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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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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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 │ 326.15│ ---│ ---│ 286.10│ 116.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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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得医药科技股份 │ 144.30│ ---│ ---│ 404.91│ -158.5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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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 │ 49.29│ ---│ ---│ 182.48│ -16.84│ 人民币│
├─────────┼─────┼─────┼─────┼─────┼──────┼──────┤
│天通股份 │ 17.26│ ---│ ---│ 61.20│ -9.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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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品城 │ 9.15│ ---│ ---│ 59.36│ -2.9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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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 │ 0.00│ ---│ ---│ 30.64│ -2.9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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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 │ 0.00│ ---│ ---│ 24.78│ -1.9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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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逆回购 │ 0.00│ ---│ ---│ 542.44│ 3.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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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深冷 │ 0.00│ ---│ ---│ 217.32│ 6.2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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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 │ 0.00│ ---│ ---│ 165.44│ -26.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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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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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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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台外转子 │ 2.46亿│ 3648.45万│ 2.37亿│ 96.20│ 7375.08万│ 2015-05-31│
│风机、300万台ECM电│ │ │ │ │ │ │
│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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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304.40万│ 2304.4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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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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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杭州富阳浩│ 739.84万│人民币 │2018-11-01│2020-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然箱包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杭州微光电│杭州祥和实│ 700.00万│人民币 │2019-01-08│2021-01-0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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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杭州卓彩家│ 400.00万│人民币 │2018-01-04│2020-01-04│连带责任│是 │否 │
│子股份有限│纺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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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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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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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
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10000万元、中融-汇聚金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合计金
额3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
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800万元;上述
信托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68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信托产品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且
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2023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8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1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
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
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
计110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3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9440万元(确认损失比
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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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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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
于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来盈利能力与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提
升公司治理质量和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
措如下:
一、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业从事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等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是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全球同类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之一,2016年6
月22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制冷电机及风机应用于制冷、空调、通
风等,并不断向储能、热泵、通信等领域拓展;伺服电机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机器人、纺织机
械、数控机床等领域。公司聚焦主业三十多年,在品牌、质量、服务、技术、价格等方面形成
综合优势,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凝聚了行业内优秀的技术、营销和管理团队,
为公司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多年以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
积极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工作,保持健康发展。公司
财务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发展韧性足、空间广。
公司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组织变革,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制度建
设,完善制度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效能;
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应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等工具,激发员工创造力
。内涵提升,外延拓展,积极推进国内新项目和泰国子公司建设,积极开展并购重组,优化资
源配置,延伸产业链,全方位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公司将结合国家“双碳”战略,扩大高效
节能电机、风机产能和规模;抓住冷链发展机遇,进一步稳固制冷电机及风机的领先地位,拓
展产品在电力、通信、储能、热泵等领域的应用;围绕伺服电机“品种最全、性价比最高、产
量世界第一”的战略目标,丰富产品系列,拓展应用领域,提升品牌、质量、效益,同时向伺
服系统、运动控制、机器人与自动化拓展;紧盯机器人产业发展方向,加大资源配置,广招人
才,加大机器人核心部件驱动器、控制器、空心杯电机、无框力矩电机、关节模组等研发投入
,加快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机器人产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
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创新微光,驱动未来”为使命,以“创新创业,科学发展,共建共享,产业报国
”为宗旨,坚持创新引领,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工作,大力引进人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
高效节能、智能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进程,不断丰富产品系列及品种。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设有浙江省智能高效风机重点企业研究院,参与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
修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拥有有效专利265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高效节能、智能产品收入贡献逐步上升。
公司将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人才引进质量,推进学习型组织
建设,增强核心人才、骨干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优化激励考核制度,完善创新团队的构建与激
励;深化产学研合作;技术人员研发、生产双向流动;完善新产品开发流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
质量管理,加快产业化进程;强化绿色设计理念,加快高效节能电机及风机、内转子风机以及
驱动器、控制器、空心杯电机等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数字赋能,智能制造,建设
数字化车间、智慧物流、智慧园区、未来工厂,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
智能驱动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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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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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只限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3、交易对手:具有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额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
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产品外销占比超过50%,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远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根据外汇收
款情况确定拟开展业务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3、交易对手:具有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拟投入额度、期间: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最高
额度。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只涉及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该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8、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
,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
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
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
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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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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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1)委托理财:委托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对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
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
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
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金及收
益不能按期收回或不能收回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安全第一、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种类
1、委托理财:委托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
财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
等;
2、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委托
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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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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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套期保值,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合约。
3、交易金额: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在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
、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
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和必要性:铜(漆包线)和铝(铝锭)是公司产品电机、风机生产所需的主
要原材料,铜和铝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多变,有色
金属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开展铜期货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
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铜和铝价格波动引起的产品成本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日常
经营之所需。公司根据铜和铝计划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并将合理
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方式: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铝期货合约。仅限于在
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00
0万元,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在有效期内
,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4、交易期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进行铜期货、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6、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授
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
交易计划,套期保值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的数量,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公司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
失。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
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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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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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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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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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达明先生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
选举董事李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沈梦晖先生(召集人)、胡小明女士、倪达明先生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沈梦晖先生(召集人)、胡小明女士、李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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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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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
2363号,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4250687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0913498.29元,加
上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末成本法转权益法,调整留存收益-1293688.83元,减
去2022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14816000元,2023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4731068
5.64元。2023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33877404.8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
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
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2041950股后的227590
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277015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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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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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
,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
,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
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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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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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
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
委派沈培强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青女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胡青女士接替沈培强先
生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海营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培强先生不再担任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青女士和顾海营先生,项目合伙
人为胡青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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