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51 易尚退 更新日期:2023-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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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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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创意教育产业项目│ 6.04亿│ 0.00│ 1.43亿│ 57.1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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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7亿│ 1.10亿│ 1.10亿│ 102.29│ 0.00│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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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数字博物馆产业项│ 3.60亿│ 1435.67万│ 1.29亿│ 100.19│ 0.00│ 2020-12-0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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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7亿│ 0.00│ 5017.56万│ 100.35│ 0.00│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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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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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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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林庆得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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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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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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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
│ │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林庆得先生拟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
│ │民币20000万元。 │
│ │ 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
│ │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
│ │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
│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关联方:林庆得先生及其关联公司 │
│ │ 住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399号 │
│ │ 关联关系: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 │
│ │本比例5.01%。 │
│ │ 经查询,林庆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介绍 │
│ │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借│
│ │款额度范围内使用; │
│ │ 2、借款期限:一年; │
│ │ 3、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6%; │
│ │ 4、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 5、担保及抵押措施:无; │
│ │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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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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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龙 3225.00万 20.87 100.00 2022-01-05
向开兵 778.90万 5.04 95.52 2020-07-10
向开兵 778.90万 5.04 95.52 2020-07-10
王玉政 488.00万 3.16 ---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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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270.80万 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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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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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1-05 │质押股数(万股) │116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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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6.03 │质押占总股本(%) │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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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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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林庆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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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1-12-31 │质押截止日 │202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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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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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
│ │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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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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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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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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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深圳市易尚│ 5.77亿│人民币 │2020-06-12│2035-06-12│质押 │否 │是 │
│展示股份有│数字技术发│ │ │ │ │ │ │ │
│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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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深圳市易尚│ 900.00万│人民币 │2021-06-25│2024-06-25│连带责任│否 │是 │
│展示股份有│远维技术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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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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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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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95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
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退市公
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的
证券公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提供
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
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
宜。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名称
名称: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36ER9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20-06-18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
1单元A之九
法定代表人:薛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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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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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易尚
3.证券代码:002751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因你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你公
司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
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2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
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三、终止上
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
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
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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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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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23021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52274190.61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7608459.35元,公司合并可供
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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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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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3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披露与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0年至2021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
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不准确
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
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你公司在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等
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
〕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
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公司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决定书》所
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提交
书面整改报告,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
戒,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高度重视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对需更正科目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确保更正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
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公司规范治理的
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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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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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
获悉,公司股东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1618149股被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林庆得
先生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刘梦龙上述持有的上市公司116181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7.52%。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28441股,占公司总股本12.64%;林
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62515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先生持有
股份7910292股,占公司总股本5.12%,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280664股,占公司总股本17.
65%。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林庆得先生,公司实控人仍为刘梦龙先生。
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司法拍卖情况
公司已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权益变动致公司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
动比例达5%致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广东省惠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4日10时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梦龙、林庆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公司股东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1618149
股。竞买人林庆得先生以最高价竞得上述11618149股股份。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上述被拍卖的刘梦龙先生持有的11618149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3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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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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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同意补选刘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与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湘先生当选后将接任第四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刘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
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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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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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
称:“公司”“乙方”或“易尚展示”)与光彩矿业有限公司(本文简称:“甲方”或“光彩
矿业”)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本文简称:“协议”)。拟引进光彩矿业成
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协同发挥公司与战略投资方在产业、资本等方
面的优势,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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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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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相关方将另行签订具体协议予以
约定,具体协议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签署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成员,协议所涉具体事项尚需履行其内部
及主管部门相应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所涉后续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签订的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
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乙方”或“易尚展示”)与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本文简称:“甲方”或“中能国兴”)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本文简称:“协议”)。拟引进
中能国兴成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协同发挥公司与战略投资方在产业
、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成员。
单位名称: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2J6LJX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1栋2单元14层141
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安全评价业
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企业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
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等。
中能国兴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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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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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林庆得先生拟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
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事
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
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林庆得先生及其关联公司
住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399号
关联关系: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5.01%。
经查询,林庆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介绍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借款
额度范围内使用;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6%;
4、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担保及抵押措施:无;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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