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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克(00278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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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782 可立克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 11394.07│ ---│ 20.00│ ---│ ---│ 人民币│ │公司无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 2.82亿│ 2256.32万│ 1.03亿│ 78.70│ 4020.25万│ 2024-12-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 6139.50万│ 251.14万│ 1021.01万│ 16.63│ 0.00│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 │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 7603.79万│ -8.10万│ 2187.24万│ 107.80│ 0.00│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万│ ---│ 7021.64万│ 100.31│ 0.00│ ---│ ├─────────┼──────┼─────┼─────┼─────┼─────┼──────┤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 1910.00万│ 224.69万│ 224.69万│ 11.76│ 0.00│ 2025-12-31│ │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 2.06亿│ 8690.42万│ 8690.42万│ 42.12│ -919.31万│ 2025-12-31│ │件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06-16 │交易金额(元)│1.1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魏晋峰 │ ├──────┼────────────────────────────────────────┤ │交易概述 │1、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11939.4721万元收购魏晋峰先生持有的深圳市海 │ │ │光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为夫妻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为夫妻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为夫妻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为夫妻关系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03│股权回购 ──────┴────────────────────────────────── 1、回购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数量: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8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0.588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按照本次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2941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 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 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6)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的 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相关议案,根据《深 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内在价值的判断,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公司创新动能,推动 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本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本公司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本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本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实施的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结合回 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本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本公司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拟以不低 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470.588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235.294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03-27│其他事项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4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24-03-27│银行授信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融资币种、 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 、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法人账户透支、开证、进口押汇、打包 放款、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进口代付、进口保理、保函、信用证、内保外贷、内保 外债、外保内贷等。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宜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 日止。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 文件。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7│委托理财 ──────┴──────────────────────────────────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 购买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 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 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 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 2024-03-27│其他事项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为真实、准确反 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及评估,本着谨慎性 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或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 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3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范围包括信 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等。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 计金额为11535.03万元。 ──────┬────────────────────────────────── 2024-03-27│其他事项 ──────┴────────────────────────────────── 1、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2809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9424753.04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 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2023年初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144230303.52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331227.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 333122.71元,2023年度内已分配普通股股利为39195953.04元,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6032454.89元。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2809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9424753.04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 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 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 响 ──────┬────────────────────────────────── 2024-03-22│委托理财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是否关联:否 ──────┬────────────────────────────────── 2023-12-27│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 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 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彭敏、朱健、胡林峰、欧占宏、张文林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离职人员已 不符合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9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需对回购 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 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激励计划(草案)》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2021年5月,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694122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1541184.05元。鉴于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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