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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科技(0027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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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730 电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4-09-24│ 8.07│ 2.64亿│ ├───────────┼───────────┼───────────┼───────────┤ │增发 │ 2021-12-22│ 9.51│ 3.6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电光云信息技术│ 550.00│ ---│ 55.00│ ---│ -167.1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 2.36亿│ 2790.44万│ 2.76亿│ 105.63│ 0.00│ 2025-04-02│ │智能化装备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 2.61亿│ 2790.44万│ 2.76亿│ 105.63│ ---│ 2025-04-02│ │智能化装备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 2600.00万│ 0.00│ 76.00万│ 100.00│ 0.00│ 2025-04-02│ │化中心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7亿│ 0.00│ 1.07亿│ 100.00│ 0.00│ 2025-04-02│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4 │交易金额(元)│169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温州电光丰裕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乐清市卡卡电气有限公司 │ ├──────┼────────────────────────────────────────┤ │卖方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转让方/甲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乙方:乐清市卡卡电气有限公司 │ │ │ 交易标的:温州电光丰裕电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 交易价格及付款安排:丰裕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90万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电光防爆科│浙江电光云│ 1.6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电光防爆科│达得利公司│ 1925.6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定于20 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召开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177号公司10楼会议室。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 款项、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初步资产减值测试后,拟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7 3741.57元,以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3892443.66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5389244.37元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70777636.5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47070384.40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72210451.45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36207988.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积极响应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全面提升上市 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质量、经营发展质量与投资者回报能力,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 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6年4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创建于1993年,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首家矿用防爆电 气上市公司,中国领先的防爆电气全面解决方案服务商。现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已涵盖矿用防 爆、厂用防爆、电力设备、应急救援、监测监控、军工、电子、计算机系统、永磁电机、算力 服务等领域。在浙、沪、皖、冀、辽等区域拥有多家全资和控股公司。 公司主营煤矿防爆电器产品销量连续多年在国内同行业中保持领先。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研 发,建立了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拥有多项核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还多次牵头或参与国家及 行业标准的制定,是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参与单位。 公司主打高安全性、高可靠性、智能节能型产品,主要包括矿用防爆开关、永磁电机、电 力设备、井下避险系统及智能自动化装备等,广泛应用于煤矿、石油化工、电力等高危工业领 域。依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以及与国内大型能源集团长期稳固的合作,公司在 市场上树立了较强的品牌优势和竞争壁垒。 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推进技术融合,将智能矿山、5G+工业互联网、AI智能装备等新 技术与传统装备制造相结合,不断拓展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应用场景。 公司将继续立足装备制造主业,坚持做精做强、提质增效,始终围绕客户需电光科技求推 进经营发展,不断提升在专用设备制造领域的精细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多元化产品结构,加快自动化设备升级换代,全力推进数字化矿山和智 能矿山建设,推动新质生产力在企业内部落地转化,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2026-04-10│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 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 2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 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2026-04-10│银行授信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 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本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 准。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 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能有效防范风险。 ──────┬────────────────────────────────── 2025-10-21│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持有公司 股份162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99%)的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上 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以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86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62%。持有公司股份1 38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83%)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石碎标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0月28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5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8%。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和石碎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 知函》: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石碎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共2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期间,电光科技 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22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2%;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12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4%。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55.00%下降至53.95%,触及1%刻度。本次权益变动 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2025-09-04│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 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变更前办公地址:浙江省乐 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 变更后办公地址: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177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 联系电话、公司网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0)和《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工商变更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已就上述事项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553840X5 2、名称: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石晓霞 5、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177号(一照多址) 6、一照多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一路199号,浙江省温州市乐 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 7、注册资本:叁亿陆仟贰佰零柒万玖仟捌佰捌拾元 8、经营范围:防爆电器、防爆开关、真空接触器、断路器、高低压电器及设备、机械配 件、电子元件、电机、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电线电缆、五金工具、高低压 开关柜、防爆灯具、防爆通讯监控设备、矿用综合自动化系统、煤电钻、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制 造、销售,软件开发,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防爆电器、防爆电气产品的安装 、修理、维护、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0│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表决如下: 同意选举曹汉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曹汉君先生将 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 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特此公告。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曹汉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和副总裁、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电光防爆电气(浙江)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隆裕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和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曹汉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5-06-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达得利”)因经营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并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公司持有达得利100%股份,为保障达得利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营及发展需求,公司同意为 达得利申请的前述合计授信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 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意见 达得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本次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 营及发展需要,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促进达得利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达得利经营情况、行业 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该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2025-06-24│股权转让 ──────┴────────────────────────────────── 一、交易概述 温州电光丰裕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裕公司”)是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2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现公司拟以1690万元出售给乐清市卡卡电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卡卡电气”)。 2025年6月23日,公司与卡卡电气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清市卡卡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09545571XM 法定代表人:冯书生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新光大道48号 注册资本: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3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塑料制品、高低压电器及配件、成套设备、模具、电磁铁 、电缆防水接头、电缆附件、电力金具、信号灯、接近开关、光电开关、继电器、电力电子元 器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照明灯具、防爆风机、防爆电器、电线电缆、机电设备、 气动元件、五金件、塑料件、尼龙扎带、热缩管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公司与卡卡电气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卡卡电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 2025-06-2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算力服务板块业务, 满足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与黄开宇拟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电光云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光云”或“目标公司”)。北京电光云注册资本拟为1000万 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黄开宇以自有资金方式投入45 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4-24│其他事项 ──────┴──────────────────────────────────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方式、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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