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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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6-13│ 19.51│ 2.4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5-18│ 31.89│ 1865.5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百诚医药 │ 775.14│ ---│ ---│ 498.26│ 107.77│ 人民币│
├─────────┼─────┼─────┼─────┼─────┼──────┼──────┤
│沪深300ETF │ 409.48│ ---│ ---│ 475.30│ 83.34│ 人民币│
├─────────┼─────┼─────┼─────┼─────┼──────┼──────┤
│戴维医疗 │ 102.74│ ---│ ---│ 201.41│ 10.45│ 人民币│
├─────────┼─────┼─────┼─────┼─────┼──────┼──────┤
│软件ETF │ ---│ ---│ ---│ 190.08│ -10.58│ 人民币│
├─────────┼─────┼─────┼─────┼─────┼──────┼──────┤
│巨星科技 │ ---│ ---│ ---│ 408.24│ 110.28│ 人民币│
├─────────┼─────┼─────┼─────┼─────┼──────┼──────┤
│银都股份 │ ---│ ---│ ---│ 481.04│ 85.71│ 人民币│
├─────────┼─────┼─────┼─────┼─────┼──────┼──────┤
│立高食品 │ ---│ ---│ ---│ 129.00│ -3.50│ 人民币│
├─────────┼─────┼─────┼─────┼─────┼──────┼──────┤
│瑞普生物 │ ---│ ---│ ---│ 103.24│ -12.86│ 人民币│
├─────────┼─────┼─────┼─────┼─────┼──────┼──────┤
│松发股份 │ ---│ ---│ ---│ 27285.51│ 15285.5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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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 │ ---│ ---│ ---│ 1142.70│ -158.6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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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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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台外转子 │ 2.46亿│ 3648.45万│ 2.37亿│ 96.20│ 7375.08万│ 2015-05-31│
│风机、300万台ECM电│ │ │ │ │ │ │
│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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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304.40万│ 2304.4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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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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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杭州富阳浩│ 739.84万│人民币 │2018-11-01│2020-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然箱包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杭州微光电│杭州祥和实│ 700.00万│人民币 │2019-01-08│2021-01-0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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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杭州卓彩家│ 400.00万│人民币 │2018-01-04│2020-01-04│连带责任│是 │否 │
│子股份有限│纺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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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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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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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表
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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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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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决议将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一、适用
对象
(一)独立董事;
(二)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或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的
董事;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或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担任并且领取薪酬
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长薪酬方案
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60万元人民币/年,年度绩效薪
酬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
(二)总经理薪酬方案
总经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
绩效薪酬组成,月度绩效薪酬按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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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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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培强,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凌剑,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麻贺群,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
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4.9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为66.0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8.87万元;与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相同。
(2)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
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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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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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定于2026年4月2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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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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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0751.66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
23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375.83万元,2024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040万元
。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理
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335.83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0751.66万元(确认
损失比例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10000万元、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10000万元、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合计金额3亿元;全资子公司杭
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800万元;上述信托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
.68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2年以上,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
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
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8400万元(确认损失
比例50%),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1040万元(确
认损失比例3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94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80%)。具体内
容分别详见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2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04)、《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
信托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
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
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736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20%
),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3680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100%)。
2、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3951.66万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上述信托产品已逾期。公司综合信托计划
相关的管理报告、增信保障措施、底层资产项目司法处置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
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975.83万元(确认损失比例50%),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1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
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
确定性,综合信托计划相关的管理报告、地产行业市场环境现状等,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
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975.83万元(确认损失比例50%),累计确
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3951.66万元(确认损失比例100%)。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9335.8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9.46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8049.46万元,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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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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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并结合董事会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决策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
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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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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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公司刊
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近日,公司收到了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龙琦先
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
人。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麻贺群女士接替龙琦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
质量复核人为麻贺群女士。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麻贺群,201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4月开始在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自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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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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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
25年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技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证书编号为GR202533005141,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
家相关规定,微光技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5年至2027年)继续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微光技术2025年度已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将对微光技术的经营发展产生
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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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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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刘海平先
生书面辞任报告。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安排,刘海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原定任期期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29日),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刘海平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刘海平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其辞任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时起生效。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董荣璋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简历
董荣璋,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技师
。历任杭州江潮电机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分厂副厂长、厂长,公司外转
子风机事业部部长,公司监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工会主席、
外转子风机事业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荣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董荣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荣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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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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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
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不需要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72409009.64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68676122.21元;截至2025
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78923314.1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975884
70.36元。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
份数量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13850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
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
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5年半年度。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具体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
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由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
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
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制
定,满足2025年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分配金额未超过授权金额上限等要求,且该方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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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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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
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
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荣璋先生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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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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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坚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干字当头,实字为要,深入开展“快研发、抢订单、强管理、降成本、提质量、增
效益”工作,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45.37万元,同比增长10.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7240.44万元,同比增长11.32%。按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分类,制冷电机及风机实
现销售收入66017.03万元,同比增长10.30%;伺服电机实现销售收入6867.40万元,同比增长1
1.21%;按境内外销售收入分类,境内销售收入34978.10万元,同比增长7.70%;境外销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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