是公司熔断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 大影响。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多变,有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 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根据原材料计划需求 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 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铜、银、锡等。 4.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 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 况。 二、审议程序 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8-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及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 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767.76万元。 ──────┬────────────────────────────────── 2026-08-27│其他事项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营业务,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合肥曲速超维集成 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曲速”)31.818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24.6667万元)及其 股东权利义务以人民币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上海硕矩”)。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合肥曲速股权由50.05%降为18.2318%。2023 年7月,合肥曲速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8月,公司已收到上海硕矩 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合肥 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197,801.97元的价格将所 持有的合肥曲速剩余18.2318%股权(其中,已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2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人 民币181.3333万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一并概括转让给上海硕矩。截至2024年10月,公 司已收到上海硕矩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合肥曲速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合肥曲速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经查,上海硕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之原一致行动人康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追认上海硕矩为公司关联法人并将上述与上 海硕矩已发生的交易事项确认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汤奇青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 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CBRTTMX0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23年03月08日 5.注册资本:7,01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629号8幢5层523室 7.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汤任实业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关联关系说明:经查,上海硕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原一致行动人康伟实际控制的企 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追认上海硕矩为公司关联法人 11.经查询,上海硕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8-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 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 2026-07-0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持有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154155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5.00309%)的股东孙剑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剑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5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5.00309%。 ──────┬────────────────────────────────── 2026-07-06│其他事项 ──────┴────────────────────────────────── 1.本次交易方案: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或“转让方”)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汤奇青先生于2026年7月2日与厦门产投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产投科创”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旭昇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产投科 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29345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 2.控制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旭昇投资变更为产投科创,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由汤奇青先生变更为厦门市财政局。 3.股份锁定和不质押承诺:受让方产投科创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取得股份,自过户登 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但该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 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60个月的限制。产投科创同时承诺,在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将该等股份用于质押。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产投科创的合伙人厦门产投新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新圆”)、厦门市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产投”)、厦门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间接控股股东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承诺:自过户登记完 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有的产投科创的合伙企业份额。但该等份额在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60个月的限制。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 4.受让方36个月不注入资产承诺:产投科创、产投科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产投新圆及其控股 股东厦门产投、间接控股股东金圆集团共同承诺:自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之日(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为准)起36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通过任 何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承诺人及其关联方的资产。 5.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6.风险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资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决 策或者审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本次权益变动最 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与产投科创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旭昇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产投科创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2934586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1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597104044.18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旭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汤奇青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产投科创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财政局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和目的 产投科创基于对上市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旭昇投资及汤奇青先生综合考虑自身及上市公司发展情况,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 为公司引入具有国有及产业背景的控股股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并为公司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及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国资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决策或者审批、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及其他必要程序。本次权益变动最终能否实施完 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01│其他事项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 总监张东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东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其担任的 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东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东杰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东杰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 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代 行财务总监职责。 ──────┬────────────────────────────────── 2026-05-28│重要合同 ──────┴────────────────────────────────── 一、交易概述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分别于2021年10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光彩双拥(厦 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双拥”“乙方”“承租方”)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 租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8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4月1 日起至2030年3月31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84764160元。双方于2021年11月2日签订了租赁合同 。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结合承租方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8日、2025年3月27 日与光彩双拥签署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标准进行阶段性优惠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2024年5月11日、2025年3月29日 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续签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公司旧厂房整体出租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2025-019)。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旧厂房租 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鉴于当前房屋租赁市场环境及承租方实际经营情况,为 保障租赁合同持续稳定履行、维护公司资产收益、兼顾合作双方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 同意与光彩双拥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租赁合同项下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标准予以 合理调整,并对应付未付租金支付安排、免租期优惠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彩双拥(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58BJ08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13号108之一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军团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物业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企 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停车场 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清洁服务(不含须经行政审批许可的 事项);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家 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建材批发;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木质装 饰材料零售。 关联关系说明:光彩双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光彩双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对租金收入的影响:相较原租赁合同及此前两份《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调整预计将 使公司2026年度至2030年度期间,累计减少营业收入1466.93万元、累计减少利润总额1284.10 万元;其中,2026年度预计减少营业收入 182.5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153.41万元。上述影响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 终会计处理及对各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对应年度经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补充协议》明确了2026年1月至3月承租方应付未付租金的分期回收安排,并设置 了严格的逾期违约金及违约惩戒条款;同时,公司前期已按原租赁合同收取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该等保证金金额足以覆盖上述未付租金。通过上述安排,公司可有效控制承租方未付租金的 信用风险,降低坏账损失风险。 3.本次调整旧厂房租赁合同暨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是公司结合当前租赁市场环境、承租方 实际经营状况,为保障租赁合同持续稳定履行、维护公司资产收益并兼顾合作双方利益所作出 的合理安排。相关调整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12│其他事项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 剑波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5月8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296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 例的1%)。 近日,公司收到孙剑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2026年5月8日收市,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 2026-04-28│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分别于2022年、2023年与关联方杭州诚和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创投”)签订《关于合肥芯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投资顾问协议》《关于杭州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顾问协议》, 诚和创投委托好利润汇担任其投资顾问并支付顾问费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上述协议有效期较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以 上关联交易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协议条款审议前后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新协议的 签署。 2.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3.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关 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修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8827722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0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394室法定代表人:陈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数据:诚和创投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98.14万元,净利润为 13.2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324.33万元,净资产为1178.7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诚和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修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和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查询,诚和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 交易行为,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 2026-04-28│银行授信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 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融资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 、保函等各种融资,融资中所涉及的费用、期限、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公司与融资机构协商确 定。公司可用自有资产为自身实际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金融机构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公司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视情况需要可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 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批。 为便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融资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 2026-04-2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风险提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选的理财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且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 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部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 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分别自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 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实际情况、发展阶段、战略规划等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 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好利科技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48245379.6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88680514.68元 。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260754.17元,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176257.23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33176257.23元。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战略规划等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 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实施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 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 123157.76元(含税)。 公司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2%。 ──────┬────────────────────────────────── 2026-04-28│对外担保 ──────┴────────────────────────────────── 1.被担保对象: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 2.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 准。 4.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8%,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 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担 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 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 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2.8亿元。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 表列示的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未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之间对本次担保 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 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 有效期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成立日期 :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 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 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满 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及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627.30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 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 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坏账准备,由此形成 的坏账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 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根据公司信用减值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公司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2.62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 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9.92万元 。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2.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 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 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与中汇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 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 收费。 公司2026年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1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为80万 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20万元(不含税),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重大变 化。 ──────┬────────────────────────────────── 2026-02-11│其他事项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润汇”)目前注册 资本为3,000万元,综合考虑好利润汇现阶段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 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拟将好利润汇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 至1,800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好利润汇100%股权。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 报审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 计结果为准。 ──────┬────────────────────────────────── 2025-11-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 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8991410.17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84549702. 97元。母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064899.03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未分配利润为40495270.13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 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28元(含税),共计发放5123157.76元,此外,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 2025-10-16│股权质押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 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汤奇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 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 ──────┬────────────────────────────────── 2025-09-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9-16│股权质押 ──────┴──────────────────────────────────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 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2025-09-11│股权质押 ──────┴──────────────────────────────────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旭 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 (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所质押的股份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 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合计质押比例较高主要是临时用于对存量债务进行置换调整, 待后续整体融资置换完成后,旭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奇青先生的整体股份质押比例相较本 次将会下降至更安全可控的范围。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旭昇投资的通知,获悉旭昇投资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办理了质押业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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