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2 洪汇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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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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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0000.00│ ---│ ---│ 7528.8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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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9000.00│ ---│ ---│ 8025.38│ ---│ 人民币│
├─────────┼─────┼─────┼─────┼─────┼──────┼──────┤
│其他3 │ 4601.62│ ---│ ---│ 2766.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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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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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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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 │ 1.99亿│ 98.52万│ 1.25亿│ 62.58│ 2801.84万│ 2021-08-31│
│涂料基料——氯乙烯│ │ │ │ │ │ │
│共聚乳液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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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 │ 1.25亿│ 98.52万│ 1.25亿│ 100.00│ 2801.84万│ 2021-08-31│
│涂料基料——氯乙烯│ │ │ │ │ │ │
│共聚乳液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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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465.78万│ 9465.78万│ 9465.7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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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2950.80万│ ---│ 2989.02万│ 101.30│ ---│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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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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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3 │转让比例(%) │2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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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50亿 │转让价格(元)│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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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467.24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项洪伟 │
├──────┼────────────────────────────────────────┤
│受让方 │施宁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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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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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洪伟 4336.70万 23.79 45.04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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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336.70万 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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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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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8 │质押股数(万股) │4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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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23 │质押占总股本(%) │2.23 │
├────────┼──────────────┴────────┴──────────────┤
│股东名称 │项洪伟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7 │质押截止日 │2025-04-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7日项洪伟质押了407.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
│ │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8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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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9 │质押占总股本(%) │1.32 │
├────────┼──────────────┴────────┴──────────────┤
│股东名称 │项洪伟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7 │质押截止日 │2024-05-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7日项洪伟质押了240.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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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20 │质押股数(万股) │3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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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4 │质押占总股本(%)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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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项洪伟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4-20 │质押截止日 │2025-04-1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8日项洪伟解除质押599.0万股 │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
│ │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5-12 │质押股数(万股) │5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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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09 │质押占总股本(%) │3.74 │
├────────┼──────────────┴────────┴──────────────┤
│股东名称 │项洪伟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5-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09日项洪伟质押了525.0万股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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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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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12 │质押股数(万股) │9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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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17 │质押占总股本(%) │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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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项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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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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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4-2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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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5-18 │解押股数(万股) │901.00 │
├────────┼──────────────┴────────┴──────────────┤
│质押说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
│ │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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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8日项洪伟解除质押599.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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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10-21 │质押股数(万股) │192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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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02 │质押占总股本(%)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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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项洪伟 │
├────────┼──────────────────────────────────────┤
│质押方 │招商券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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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10-18 │质押截止日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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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
│ │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
│ │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2-04-25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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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48 │质押占总股本(%) │12.05 │
├────────┼──────────────┴────────┴──────────────┤
│股东名称 │项洪伟 │
├────────┼──────────────────────────────────────┤
│质押方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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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4-2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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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5-10 │解押股数(万股)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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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
│ │生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0日项洪伟解除质押399.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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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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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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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
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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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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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6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0元/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4211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
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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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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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
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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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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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改项目名称: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及年产
10万吨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算为10739.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500万元,流动
资金:6239.79万元。
3、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产6万吨
水性工业涂料基料及年产10万吨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技改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项目投资。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项目投资可能会受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经营管理、政府主管机关审批等因素的
影响,存在达不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项目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本次
投资项目尚需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现有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及年产10万吨氯乙烯-醋酸乙
烯共聚树脂项目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和工艺,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
需求,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根据项目规划,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厂房及设施基础
上,新建部分仓库和生产辅助用房,同时改造部分仓库和车间,完善厂区规划布置;针对本项
目中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增加或完善部分设备和设施,以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关于公司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及年产10万吨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技改项目
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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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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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转让意向书》签署概况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标公司”或“洪汇新材”)
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与施宁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项洪伟先生拟将本人所持有的
洪汇新材5467236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份数的29.99%)转让给施宁娣女士及其实际控制的
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施宁娣女士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的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关于终止股权转让的情况
自《股份转让意向书》签署后,双方进行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就签署正式股权转让
协议进行了商洽,但截止本公告日前一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根据《股份转让意向书》“(七
)期限本意向书签署满3个月双方未能就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达成一致的,本意向书自动终
止。”的条款,故本次股权转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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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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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项洪伟先生
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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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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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公司综合楼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会议
应到代表54人,实到44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议一致同意毕菲菲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
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毕菲菲女士,199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毕菲菲女士于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无锡欧瑞特抗磨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2015年5月
至2018年10月任无锡逸嘉服饰有限公司翻译员;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人事行政部文员。
截至2023年9月22日,毕菲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菲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毕菲
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毕菲菲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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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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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的通知,项洪伟先生
与施宁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项洪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
公司29.99%的股份(按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对应的股票数量为54672366股,以下简称“标的股
份”)协议转让给施宁娣女士。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共持有公司96277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
81%。如本次股份转让得以最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施宁娣女
士。
3、本次签署的意向书仅为双方初步意向性约定,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后,双方再行协商
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处于筹划、意向阶段,尚具有不确定性。
4、截至本公告日,项洪伟先生所持公司的股份中有3689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4
%)仍处于质押状态,如上述受限股份未及时满足交割条件,则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完成,公
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转让意向书》签署概况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标公司”、“上市公司”或
“洪汇新材”)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与施宁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项洪伟先生拟
向施宁娣女士转让其所持有的洪汇新材5467236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份数的29.99%)。本
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施宁娣女士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姓名:项洪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219670127****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厚桥嵩山陈巷上****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项洪伟先生持有洪汇新材962771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
.8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公司总顾问。
2、受让方:
姓名:施宁娣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771125****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保利独墅西岸花园****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施宁娣女士未持有洪汇新材股份,未在洪汇新材任职。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转让方项洪伟先生与受让方施宁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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