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6 华锋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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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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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 82736.00│ ---│ 100.00│ ---│ 5529.24│ 人民币│
│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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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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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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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2.81亿│ ---│ 5215.32万│ 99.98│ ---│ 2022-12-31│
│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 │ │ │ │ │ │
│产业化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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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 1.30亿│ 870.46万│ 1.24亿│ 95.45│ 0.00│ 2024-03-31│
│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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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 1.3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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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 5080.00万│ ---│ 2001.80万│ 100.09│ ---│ 2022-12-31│
│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 ---│ 870.46万│ 1.24亿│ 95.45│ ---│ 2024-03-31│
│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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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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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8 │交易金额(元)│4986.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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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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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总面积为20│ │ │
│ │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为10407│ │ │
│ │.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 │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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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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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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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进端州城区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工作,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端州储备│
│ │中心”)拟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位于│
│ │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总面积为20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
│ │面积为10407.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经双方友好│
│ │协商一致,端州储备中心与华锋股份拟就本次有偿收储事宜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预计│
│ │本次收储的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986.36万元,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土地收回协│
│ │议书》为准。 │
│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土 │
│ │地总面积20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10407.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土 │
│ │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1)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081号;(2)粤(2020) │
│ │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088号;(3)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02号;(4)粤(20│
│ │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03号;(5)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07号;(6)粤│
│ │(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15号;(7)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31号;(8│
│ │)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32号;(9)粤(2017)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20029号 │
│ │;(10)粤(2017)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20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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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1 │交易金额(元)│48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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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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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35%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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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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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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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
│ │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
│ │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35%股│
│ │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业”或“乙方”),本次出售标│
│ │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48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元整)。 │
│ │ 清研电子已于2024年3月28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深圳市 │
│ │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力合创业支│
│ │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1万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公司下属 │
│ │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仍持有清研电子12.4887%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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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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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帼英 698.61万 3.96 12.51 2020-02-22
林程 77.62万 0.44 5.15 20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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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76.23万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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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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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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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
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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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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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14日,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锋股份”)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华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0元/股)的130%,即11.31元
/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华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华锋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并决定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若再触发“华锋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2月14日后首个交易日(即2025年2
月17日)重新计算,若“华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华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华锋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公
开发行了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2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
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5240.00万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号”文同意,公司352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SZ”。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华锋转债”的转股期限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12月3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锋转债”自2
020年6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17元/股。
2、2020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
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17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
3、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华
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公司“华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09元/股调整为1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
20年7月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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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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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4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
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
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2、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
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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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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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
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
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于2024年8月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召开“华锋转债”2024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六)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华锋转债”(债券代码:128082)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置换公司“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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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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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推进端州城区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工作,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广东华锋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预计本次土地收储的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986.36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
最终签订的《土地收回协议书》为准。
2、本次部分拟收储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尚处于抵押担保状态,公司尚需解除对部分国有
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的抵押。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宜概述
1、为推进端州城区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工作,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端
州储备中心”)拟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
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总面积为20525.8平方米,建筑物
总面积为10407.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经双方友好
协商一致,端州储备中心与华锋股份拟就本次有偿收储事宜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预计本
次收储的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986.36万元,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土地收回协议书
》为准。
2、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端州储备中心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相
关人员负责后续国有土地收回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
3、鉴于本次部分拟收储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尚处于抵押担保状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广东华锋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抵押合同》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解除对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及相关资产的抵押。本次土地收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为政府管理机构,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端州储备中心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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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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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于2024年8月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置换公司“
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现金方式置换公司为“华锋转债”提供资产
抵押担保的部分抵押资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端州城区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工作,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公司位于肇庆市
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总面积为20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为10
407.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鉴于本次部分拟收储土
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尚处于抵押担保状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广东华锋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抵押合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华锋转债”部分抵押资产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可转债(“华锋转债”)目前担保资产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及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物,为“华锋转
债”提供不超过2.70亿元(含2.70亿元)的部分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6200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8
年9月30日,资产抵押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27745.78万
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帼英及股东林程以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9:1的比例为
“华锋转债”不超过0.824亿元(含0.824亿元)的部分提供股份质押担保,所设定的初始担保
比例为130%,其中谭帼英质押股份数为6986087股,林程质押股份为77623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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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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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4年6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
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
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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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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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分别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
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4300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4,294,499.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3,193,888.95元,实收股
本190,149,25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新能源汽车业务:(1)增量市场开发计划达成率不佳,新客户开拓不达预期,未对全
年销售额增长提供有效支撑;整体存量业务销售额同比持平,未能实现预期收入目标;(2)
主要产品毛利率下滑严重;(3)当期政府补助大幅减少。
2、子公司理工华创生产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公司对收购理工华创100%股权形成商誉计提
减值准备。
3、电极箔销售单价下降,使电极箔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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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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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研电子”)1.235%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业”)。本
次出售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48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
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清研电子已于2024年3月28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力合创业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1万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高要华锋仍持有清研电子12.4887%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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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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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
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
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35%股权
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业”或“乙方”),本次出售标的资
产的价格为人民币48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元整)。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
清研电子1.23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7.998052万元,已实缴17.998052万元,未实缴0万元)
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出售的交易价格及协议的具体内容需以最终实际签署的
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高
要华锋仍持有清研电子12.4887%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出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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