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787 华源控股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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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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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700.00│ ---│ ---│ 19077.4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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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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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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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源年产3,960 │ 2.96亿│ 0.00│ 3.08亿│ 103.84│ 891.02万│ 2020-12-31│
│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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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华源年产1,730 │ 9741.36万│ 0.00│ 1.04亿│ 107.04│ 418.32万│ 2024-09-30│
│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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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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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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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董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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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为其股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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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情况 │
│ │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华│
│ │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鲈华源”)于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向苏州昌尊贸│
│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昌尊”)开展车辆租赁业务;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公司│
│ │与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庆久”)购买公司装修工程业务。苏州昌尊│
│ │、湖北庆久股东之一董浩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董浩杰先生、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认定为│
│ │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 │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 │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聪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
│ │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
│ │ 1、公司与苏州昌尊之间的交易情况 │
│ │ 苏州昌尊成立于2020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苏州昌尊已于2024年12月26日注│
│ │销。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由于业务接待存在较多用车需求,苏州昌尊与中鲈华│
│ │源洽谈合作。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扩张需求、购车成本、管理便捷性等,最终选择向苏州昌尊│
│ │购买汽车租赁服务。 │
│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的股东之一。基于信│
│ │息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苏州昌尊为公司的关联方,中鲈华源与其发生的交易│
│ │应当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现提交公司董事│
│ │会予以补充审议确认。 │
│ │ 2、公司与湖北庆久之间的交易情况 │
│ │ 湖北庆久成立于2020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主营业务为建筑装修工程。202│
│ │0年公司购置亨通光电数云网智产业园办公楼并设立华源创新中心,2021年办公楼交付后, │
│ │存在装修需求。公司与湖北庆久洽谈合作,认可湖北庆久的装修报价方案,选定湖北庆久为│
│ │公司提供装修服务。 │
│ │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基于信│
│ │息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湖北庆久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苏州昌尊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 │
│ │ (二)湖北庆久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三)董浩杰基本情况 │
│ │ 姓名:董浩杰 │
│ │ (四)关联关系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
│ │的关联方。经查,苏州昌尊、湖北庆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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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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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02 │质押股数(万股)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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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53 │质押占总股本(%)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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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志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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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3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1-17 │解押股数(万股) │1030.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31日李志聪质押了1030.0万股给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
│ │行 │
├────────┼──────────────────────────────────────┤
│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17日李志聪解除质押10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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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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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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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杰包装新材│ │ │ │ │保证 │ │ │
│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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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苏州华源中│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5-24│2030-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股股份有限│鲈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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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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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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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华源控股创新中心会议室举行。公
司监事总数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1人,为高顺祥先生。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轶女士主持。出席
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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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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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情况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苏州华源中
鲈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鲈华源")于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向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昌尊")开展车辆租赁业务;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公司与湖北庆久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庆久")购买公司装修工程业务。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股东之
一董浩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董浩杰先生、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聪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1、公司与苏州昌尊之间的交易情况
苏州昌尊成立于2020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苏州昌尊已于2024年12月26日注销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由于业务接待存在较多用车需求,苏州昌尊与中鲈华源洽
谈合作。公司综合考虑业务扩张需求、购车成本、管理便捷性等,最终选择向苏州昌尊购买汽
车租赁服务。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的股东之一。基于信息
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苏州昌尊为公司的关联方,中鲈华源与其发生的交易应当
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现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
补充审议确认。
2、公司与湖北庆久之间的交易情况
湖北庆久成立于2020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叶昌南,主营业务为建筑装修工程。2020
年公司购置亨通光电数云网智产业园办公楼并设立华源创新中心,2021年办公楼交付后,存在
装修需求。公司与湖北庆久洽谈合作,认可湖北庆久的装修报价方案,选定湖北庆久为公司提
供装修服务。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基于信息
披露一致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湖北庆久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昌尊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昌尊贸易有限公司
(二)湖北庆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庆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董浩杰基本情况
姓名:董浩杰
(四)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的远亲董浩杰为苏州昌尊和湖北庆久的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苏州昌尊、湖北庆久认定为公司的关
联方。经查,苏州昌尊、湖北庆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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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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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自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8月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127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4.02%,支付的总金额为72672579.60元(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为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共注销6350000股股份。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25051373股变更为318701373股,注册资本
也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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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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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所”、“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次拟续聘天健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能够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审计
规程以及该所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保持良好业务素质,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
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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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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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2024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迹象的资产及信用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0332102.86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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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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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3月31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次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
务总监最终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
使用安排合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使用。
3、投资金额
使用自有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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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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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若总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
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70736952.94元,母公司净利润131693741.22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69205.9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20927349.20元,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9451884.47元(含结转以前年度未分配
利润)。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
者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41526599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已回购股份9127876股后的余额3323987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
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323987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再融资新
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
日股本总数剔除届时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344476股,回购
金额73396690.51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106636562.81元,占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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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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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
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机构签署发生业务往来的相
关文件。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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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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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11.65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
的用途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
关程序后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
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939400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
币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754487.2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
期间,公司分别于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日、4月3日、5月7日、6月4日、7月3日、8月3日
、9月3日、10月9日、11月5日、12月3日、2025年1月4日、2月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总数超过总股本3%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034447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0.04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3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3396690.5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
7566600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华源转债)转股,现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777876股。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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