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002770 科迪退 更新日期:2022-06-23◇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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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巨尔乳业有限 16927.07 --- 100.00 --- 39.88 人民币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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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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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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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科迪便利连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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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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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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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1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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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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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科迪便利连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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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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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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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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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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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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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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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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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概述 │
│ │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集团”或“控股股东”)因自身生产经营│
│ │需要,欠公司资金未及时归还。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欠│
│ │款问题,根据科迪集团目前现状,公司同意与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科迪集团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用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
│ │购的公司债权,以债抵债的方式等额抵偿科迪集团因资金占用而对公司负有│
│ │的债务,实现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 │
│ │ 本次抵偿的债权明细如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
│ │司500721634.30元;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33333479.54元;平顶山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58211170.01元;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6│
│ │1779359.42元;虞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72115000.00元;总计926160643.2│
│ │7元 │
│ │ 目前,科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84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7%,为│
│ │公司大股东。科迪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以债抵债的方式偿还其部分欠款的事│
│ │宜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本协议已经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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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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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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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2〕491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鉴于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
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
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
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2770
3.证券简称:科迪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5月24日
5.摘牌日期:2022年6月23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河南科迪乳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491号),决定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
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
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
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
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22日,退市整
理期现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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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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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
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公司应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
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
股份初始登记及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事宜。
2022年6月15日,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订了《委托
股票转让协议书》,委托中原证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
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向中国结
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确权股份数据、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股票简称和代码等。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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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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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2〕491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ST科迪
证券代码:00277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
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
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
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
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
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
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电话:0370-4218059
2、联系传真:0370-4281602
3、电子邮箱:185287519@qq.com
4、联系地址: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8号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6月1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
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
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
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
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
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
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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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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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陈述申辩的背景及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6月29日、2021年5月
6日起分别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审计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2年5月4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2〕第14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
知书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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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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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张清海先生辞去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2022-022号)。鉴于选举产生公司新任董事长尚需履行一定
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共同推选,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枫
华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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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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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概述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迪集团”或“控股股东”)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欠公司资金未及时归还。为了
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欠款问题,根据科迪集团目前现状,公司同意与商丘市发
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迪集团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用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的公司债权,以债抵债的方式等额抵偿科迪集团因资金占用而对公司负有的债务,实现资
金占用问题的解决。
本次抵偿的债权明细如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500721634.30元
;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33333479.54元;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58211170.0
1元;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61779359.42元;虞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72115000.00
元;总计926160643.27元
目前,科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84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7%,为公司大股东。科迪
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以债抵债的方式偿还其部分欠款的事宜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协议已经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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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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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监事李学生处获悉,其子存在短线交
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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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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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8号;
张清海,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枫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建全,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科迪”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0年度业绩修正滞后
*ST科迪2020年10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75.15万元至1751.48万元,较2019年扭亏为盈。2021年3
月1日,*ST科迪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及业绩快报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1247
0万元至-110000万元。*ST科迪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为-127334.20万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与公司实际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
、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滞后。
二、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ST科迪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包括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立案调查、持续经营能力、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等事项。
*ST科迪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
3.3条的规定和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3.5条、第5.3.6条、第5.3
.12条的规定。
*ST科迪董事长张清海、总经理张枫华、财务总监李建全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
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本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3.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
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清海、总经理张枫华、财务总监李建全给予公
开谴责的处分。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张清海、张枫华、李建全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
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
一由*ST科迪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
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8668240)。
对于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
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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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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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9043号)。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分
别于2019年8月16日、2021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号)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号)。
2021年9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书》〔2021〕1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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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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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9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科迪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集团”)转发的虞城县委《关于同意设立中共科迪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的批复》和《关于中共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的通报,科迪集团设立党委,由虞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逯德标同志兼任科迪集团党委书记,潘文华同志任副书记。
虞城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郝斌出席科迪集团党委成立大会,并指出科迪集团党委的设立
是县委从科迪集团发展大局出发做出的决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优势,引
导带领广大党员职工立足岗位,多作贡献,把攻坚克难作为党员的自觉行动,汇聚起推动科迪
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助推科迪集团再创辉煌。
逯德标同志表示将发挥好党委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企业落实好各项
惠企政策,团结、激励广大党员职工为集团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董事长张清海先生表示科迪集团将以设立党委为契机,加速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
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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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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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9043号)。
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号)。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豫证监处罚字〔2021〕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经查明,科迪乳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科迪乳业《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科迪乳业《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33619.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843.35万元。
科迪乳业《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21010.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864.13万元。
科迪乳业《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29713.7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27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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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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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赠事项概述
近日,河南省多地连降暴雨引发灾情,造成重大损失。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高度关注灾情,布置好内部汛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
于7月24日向灾区捐赠首批物资10000箱饮用水,用于灾区救灾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目前公司
正在加班加点生产牛奶制品、饮用水等产品以确保灾区人民及救灾急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无需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本次捐赠使用的物资来源于公司自产产品
,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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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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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概况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6月21日与北京致云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致云”)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
拟在投融资、产业并购、业务资源整合等领域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
共享,协同合作,全面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3182872403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346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与北京致云不存在关
联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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