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47 埃斯顿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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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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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03-12│ 6.80│ 1.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9-08│ 28.72│ 4210.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2-18│ 24.12│ 265.32万│
├───────────┼───────────┼───────────┼───────────┤
│增发 │ 2016-08-23│ 29.03│ 9.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1-17│ 5.74│ 5510.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08│ 5.87│ 1408.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2-26│ 4.39│ 2540.6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4-26│ 6.58│ 229.76万│
├───────────┼───────────┼───────────┼───────────┤
│增发 │ 2021-06-04│ 28.00│ 7.8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6│ 6.54│ 417.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6.51│ 355.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0│ 10.27│ 410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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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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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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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鼎之炬机电科技│ 21200.00│ ---│ 15.78│ ---│ 405.1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M.A.I GMBH & CO. K│ 16051.07│ ---│ 49.99│ ---│ 981.08│ 人民币│
│G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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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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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标准化焊接机器人工│ 1.55亿│ 4741.10万│ 1.40亿│ 89.96│ 224.56万│ ---│
│作站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收购M.A.i.剩余49.9│ 5500.00万│ ---│ 5500.00万│ 100.00│ ---│ ---│
│89%股权1 │ │ │ │ │ │ │
├─────────┼──────┼─────┼─────┼─────┼─────┼──────┤
│收购M.A.i.剩余49.9│ 1.00亿│ ---│ 1.00亿│ 100.00│ ---│ ---│
│89%股权2 │ │ │ │ │ │ │
├─────────┼──────┼─────┼─────┼─────┼─────┼──────┤
│机器人激光焊接和激│ 1.04亿│ 553.34万│ 3004.73万│ 61.32│ ---│ ---│
│光3D打印研制项目 │ │ │ │ │ │ │
├─────────┼──────┼─────┼─────┼─────┼─────┼──────┤
│工业、服务智能协作│ 1.14亿│ 1813.22万│ 6092.31万│ 53.24│ ---│ ---│
│机器人及核心部件研│ │ │ │ │ │ │
│制项目 │ │ │ │ │ │ │
├─────────┼──────┼─────┼─────┼─────┼─────┼──────┤
│新一代智能化控制平│ 1.34亿│ 1728.70万│ 1.20亿│ 89.64│ ---│ ---│
│台和应用软件研制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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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于医疗和手术的│ 1.02亿│ 0.00│ 543.17万│ 100.00│ ---│ ---│
│专用协作机器人研制│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5亿│ 0.00│ 1.85亿│ 100.00│ ---│ ---│
├─────────┼──────┼─────┼─────┼─────┼─────┼──────┤
│收购M.A.i.剩余49.9│ 0.00│ 0.00│ 1.55亿│ 100.00│ ---│ ---│
│89%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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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1.03亿│ 1.03亿│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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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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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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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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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埃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鼎通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江苏南京软件和信│
│ │息服务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南京酷卓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
│ │酷卓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酷卓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斯顿”)全资子公司南京埃 │
│ │斯顿机器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机器人”)、南京鼎通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鼎通机电”)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埃斯顿酷卓”或“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子公司埃斯顿机器人及鼎│
│ │通机电间接持有埃斯顿酷卓100%股权,埃斯顿酷卓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
│ │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 │ 交易对方: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江│
│ │苏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南京酷卓协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南京酷卓共赢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南京酷卓│
│ │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体合伙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3-03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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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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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3%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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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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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股票代码:600889.SH)拟通过资产置换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
│ │)100%股份,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其中,南京化纤拟发行股份购买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所持有的南京工艺3%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持有南京化│
│ │纤1.89%的股份。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获南京化纤新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
│ │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
│ │ 2026年2月13日,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截至2026年3│
│ │月2日,本次交易置入、置出资产已完成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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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2.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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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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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4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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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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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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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甲方”或“收购方│
│ │”) │
│ │ 乙方1: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控机电”或“乙方1”) │
│ │ 乙方2: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曙光蓝风启”或 │
│ │“乙方2”) │
│ │ 丙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埃斯顿”或“丙方”) │
│ │ 丁方: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曙光”或“目标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安排 │
│ │ 1、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229号”《 │
│ │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51160.0│
│ │0万元。协议各方确认目标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整体估值为5.1亿元,收购方确认按照前 │
│ │述估值受让标的股权。 │
│ │ 2、各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2%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325万元)以│
│ │31620万元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总价款”)转让给甲方。其中,乙方1将其持有的目标│
│ │公司48%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以2448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乙方2将其 │
│ │持有的目标公司14%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25万元)以714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 │
│ │ 同时,扬州曙光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鼎控机电不再持有扬州曙光│
│ │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71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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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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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14%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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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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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甲方”或“收购方│
│ │”) │
│ │ 乙方1:南京鼎控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控机电”或“乙方1”) │
│ │ 乙方2:曙光蓝风启(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曙光蓝风启”或 │
│ │“乙方2”) │
│ │ 丙方: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埃斯顿”或“丙方”) │
│ │ 丁方:扬州曙光光电自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曙光”或“目标公司”) │
│ │ (二)本次交易安排 │
│ │ 1、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1229号”《 │
│ │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51160.0│
│ │0万元。协议各方确认目标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整体估值为5.1亿元,收购方确认按照前 │
│ │述估值受让标的股权。 │
│ │ 2、各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2%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325万元)以│
│ │31620万元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总价款”)转让给甲方。其中,乙方1将其持有的目标│
│ │公司48%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以2448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乙方2将其 │
│ │持有的目标公司14%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25万元)以7140万元对价转让给甲方。 │
│ │ 同时,扬州曙光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鼎控机电不再持有扬州曙光│
│ │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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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1 │交易金额(元)│2.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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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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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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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
│ │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派机电”)增资人民币22000 │
│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鼎派机电完成增资后,再由其向全资孙公司CloosHoldingGmbH(│
│ │以下简称“CloosHolding”)增资2500万欧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 │仍持有鼎派机电100%的股权,鼎派机电仍持有CloosHolding100%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10-21 │交易金额(元)│2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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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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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loos Holding GmbH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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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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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loos Holding GmbH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
│ │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派机电”)增资人民币22000 │
│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鼎派机电完成增资后,再由其向全资孙公司CloosHoldingGmbH(│
│ │以下简称“CloosHolding”)增资2500万欧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 │仍持有鼎派机电100%的股权,鼎派机电仍持有CloosHolding100%的股权。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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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未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未来技术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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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派雷斯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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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未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未来技术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派雷斯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酷卓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埃斯顿未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未来技术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派雷斯特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独立董事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
├──────┼────────────────────────────────────────┤
│关联方 │埃斯顿(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1350.00万 1.39 5.30 2026-05-16
─────────────────────────────────────────────────
合计 1350.00万 1.39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5-12 │质押股数(万股) │1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0 │质押占总股本(%) │1.39 │
├────────┼──────────────┴────────┴──────────────┤
│股东名称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0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08日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350.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05 │质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2 │质押占总股本(%) │1.27 │
├────────┼──────────────┴────────┴──────────────┤
│股东名称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30 │质押截止日 │2026-05-14 │
├────────┼──────────────┼────────┼──────────────┤
│实际解押日 │2026-05-14 │解押股数(万股) │11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30日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100.0万股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 │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5月14日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1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埃斯顿│Cloos Hold│ 2.06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自动化股份│ing GmbH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埃斯顿│埃斯顿机器│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自动化股份│人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埃斯顿│Cloos Hold│ 1537.87万│人民币 │--- │--- │保函保证│是 │否 │
│自动化股份│ing GmbH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南京埃斯顿│Carl Cloos│ 544.57万│人民币 │--- │--- │保函保证│是 │否 │
│自动化股份│ Schweiβt│ │ │ │ │ │ │ │
│有限公司 │echn ik Gm│ │ │ │ │ │ │ │
│ │bH │ │ │ │ │ │ │ │
├─────┼─────┼─────┼────┼─────┼─────┼────┼───┼───┤
│南京埃斯顿│Carl Cloos│ 302.23万│人民币 │--- │--- │保函保证│否 │否 │
│自动化股份│ Schweiβt│ │ │ │ │ │ │ │
│有限公司 │echn ik Gm│ │ │ │ │ │ │ │
│ │bH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
2026-07-10│其他事项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进行第六届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经与会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周爱林担任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一致。职工
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周爱林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周爱林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镇江江奎集
团、宏图高科江苏宏图数码音视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集团南京宏图音视有限公司。在公司
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埃斯顿自动控制伺服部经理、公司销售部总经理、锻压自动化产品事
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爱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24500股(其中60000股为已授予尚未
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周爱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周爱林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7-1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9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9:25,9:3
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6-23│吸收合并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子公司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推进公司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
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自动控制”)。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埃斯顿自动控制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等其他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公司继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
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871419494
成立时间:2006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阁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吴侃
注册资本:21806.96706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动控制系统、伺服装置和相关产品及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埃斯顿自动控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合并方式: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承继埃斯顿自动控制的全部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及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埃斯顿自动控制的法人资格将被注
销。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
2、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
股本结构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其他相关安排: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吸收合并各方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
序,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税务审批、注销登记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
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办理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注销登记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四、其他说明
本次吸收合并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管理架构的优化,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埃斯顿自动控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6-06-23│其他事项
──────┴──────────────────────────────────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2│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16│股权质押
──────┴──────────────────────────────────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
2026-05-12│股权质押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派雷
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的通知,派雷斯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
──────┬──────────────────────────────────
2026-05-12│其他事项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埃斯顿(湖北)机器人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湖北”)于近日收到了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
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重庆埃斯顿智能装备科技有限
公司(曾用名:重庆缔卓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重
庆市科学技术厅、重庆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认定系公司子公司埃斯顿湖北、重庆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埃斯顿湖北、重庆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内(即2025年度至2027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埃斯顿湖北、重庆公司在2025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
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子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
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业中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
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6年度
境内审计机构,聘任期限1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5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8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
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成锐,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12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
市公司16家;复核挂牌公司9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于2024年9月13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自律监管措施
,因在苏州奥德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报告期内部分
资金拆借、内部控制缺陷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未对部分会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
确的情形予以充分关注等问题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在结合2025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
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经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2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202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122-142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12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市场定价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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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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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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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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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
称“H股”)自2026年4月8日起调入沪港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标的
证券名单。
本次公司H股调入港股通标的证券名单后,符合条件的中国内地投资者将可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投资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H股,有利于进一步
扩大公司的投资者基础,并将潜在提高公司H股的交易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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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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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96,78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行
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已于2026年3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上市”)。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埃斯顿”,英文简称为“ESTUN”,股份代号为“2715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6年4月3日(星期五)(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
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经办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
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合计14,517,000股H股股份,占于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全球
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5%;
2、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按每股股份介乎11.69港元至15.36港元的价格(不包括1.0%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先后购入合共14,517,000股股份。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
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作出的最后一次购买为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按每股股份12.19港元
(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香港
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购买。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国际承销商)并未在稳定价格期间行使超额配售权,
故超额配售权已于2026年4月3日(星期五)失效。本
三、公众持股量
紧随稳定价格期结束后,本公司遵守并将继续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第19A.28B(2)条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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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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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制定利润分配分红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
。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
3、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
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其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
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则公司
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分红。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原则和要求,在足额计提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2026年-2028年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1、现金分红计划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区
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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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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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埃斯顿”)于2026年3月30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
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
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
支付保理款项。
2、交易双方
(1)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范围: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2)合作机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
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
、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
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为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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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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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
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
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
提升”的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业,打造中国机器人的世界品牌
作为一家拥有30余年积淀的中国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公司业务覆盖了从自动化核心部件及
运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应用解决方案到智能制造系统的全产业链
,为新能源、五金、3C电子、汽车工业、包装物流、建材家具、金属加工、工程机械、焊接等
细分行业提供智能化完整解决方案,构建了从技术、产品、质量、成本和服务的全方位竞争优
势,以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驱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MIR睿工业公布的数据,2025
年公司工业机器人国内出货量首次超越外资品牌,成为首家登顶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的国产机
器人品牌。
公司秉承“人人享受自动化—让制造更智能、让品质更卓越、让生活更美好、让世界更绿
色”的愿景和使命,深耕工业机器人全产业链布局。目前,公司已在全球运营7个制造基地、7
5个服务网点,构建了全球化产品及品牌矩阵,业务覆盖欧洲、美洲、亚洲等制造业及经济发
达区域。2026年3月9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国内工业机器人领域首家
“A+H”上市企业。
公司本次赴港上市是深度融入国际资本市场,加速全球化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全球品牌影
响力的重要举措。在国际化资本平台的赋能下,公司将继续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引擎,积极推动
“中国智造”产业升级发展,为全球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坚持创新驱动,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
公司秉承“从跟随到超越”的战略目标,研发投入持续多年保持占销售收入的10%左右,
通过收购整合及外引内培,奠定了公司保持技术创新领先优势的坚实基础。通过持续的技术革
新与产业生态的深度融合,公司致力于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为全球工业制造注入强劲动力
与创新活力。
公司着力于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研发布局和多层次研发体系。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
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以南京为研发中心,整合德国、英国等全球研发资源,组建了一支
以国际行业专家、江苏省双创领军人才、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等为主的高层次研发团队,具有
健全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了自动化创新团队、高工技术团队和专家学术团队三大人才梯
队。公司与多个国内外知名大学进行研发合作,强有力的技术团队是公司能够进行自主研发、
不断技术创新的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成果转化,遵从一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目标,采用紧耦合的产品开发
模式,实现从客户需求收集、产品规划、设计开发到上市推广的全流程高效整合。公司拥有CN
AS认证、中国能效备案实验室,获德国TüV、美国UL认可的合作实验室资质,有效推进实验室
创新的研发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业应用中。
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具身智能技术,加大在“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的研发投入,关
注机器人与智能化融合的实际应用价值与具体落地场景,进行机器人与AI、大数据等前沿技术
的融合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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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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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
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93.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保理、票据池、买方信贷、供应链融资、信用证、
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时同意公司对于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8.70亿元的担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
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申请的授信及相应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执行,如有超出或根据
相关业务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则在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
对于向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要该控股子公司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
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融资、贴现、开
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
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授信及担保明细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要,2026年拟向以下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保理、买
方信贷、供应链融资、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同时公司对于前述额度内的综合授
信,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预计
不超过8.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2亿元,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亿元。
董事会意见
此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和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
进一步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对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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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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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决议有效期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公司已持有的现
金管理产品持有期将延续至本年度的,适用上述额度与期限。现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概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资金理财作为公司日常资金管理的一
部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品种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决议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决议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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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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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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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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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9229
395.29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72202.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6523249.54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475815.45元。鉴于
公司2025年度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暂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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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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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基础发行股数为9678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其中,香港
公开发售96780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国际发售87102000股
,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9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根据每股H股最终发售价15.36港元计算
,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
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4.115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9678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6
年3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埃斯顿”,英文简称
为“ESTUN”,股份代号为“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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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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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
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境内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
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已确定本次H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股15.36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
汇报局交易征费)。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预计于2026年3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
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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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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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股公司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股票代码:600889.SH)拟通过资产置
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
)100%股份,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其中,南京化纤拟发行股份购买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
持有的南京工艺3%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持有南京化纤1.
89%的股份。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获南京化纤新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
得进行转让。
2026年2月13日,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截至2026年3月
2日,本次交易置入、置出资产已完成交割。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所持南京化纤的股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埃
斯顿持有南京化纤1054710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9%,以南京化纤2026年3月2日收盘价为基
准初步测算,在未考虑限售期流动性折扣的情况下,对应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17982.81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持有该部分股份账面价值为4919.10万元,预计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约为13063.71万元,将对公司2026年度第一季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受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波
动及限售期流动性折扣的影响,公司所持南京化纤的公允价值也会相应变动,对公司2026年季
度、半年度、年度及以后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实际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
定期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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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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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日常经营及投融资业务涉及本外
币收付汇需求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
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有业务均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
4、交易期限: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
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
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偏离公司实际
收付外汇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
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出现汇兑风险。
4、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
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
约而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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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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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
交所网站刊登了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
202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205号)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0日披
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号)。
2025年12月17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
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4号)。
2026年1月15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
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更新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6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号)。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聆讯后资
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
香港证监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同
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公司聆讯后资料集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司
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聆讯后资料集,但为
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
该聆讯后资料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083/documents/sehk26022300187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083/documents/sehk26022300188.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聆讯后资料集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
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
准、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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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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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埃斯顿工业机器人出货量继续保持增长,特别在汽车、电子、锂电等行业
持续突破,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国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好增长。
2、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包括商誉等重大资产减值)合计金额46646.73万元,经初
步测算,本年度预计不会发生重大资产减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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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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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7日举行上市聆讯,
审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独家保荐人已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
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中指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公司的上市申请,但该信
函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香港联交所仍有对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
构、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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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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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工作
(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
合函〔2025〕2205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76765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
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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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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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与苏州
京东方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传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开展伺服相关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京东方传感以现金出资9
000万元,占合资公司60%股权;公司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合资公司40%股权。合资公司成
立后,公司拟与合资公司签署《技术许可与技术服务协议》,向合资公司提供生产运营所需的
技术许可,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拟委派董事陈银兰女士担任合资公司的董事,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向合资公司提供技术许可与技术服务的交易事项
将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
独立董事明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对《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及签署<技术许可与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关联董事陈银兰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
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京东方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BPTNL04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徐晓光
注册资本:15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陆渡街道富达路99号7幢1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
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器辅件制造;光纤制
造;光缆制造;电工器材制造;超导材料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
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
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先进
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
学玻璃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容器及
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仪
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信息:北京京东方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持
有其52.6316%股权,苏州亚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6.3158%股权,青岛隐山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5263%股权,苏州趋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其5.2632%股权,苏州趋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2632%股权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与京东方传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京东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公司类型: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宁波东路68号19幢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器
辅件制造;光纤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显示器件
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
;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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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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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及质押情况概述
2024年10月25日,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Cloo
sHoldingGmbH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由Cl
oosHoldingGmbH向招商银行申请2800万欧元的贷款。同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雷斯特”)分别与招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CloosHoldingGm
bH向招商银行申请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2800万欧元。2025年1月24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派机电”)、CloosHoldingGmbH、
CarlCloosSchweiBtechnikGmbH等相关主体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
定,鼎派机电将以其所持有的CloosHoldingGmbH100%股权、CloosHoldingGmbH以其所持有的Ca
rlCloosSchweiBtechnikGmbH100%股权作为质押,为上述CloosHoldingGmbH向招商银行申请的2
800万欧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解除担保及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招商银行出具的《业务结清说明》,CloosHoldingGmbH已归还并提前
结清上述2800万欧元贷款。公司及控股股东派雷斯特与招商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2024离字第102401号-保1、2024离字第102401号-保2)终止,公司及控股股东派雷斯特的担保
责任解除。
同时,鼎派机电、CloosHoldingGmbH、CarlCloosSchweiBtechnikGmbH等相关主体与招商
银行签署的《SharePledgeAgreements》(编号:NO.28oftheRegisterofDeeds2025H)终止,
股权质押解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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