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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0027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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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767 先锋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06-03│ 14.87│ 3.1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16844.56│ ---│ ---│ 16844.56│ ---│ 人民币│ ├─────────┼─────┼─────┼─────┼─────┼──────┼──────┤ │股票 │ 2027.20│ ---│ ---│ 3885.98│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99亿│ 3800.46万│ 2.29亿│ 108.48│ 985.60万│ ---│ ├─────────┼──────┼─────┼─────┼─────┼─────┼──────┤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 3784.00万│ 533.54万│ 3598.41万│ 95.10│ ---│ ---│ │设项目 │ │ │ │ │ │ │ ├─────────┼──────┼─────┼─────┼─────┼─────┼──────┤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3410.00万│ 436.17万│ 2428.82万│ 71.23│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800.00万│ ---│ 4802.81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3│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 石义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石义民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595253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7.3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2,000万元、中融-裕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中融-鸿榕1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3,000万元,金额合计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昇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 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鸿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 产”科目核算,均已逾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528、2023-529)。2023年度公司已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4,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 公司拟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0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5,400 万元。 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9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900万元。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 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素养,能够较好满足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天健在担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和经营情况。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 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 ”的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 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 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 2026-04-24│银行授信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 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 批复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并及时 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授信事项由公司财务部与各银行联系,协助办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2-09│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7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 2026-01-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7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的通知,石政民先生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2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减持后,公司控 股股东石政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90869867股下降至90000067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由60.58%下降至6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石政民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 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政民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 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1-0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 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石政民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491733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3.2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 2025-12-08│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 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辛德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辛德春先生简历 辛德春先生:男,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助理经济 师。历任北京仪表元件厂行政基建科科长、劳资科科长,北京远东仪表公司车间主任,广东东 莞道格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天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先锋电子董事、副 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先锋电子管理者代表。 辛德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0股,占总股本0.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2-0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9:25,9:30-1 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层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区滨安路1186-1号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492,92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289,07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26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359%。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朱彦颖律师、李勤芝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 2025-11-28│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监事会主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原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6375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辛德春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辛德春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 定。 ──────┬────────────────────────────────── 2025-11-19│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 决议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 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 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2025-08-0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 投票时间:2025年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 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 5年8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层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区滨安路1186-1号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864,72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09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314,07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2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0,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671%。 3、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朱彦颖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62,822股,占出席股东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7%;反对84,6 00股,占出席股东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9%;弃权17,300股,占出席股东会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44%。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194%; 反对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317%;弃权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2.84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与会股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69 8,522股,占出席股东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3%;反对150,000股,占出席股东会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4%;弃权16,200股,占出席股东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根 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4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307%; 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015%;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2.6678%。 ──────┬────────────────────────────────── 2025-07-18│委托理财 ──────┴──────────────────────────────────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 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5年7月1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其 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使用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获得相对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投资效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 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 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 年)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 (5)投资额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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