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78 中晟高科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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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5-12-24│ 8.50│ 1.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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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普睿能源科技有│ 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兴建普睿(宜兴)储│ 0.00│ ---│ 100.00│ ---│ 0.35│ 人民币│
│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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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益丰建设有│ 0.00│ ---│ 100.00│ ---│ -41.3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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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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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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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高品质润 │ 1.31亿│ 12.08万│ 1.32亿│ 100.97│ 916.00万│ 2018-06-30│
│滑油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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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 836.21万│ 0.00│ 847.86万│ 101.39│ ---│ 2018-03-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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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点│ 2663.60万│ 0.00│ 2676.58万│ 100.49│ ---│ 2017-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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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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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9 │转让比例(%) │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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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59亿 │转让价格(元)│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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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788.3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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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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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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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09 │交易金额(元)│5.5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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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2.3│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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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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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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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2025年7月22日,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晟 │
│ │高科")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一致行动人苏 │
│ │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投资│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州千景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
│ │购天凯汇达持有公司22.35%股份,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2025年7月22日,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转让方: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 │
│ │ 受让方: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 │ (一)目标股份转让 │
│ │ 1、本次交易的目标股份为甲方持有的中晟高科27883590股普通股股份,占中晟高科股 │
│ │份总数的22.35%。该等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2、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目标股份,乙方愿意受让该等股 │
│ │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二)目标股份转让的价格及支付 │
│ │ 1、甲方和乙方同意,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标的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等多方 │
│ │面因素后合理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单价人民币(币种下同)20.04元(不低于本 │
│ │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558787143.60元(大写 │
│ │人民币伍亿伍仟捌佰柒拾捌万柒仟壹佰肆拾叁元陆角整,以下简称"对价款")。 │
│ │ 2026年4月8日,公司收到福州千景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6年4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
│ │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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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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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斌 300.00万 2.40 48.08 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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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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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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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4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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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08 │质押占总股本(%)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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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许晓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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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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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5-1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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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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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2日许晓斌质押了3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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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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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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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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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了福州千
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千景”)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福州千景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
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完成过户登
记。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福州千景,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夫妇。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2日,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福州千景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收购天凯汇达持有的上市公司278835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35%),
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4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58787143.6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
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收到福州千景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6年4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
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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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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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5年度预计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有:
1、报告期内,公司顺利于2025年1月完成重大资产出售重组事项,以现金方式向苏州泷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所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成功剥
离长期亏损的润滑油生产业务板块。
2、上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重组事项产生投资收益4846.38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
3、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开展欠款催收工作,相应转回坏账准备较多
,坏账准备转回金额超过当期新增计提金额,致使当期坏账准备计提净额为负,对当期净利润
产生正向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
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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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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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2日,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一致行动人苏州吴中区
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州千景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凯汇
达持有的上市公司278835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35%),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4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58787143.60元。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吴中金控变更为福州千景,实际控制人将由苏州
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变更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女士夫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千景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
书》(深证协〔2025〕第1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相关材料的合
规确认。确认书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
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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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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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7月22日,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中晟高科”)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一致行
动人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与福州千
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州千景拟以协议转让
方式收购天凯汇达持有公司22.35%股份,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
由吴中金控变更为福州千景,实际控制人将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变更为翁声锦先生与何从
女士夫妇。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有权的政府或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确批准或批复同意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天凯汇达持有中晟高科278835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其一
致行动人吴中金控持有中晟高科8812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天凯汇达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中晟高科36696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
2025年7月22日,天凯汇达与福州千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拟以20.04元/股的
价格向福州千景协议转让天凯汇达持有的上市公司278835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
.35%)。福州千景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协议转让后,天凯
汇达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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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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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涉及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及监事的变更登记和工商
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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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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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10: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
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星期
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20号腾飞大厦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4386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5.16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4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4.42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92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93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4
%。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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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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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10:00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本次股
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
。
2、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星
期一),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20号腾飞大厦4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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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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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许晓
斌先生的告知函,获悉许晓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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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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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包括之前申请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
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
的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申请工
作中,金融机构如需要提供相关征信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履行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后在上述
额度内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
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
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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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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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搬迁至新办公
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
投资者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除上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投资者热线及传真
号码变更外,公司电子信箱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68号科技服务中心大楼21F;
2、邮编:215168;
3、投资者联系电话:0512-66176265;
4、传真:0512-66176265;
5、电子邮箱:jsgk@jsgaoke.com。以上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办公地址变更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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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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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
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
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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