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8 *ST恒久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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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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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8-03│ 7.71│ 1.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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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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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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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 4040.51│ ---│ 28.72│ ---│ -401.53│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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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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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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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 1.50亿│ 0.00│ 8343.05万│ 96.24│ -897.45万│ 2017-12-15│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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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 4083.02万│ 1369.15万│ 3546.72万│ 86.87│ 0.00│ 2024-12-31│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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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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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0 │转让比例(%)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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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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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80.08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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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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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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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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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9 │交易金额(元)│1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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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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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5.9242│标的类型 │股权 │
│ │万元注册资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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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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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善斌、吴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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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在新能源光伏领域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已与王善斌、吴雪松及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憬│
│ │芯科技”)签署《投资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王善斌和吴雪松持有的标的公│
│ │司合计人民币5.9242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3.57%的股权;同时以人民币7│
│ │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1.4693万元,对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25.00%│
│ │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憬芯科技28.57%的股权,同时根据《投资协议》相关│
│ │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40.5119万元受让憬芯科技的股 │
│ │东上海憬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控制憬芯科技14.│
│ │47%股权。通过以上方式,公司合计控制憬芯科技43.04%股权,同时公司在憬芯科技董事会 │
│ │席位占三分之二,能够决定公司治理层面的重大事项;公司向憬芯科技委派财务负责人,在│
│ │憬芯科技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审批决策及风险管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
│ │控制憬芯科技,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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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9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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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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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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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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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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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在新能源光伏领域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已与王善斌、吴雪松及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憬│
│ │芯科技”)签署《投资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王善斌和吴雪松持有的标的公│
│ │司合计人民币5.9242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3.57%的股权;同时以人民币7│
│ │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1.4693万元,对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25.00%│
│ │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憬芯科技28.57%的股权,同时根据《投资协议》相关│
│ │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40.5119万元受让憬芯科技的股 │
│ │东上海憬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控制憬芯科技14.│
│ │47%股权。通过以上方式,公司合计控制憬芯科技43.04%股权,同时公司在憬芯科技董事会 │
│ │席位占三分之二,能够决定公司治理层面的重大事项;公司向憬芯科技委派财务负责人,在│
│ │憬芯科技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审批决策及风险管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
│ │控制憬芯科技,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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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9 │交易金额(元)│40.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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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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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合伙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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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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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憬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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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基于在新能源光伏领域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已与王善斌、吴雪松及上海憬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憬│
│ │芯科技”)签署《投资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受让王善斌和吴雪松持有的标的公│
│ │司合计人民币5.9242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3.57%的股权;同时以人民币7│
│ │0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1.4693万元,对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25.00%│
│ │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憬芯科技28.57%的股权,同时根据《投资协议》相关│
│ │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40.5119万元受让憬芯科技的股 │
│ │东上海憬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控制憬芯科技14.│
│ │47%股权。通过以上方式,公司合计控制憬芯科技43.04%股权,同时公司在憬芯科技董事会 │
│ │席位占三分之二,能够决定公司治理层面的重大事项;公司向憬芯科技委派财务负责人,在│
│ │憬芯科技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施审批决策及风险管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
│ │控制憬芯科技,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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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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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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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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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曾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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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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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根据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丰德新能源”或“乙方│
│ │”)于近日与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生产线租赁合同│
│ │》。甲方依法将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海希工厂内的储能模组PACK装配线(“租赁标的”)│
│ │出租给乙方,租期:1年,租金:每月100万元人民币。 │
│ │ 2、本次交易对方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为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海希通讯)的全资孙公司,公司董事长刘荣先生曾在海希通讯的担任独立董事且│
│ │其卸任独董时间未满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刘荣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希智能科技(浙江) │
│ │有限公司签订<生产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 │ 本次交易对方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为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海希通讯)的全资孙公司,公司董事长刘荣先生曾在海希通讯的担任独立董事且其卸│
│ │任独董时间未满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
│ │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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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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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虹达 1343.99万 5.00 100.00 2022-09-07
余荣清 1344.00万 5.00 15.37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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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687.99万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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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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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9 │质押股数(万股) │13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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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37 │质押占总股本(%)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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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余荣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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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刘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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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9-1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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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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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6日余荣清质押了1344.0万股给刘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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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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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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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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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0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6〕第234号),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2026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你
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第三项和第
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6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
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
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
和申辩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
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
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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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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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
财务状况,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进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
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拟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026,816.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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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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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4458903.
4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62374794.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4826
048.15元。
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更好
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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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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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
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
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
平与行业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承担的责任、风险和
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等因素确定。
(3)绩效薪酬是指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
价与个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生效,董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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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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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中未分配利润为-95666978.16元,实收股本为2688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1、市场竞争加剧,售价持续下滑,主要原材料铝基、铝管等金属材料呈上涨趋势。
2、新并购子公司初期投入较大。
三、应对措施
1、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毛利产品比例;拓展优质客户、开拓新市场、拓展高附加值业
务;合理调整售价,改善主营业务毛利率。
2、压缩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环节成本;精简管理架构、严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行政开支;严控非必要开支。
3、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生产流程、降本降耗;优化人员结构,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减少浪费。
4、加强内部管理,严控业务风险。推进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内控自评价结果
制定关键领域风险应对策略及控制措施,推动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优化工作,形成管理
闭环,搭建适用于子公司行业与业务特性的制度框架、授权矩阵及流程管理体系,有效支持业
务合规及决策效率。
5、合规运营,控费降本。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现场财务检查,包括会计基础、重大决策事
项流程审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关联交易、重要资产等方面,保障公司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采购与销售业务流程合规,财务资料完整可追溯。修订完善财务管
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进内部流程,降低跨部门沟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科学规
划营销费用,集中于高产出的营销渠道与活动,防止资源浪费。通过对子公司优化组织架构、
人员配置及绩效调整等管控手段降低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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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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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2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恒久或公司)披露的《关
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显示,公司以1.40亿元价格购买林章威持有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71.26%的股份,林章威承诺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4年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019年不低于0.15亿元、2019年至20
20年累计不低于0.37亿元、2019年至2021年累计不低于0.66亿元、2019年至2022年累计不低于
1.03亿元、2019年至2023年累计不低于1.47亿元、2019年至2024年累计不低于1.98亿元,如闽
保信息业绩未达到上述承诺金额,林章威将予以补偿。
2025年4月、2025年7月以及2026年2月,*ST恒久分别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收到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显示,闽保信息2019至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5020.59万元,未实现公
开披露的承诺业绩,林章威累计应补偿*ST恒久现金1.75亿元,其中2024年度新增应补偿金额3
213.01万元,占*ST恒久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68.22%。截至目前,林章威已连续四
年未按公开披露的承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第一
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3.2.1条、第13
.2.3条,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林章威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
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由*ST恒久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
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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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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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冬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为保障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事务正常开展,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
,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李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
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刘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
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规定尽快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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