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87 华源控股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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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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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5-12-23│ 11.37│ 3.5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1-11│ 25.97│ 8466.22万│
├───────────┼───────────┼───────────┼───────────┤
│增发 │ 2018-05-29│ 16.46│ 3.39亿│
├───────────┼───────────┼───────────┼───────────┤
│可转债 │ 2018-11-27│ 100.00│ 3.94亿│
├───────────┼───────────┼───────────┼───────────┤
│增发 │ 2019-01-03│ 6.90│ 4617.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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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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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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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700.00│ ---│ ---│ 19077.4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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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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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源年产3,960 │ 2.96亿│ 0.00│ 3.08亿│ 103.84│ 891.02万│ 2020-12-31│
│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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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华源年产1,730 │ 9741.36万│ 0.00│ 1.04亿│ 107.04│ 418.32万│ 2024-09-30│
│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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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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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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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Teakwood Development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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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自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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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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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
│ │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开拓海外市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华源控股”)拟与TeakwoodDevelopmentLtd.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新加坡) │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华源”)实施增资扩股共计350万美元,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 │
│ │缴权,其中新股东TeakwoodDevelopmentLtd.认缴增资200万美元,原股东华源控股认缴增资│
│ │150万美元(下称“本次交易”)。 │
│ │ TeakwoodDevelopmentLtd.是一家注册地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VI公司,李志聪先生为│
│ │其唯一股东,持股100%,李志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李志聪先生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TeakwoodDevelopmentLtd. │
│ │ 与华源控股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李志聪先生为华源控股实际控制人之一,│
│ │双方受同一自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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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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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董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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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为其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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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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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情况 │
│ │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华│
│ │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鲈华源”)于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向苏州昌尊贸│
│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昌尊”)开展车辆租赁业务;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公司│
│ │与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庆久”)购买公司装修工程业务。苏州昌尊│
│ │、湖北庆久股东之一董浩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董浩杰先生、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认定为│
│ │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 │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聪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
│ │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1、公司与苏州昌尊之间的交易情况 │
│ │ 苏州昌尊成立于2020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苏州昌尊已于2024年12月26日注│
│ │销。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由于业务接待存在较多用车需求,苏州昌尊与中鲈华│
│ │源洽谈合作。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扩张需求、购车成本、管理便捷性等,最终选择向苏州昌尊│
│ │购买汽车租赁服务。 │
│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的股东之一。基于信│
│ │息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苏州昌尊为公司的关联方,中鲈华源与其发生的交易│
│ │应当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现提交公司董事│
│ │会予以补充审议确认。 │
│ │ 2、公司与湖北庆久之间的交易情况 │
│ │ 湖北庆久成立于2020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主营业务为建筑装修工程。202│
│ │0年公司购置亨通光电数云网智产业园办公楼并设立华源创新中心,2021年办公楼交付后, │
│ │存在装修需求。公司与湖北庆久洽谈合作,认可湖北庆久的装修报价方案,选定湖北庆久为│
│ │公司提供装修服务。 │
│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基于信│
│ │息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湖北庆久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苏州昌尊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 │
│ │ (二)湖北庆久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三)董浩杰基本情况 │
│ │ 姓名:董浩杰 │
│ │ (四)关联关系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
│ │的关联方。经查,苏州昌尊、湖北庆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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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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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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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杰包装新材│ │ │ │ │保证 │ │ │
│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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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中│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5-24│2030-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鲈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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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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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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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
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
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750
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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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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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12.28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257
32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62866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8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的数量为6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0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2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964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
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4日、10月10日、11月4日、11月6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1)。
3、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44118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2%,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9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9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9904383.05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
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26日,实施情况符
合既定的《回购报告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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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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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设立的苏州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芯源科技设立
后,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行业趋势、市场需求、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
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总投资金额为分年度进行投资。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公司
多元化布局,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科技”,暂定名
,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出资,注册资金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持有芯源科技100%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工
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202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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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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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开拓海外市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源控股”)拟与TeakwoodDevelopmentLtd.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华源包装(新加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华源”)实施增资扩股共计350万美元,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缴权,
其中新股东TeakwoodDevelopmentLtd.认缴增资200万美元,原股东华源控股认缴增资150万美
元(下称“本次交易”)。
TeakwoodDevelopmentLtd.是一家注册地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VI公司,李志聪先生为其
唯一股东,持股100%,李志聪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志聪先生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TeakwoodDevelopmentLtd.
注册资本:5万美元
股东:李志聪持股100%
设立时间:2025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BVI离岸公司)
与华源控股关联关系:该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李志聪先生为华源控股实际控制人之一,双
方受同一自然人控制
截至2025年9月30日,TeakwoodDevelopmentLtd.净资产为人民币355360元,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TeakwoodDevelopmentLtd.为境外公司,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核查。经查询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志聪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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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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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12.28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257
32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2.2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62866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的数量为6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0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人民币8.2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964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2.2
8元/股。公司首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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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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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沈华
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沈华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副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到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2027年4
月19日,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沈
华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华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7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沈华加先生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沈华加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沈华加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当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沈华加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沈华加先生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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