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87 华源控股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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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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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12-23│ 11.37│ 3.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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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1│ 25.97│ 8466.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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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8-05-29│ 16.46│ 3.39亿│
├───────────┼───────────┼───────────┼───────────┤
│可转债 │ 2018-11-27│ 100.00│ 3.94亿│
├───────────┼───────────┼───────────┼───────────┤
│增发 │ 2019-01-03│ 6.90│ 4617.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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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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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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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700.00│ ---│ ---│ 19077.4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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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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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源年产3,960 │ 2.96亿│ 0.00│ 3.08亿│ 103.84│ 891.02万│ 2020-12-31│
│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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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华源年产1,730 │ 9741.36万│ 0.00│ 1.04亿│ 107.04│ 418.32万│ 2024-09-30│
│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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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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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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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董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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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为其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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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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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情况 │
│ │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华│
│ │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鲈华源”)于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向苏州昌尊贸│
│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昌尊”)开展车辆租赁业务;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公司│
│ │与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庆久”)购买公司装修工程业务。苏州昌尊│
│ │、湖北庆久股东之一董浩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董浩杰先生、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认定为│
│ │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 │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聪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
│ │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1、公司与苏州昌尊之间的交易情况 │
│ │ 苏州昌尊成立于2020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苏州昌尊已于2024年12月26日注│
│ │销。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由于业务接待存在较多用车需求,苏州昌尊与中鲈华│
│ │源洽谈合作。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扩张需求、购车成本、管理便捷性等,最终选择向苏州昌尊│
│ │购买汽车租赁服务。 │
│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的股东之一。基于信│
│ │息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苏州昌尊为公司的关联方,中鲈华源与其发生的交易│
│ │应当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现提交公司董事│
│ │会予以补充审议确认。 │
│ │ 2、公司与湖北庆久之间的交易情况 │
│ │ 湖北庆久成立于2020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主营业务为建筑装修工程。202│
│ │0年公司购置亨通光电数云网智产业园办公楼并设立华源创新中心,2021年办公楼交付后, │
│ │存在装修需求。公司与湖北庆久洽谈合作,认可湖北庆久的装修报价方案,选定湖北庆久为│
│ │公司提供装修服务。 │
│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基于信│
│ │息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湖北庆久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苏州昌尊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 │
│ │ (二)湖北庆久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三)董浩杰基本情况 │
│ │ 姓名:董浩杰 │
│ │ (四)关联关系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
│ │的关联方。经查,苏州昌尊、湖北庆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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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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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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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杰包装新材│ │ │ │ │保证 │ │ │
│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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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中│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5-24│2030-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鲈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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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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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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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2025年7月19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
并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华
源控股创新中心20幢11楼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总数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监事共1人,为高顺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半数,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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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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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235852.34元人民币,其构成明细如下表:
(一)信用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公司信用减值准备9544102.89元,主要是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确认标准及计
提方法如下: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
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
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
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相应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91749.45元。
存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
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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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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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
月1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7月16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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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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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
2、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2.28元/股,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
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25732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按回购金额下限
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628665股,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
,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相关人员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
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者发生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重大事
项,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法定期限
内用于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发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的规定,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
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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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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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635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86%。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341526599股变更为335176599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已于2025年5月29日办理完成。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
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
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
未转让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
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2年5月1
1日至2022年8月2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4.02%,最高成
交价为6.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6元/股,成交均价为5.7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267257
9.60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
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具体详见2022年8月3日公司在《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2025年3月31日和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了《关
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于
202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6350000股回购股份
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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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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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4月25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350000股
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25051373元减
少至318701373元,股份总数将由325051373股变更为31870137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2日、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5年4月26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
0-16:30。
2、联系人:杨彩云
3、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4、联系邮箱:zqb@huayuan-print.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20幢,华源控股创新中心。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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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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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华源控股创新中心会议室举行。公
司监事总数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1人,为高顺祥先生。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轶女士主持。出席
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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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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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华源中
鲈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鲈华源")于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向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昌尊")开展车辆租赁业务;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公司与湖北庆久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庆久")购买公司装修工程业务。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股东之
一董浩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董浩杰先生、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聪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1、公司与苏州昌尊之间的交易情况
苏州昌尊成立于2020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苏州昌尊已于2024年12月26日注销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由于业务接待存在较多用车需求,苏州昌尊与中鲈华源洽
谈合作。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扩张需求、购车成本、管理便捷性等,最终选择向苏州昌尊购买汽
车租赁服务。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的股东之一。基于信息
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苏州昌尊为公司的关联方,中鲈华源与其发生的交易应当
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现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
补充审议确认。
2、公司与湖北庆久之间的交易情况
湖北庆久成立于2020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主营业务为建筑装修工程。2020
年公司购置亨通光电数云网智产业园办公楼并设立华源创新中心,2021年办公楼交付后,存在
装修需求。公司与湖北庆久洽谈合作,认可湖北庆久的装修报价方案,选定湖北庆久为公司提
供装修服务。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基于信息
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湖北庆久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昌尊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
(二)湖北庆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董浩杰基本情况
姓名:董浩杰
(四)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的关
联方。经查,苏州昌尊、湖北庆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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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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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8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27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4.02%,支付的总金额为72672579.60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为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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