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87 华源控股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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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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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700.00│ ---│ ---│ 19077.4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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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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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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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源年产3,960 │ 2.96亿│ 0.00│ 3.08亿│ 103.84│ 587.47万│ 2020-12-31│
│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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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华源年产1,730 │ 9741.36万│ 0.00│ 1.04亿│ 107.04│ ---│ 2024-12-31│
│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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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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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2 │质押股数(万股)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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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53 │质押占总股本(%)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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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志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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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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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3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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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1-17 │解押股数(万股)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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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31日李志聪质押了1030.0万股给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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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17日李志聪解除质押10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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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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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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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中│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5-24│2030-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鲈包装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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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股股份有限│杰包装新材│ │ │ │ │担保 │ │ │
│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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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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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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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37元/股的130%(
即9.58元/股)。
根据《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
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源转债到期日为2024年11月27日,公司将按期赎回兑付。公司触发有条件赎回约定(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
日,触发日与华源转债到期日的间隔期限少于15个交易日,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的“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日的间隔期限应当
不少于15个交易日且不超过30个交易日”,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华源转债”满足赎回条件但无法实施有条件赎回的议案》,本次公司将不实施赎回“华源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
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27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
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源转债”,债券代码“12804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6月
3日)起至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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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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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
额度授权期限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
总监最终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向中国宁波银行吴江支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
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2700万元及收益3.5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公
司资金账户。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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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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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8月1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35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31401373元
减少至325051373元,股份总数由331401373股减少至32505137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月31日、2024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20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
0-16:30。
2、联系人:杨彩云
3、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4、联系邮箱:zqb@huayuan-print.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号20幢,华源控股创新中心。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
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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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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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8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27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4.02%,支付的总金额为72672579.60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为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共注销6350000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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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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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
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1191230.47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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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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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授权期限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
终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吴江铜罗支行购买了结构性
存款,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8.02万元已全部归还至
公司资金账户。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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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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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
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
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
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控股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
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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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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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4年3月2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次进行现
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财务总监最终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
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3、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4、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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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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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
费用。本次拟续聘天健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能够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审计
规程以及该所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保持良好业务素质,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
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
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
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总额为172.78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为16
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8.48万元。2024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
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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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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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包括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高顺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高顺祥先生将与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
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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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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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
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
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机构签署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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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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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2023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2992280.73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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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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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
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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