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6 华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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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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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 82736.00│ ---│ 100.00│ ---│ 5529.24│ 人民币│
│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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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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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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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 2.81亿│ ---│ 5215.32万│ 99.98│ ---│ 2022-12-31│
│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 │ │ │ │ │ │
│产业化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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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 1.30亿│ 870.46万│ 1.24亿│ 95.45│ 0.00│ 2024-03-31│
│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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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 1.3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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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 5080.00万│ ---│ 2001.80万│ 100.09│ ---│ 2022-12-31│
│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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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商用车电控及│ ---│ 870.46万│ 1.24亿│ 95.45│ ---│ 2024-03-31│
│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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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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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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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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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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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255%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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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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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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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
│ │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
│ │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284% │
│ │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或“乙方一”)、安徽深│
│ │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能力合基金”或“乙方二”)、│
│ │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力合科城”或“乙方三”)│
│ │、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创投”或“乙方四”),本次出售标的资产│
│ │的价格为人民币48640227.23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叁分)。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高要华锋不再持有清研电子的股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转让方: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 │ 乙方一: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二:安徽深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三: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四: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甲方、乙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
│ │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12.2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2.001938万元)(以 │
│ │下简称“标的股权”)以总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
│ │叁分)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
│ │ 其中乙方一以人民币10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5255%股权(对应注册资│
│ │本37.417987万元),乙方二以人民币15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7882%股权 │
│ │(对应注册资本56.126980万元),乙方三以人民币20040227.23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 │5.06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4.986496万元),乙方四以人民币36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
│ │的目标公司0.90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470475万元)。 │
│ │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公司获悉清研电子已于2025年1月7日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
│ │上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 │
│ │项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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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1-09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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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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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7882%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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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深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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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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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
│ │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
│ │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284% │
│ │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或“乙方一”)、安徽深│
│ │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能力合基金”或“乙方二”)、│
│ │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力合科城”或“乙方三”)│
│ │、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创投”或“乙方四”),本次出售标的资产│
│ │的价格为人民币48640227.23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叁分)。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高要华锋不再持有清研电子的股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转让方: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 │ 乙方一: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二:安徽深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三: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四: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甲方、乙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
│ │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12.2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2.001938万元)(以 │
│ │下简称“标的股权”)以总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
│ │叁分)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
│ │ 其中乙方一以人民币10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5255%股权(对应注册资│
│ │本37.417987万元),乙方二以人民币15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7882%股权 │
│ │(对应注册资本56.126980万元),乙方三以人民币20040227.23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 │5.06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4.986496万元),乙方四以人民币36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
│ │的目标公司0.90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470475万元)。 │
│ │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公司获悉清研电子已于2025年1月7日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
│ │上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 │
│ │项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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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交易金额(元)│2004.0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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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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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61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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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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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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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
│ │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
│ │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284% │
│ │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或“乙方一”)、安徽深│
│ │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能力合基金”或“乙方二”)、│
│ │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力合科城”或“乙方三”)│
│ │、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创投”或“乙方四”),本次出售标的资产│
│ │的价格为人民币48640227.23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叁分)。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高要华锋不再持有清研电子的股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转让方: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 │ 乙方一: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二:安徽深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三: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四: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甲方、乙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
│ │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12.2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2.001938万元)(以 │
│ │下简称“标的股权”)以总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
│ │叁分)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
│ │ 其中乙方一以人民币10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5255%股权(对应注册资│
│ │本37.417987万元),乙方二以人民币15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7882%股权 │
│ │(对应注册资本56.126980万元),乙方三以人民币20040227.23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 │5.06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4.986496万元),乙方四以人民币36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
│ │的目标公司0.90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470475万元)。 │
│ │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公司获悉清研电子已于2025年1月7日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
│ │上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 │
│ │项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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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交易金额(元)│3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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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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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9092%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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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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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
│ │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或“甲方”)拟│
│ │将其持有的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电子”或“目标公司”)12.284% │
│ │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或“乙方一”)、安徽深│
│ │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能力合基金”或“乙方二”)、│
│ │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力合科城”或“乙方三”)│
│ │、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创投”或“乙方四”),本次出售标的资产│
│ │的价格为人民币48640227.23元(大写: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叁分)。本次 │
│ │股权转让完成后,高要华锋不再持有清研电子的股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转让方: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 │ 乙方一: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二:安徽深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三:广州力合科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四:广东清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目标公司: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甲方、乙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
│ │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12.2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82.001938万元)(以 │
│ │下简称“标的股权”)以总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肆仟捌佰陆拾肆万零贰佰贰拾柒元贰角│
│ │叁分)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
│ │ 其中乙方一以人民币10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5255%股权(对应注册资│
│ │本37.417987万元),乙方二以人民币150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7882%股权 │
│ │(对应注册资本56.126980万元),乙方三以人民币20040227.23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 │5.061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74.986496万元),乙方四以人民币3600000.00元受让甲方持有│
│ │的目标公司0.909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470475万元)。 │
│ │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
│ │ 公司获悉清研电子已于2025年1月7日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 │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约定已收到│
│ │上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8640227.23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 │
│ │项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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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交易金额(元)│4986.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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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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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总面积为20│ │ │
│ │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为10407│ │ │
│ │.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 │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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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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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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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进端州城区产业用地整理提升工作,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端州储备│
│ │中心”)拟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位于│
│ │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总面积为20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
│ │面积为10407.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收储。经双方友好│
│ │协商一致,端州储备中心与华锋股份拟就本次有偿收储事宜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预计│
│ │本次收储的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986.36万元,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土地收回协 │
│ │议书》为准。 │
│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规划111区端州一路东侧、蓝塘一路南侧,土 │
│ │地总面积20525.8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10407.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土 │
│ │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1)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081号;(2)粤(2020) │
│ │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088号;(3)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02号;(4)粤(20│
│ │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03号;(5)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07号;(6)粤│
│ │(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15号;(7)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31号;(8│
│ │)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4132号;(9)粤(2017)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20029号 │
│ │;(10)粤(2017)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20027号。 │
│ │ 近日,公司与端州储备中心已按照《土地收回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办理完成本次标的│
│ │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已变更为:粤(2024)肇庆市│
│ │不动产权第0044244号、粤(2024)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44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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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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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帼英 698.61万 3.96 12.51 2020-02-22
林程 77.62万 0.44 5.15 2020-01-04
─────────────────────────────────────────────────
合计 776.23万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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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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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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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分别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
册会计师的说明函》,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任晓英女士、杨三生先
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容诚
内部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张先发先生、陈金龙女士、叶子文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艳霞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先发先生、陈金龙女士
、叶子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梁艳霞女士。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先发先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德方纳米、必易微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金龙女士,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紫建电子、泰永长征、联合精密
共计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子文先生,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女士,2005
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IPO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及IPO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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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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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5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三年,具体业务品
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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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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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7日,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华锋股份”)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华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0元/股)的130%,即11.31元/
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华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华锋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并决定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即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若再触发“华锋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6月7日后首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9日
)重新计算,若“华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华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华锋转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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