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39 万达电影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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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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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0372.97│ ---│ ---│ 26455.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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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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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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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影院建 │ 6.38亿│ 310.62万│ 2.25亿│ 35.28│-1491.27万│ 2023-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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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影院项目 │ 30.45亿│ 186.01万│ 10.28亿│ 73.46│-4414.18万│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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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 13.05亿│ 0.00│ 8.69亿│ 100.00│ 0.00│ 2020-01-01│
│偿还借款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72亿│ 7.72亿│ 7.7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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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影院建 │ 0.00│ 310.62万│ 2.25亿│ 35.28│-1491.27万│ 2023-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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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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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2.22亿 10.20 51.00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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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2亿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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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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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质押股数(万股) │2222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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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1.00 │质押占总股本(%)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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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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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1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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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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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18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22229.5619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虹桥商务区支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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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11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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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24 │质押占总股本(%)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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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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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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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0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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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4-15 │解押股数(万股) │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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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09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7000.0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 │沙河口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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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4月15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7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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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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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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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珠海横琴万│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达电影院线│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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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大连万达国│ 49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际电影城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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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北京万达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际电影城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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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动艺时光信│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息技术(北│ │ │ │ │担保 │ │ │
│ │京)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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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西安万达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际电影城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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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互爱互动(│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 │ │ │ │担保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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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北京影立方│ 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电影科技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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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北京万达国│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份有限公司│际电影城有│ │ │ │ │担保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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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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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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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
使用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
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
用计划,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共享。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及
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基金及资产管理公司等。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
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的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实施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12个月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投资风险小,公司将在定期报告
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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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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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2179368810股变更为211177870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79368810元相应变更为2111778708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
条款。
近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15928418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2幢平房101号CN区
5、法定代表人:陈曦
6、注册资本:211177.8708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月2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发布;票务代理
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
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
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个人互
联网直播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
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影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经营;电影发行;代理记账;演出经纪;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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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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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353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3.00%。
公司近日收到莘县融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莘县融智于2025年3
月19日至2025年3月26日减持公司股份1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截至2025年3月26日,莘县融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与上述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减持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11042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莘县融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487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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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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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353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3.00%。
公司近日收到莘县融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莘县融智于2025年3
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1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已减持完毕。本次减持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129729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
4%,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787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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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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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353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3.00%。
公司近日收到莘县融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莘县融智于2025年3
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6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减持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
14791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9730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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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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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
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15484722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3325%。莘县融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353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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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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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2月14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2179368810股变更
为211177870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79368810元变更为21117787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
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15日至3月31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邮编:100025)
3、联系电话:010-65055989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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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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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
股份已于2025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
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注销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莘县融智”)持有的67590102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3)。
本次注销完成后,莘县融智持股数量为154847229股,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数量为16990507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11778708股,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1
0.90%变动为8.05%,持股比例下降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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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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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终局裁决,尚未执行;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67590102股公司股份;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除承担部分仲裁费之外,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
产生影响。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
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就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于2018年11月
26日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21年6月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所引起的
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提出仲裁申请(案号:DC202413
88),请求裁决免除或减免其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责任,本次仲裁于2024年8月26日开庭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9日和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裁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贸仲委送达的《裁决书》([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3485号),仲裁庭裁
决如下:
1、申请人在《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为47334185股,
应补偿股份由被申请人以1元的总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2、申请人在《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因整体减值测试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20255
917股,应补偿股份由被申请人以1元的总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4624500元,由申请人承担70%,即人民币10237150元,被申请人承
担30%,即人民币438735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仲裁或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涉及的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其他未披露的诉
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0383.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其
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者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6744.3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6
38.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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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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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为保证监
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高树达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见附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
工代表监事1名。高树达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高树达女士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树达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200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得金融学学士
学位,2015年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商学院,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和
高级经理,自2016年起任职于万达电影,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高树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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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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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019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公司向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莘县融智”)、林宁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
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影视”)95.7683%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及资产减值测试安排
(一)原业绩承诺情况
2018年11月,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女士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
万达影视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合并报表中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
元、12.74亿元。
(二)业绩承诺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和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并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盈利
预测补偿补充协议》,同意将业绩承诺调整为:万达影视2018年、2019年、2021年及2022年承
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同时将业绩承诺方通过
本次交易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期结束当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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