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002808 恒久科技 更新日期:2023-0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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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200.59 --- --- 3200.5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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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3.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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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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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佘虹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2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业务,并于2022年9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解除部分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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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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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显影剂(碳粉)项目的公告》,现将此次项目投
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名称:新建显影剂(碳粉)生产线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5000万元。
3、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实施。
4、本次投资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影像科技的发展,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在现代办公和家庭生活中
的广泛应用,对其关键耗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碳粉与激光光导鼓作为成像与显像的两大主要
核心材料,其匹配与协同的一致度直接影响着显像的品质等级。恒久科技涉足影像耗材产业二
十年,完全掌握了激光光导鼓(简称“激光OPC鼓”)生产制造的全套核心技术并拥有专用设
备系统集成能力,同时对与光导鼓配套的新型显影剂材料碳粉的研究开发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具备了独立开发、制造与拓展碳粉产品市场的条件,完全可以凭借公司现有的厂房、技术与
营销、管理团队,顺利切入到碳粉生产领域,打造出恒久专属的高端碳粉产品,与恒久光导鼓
一起共同推向市场,提升恒久的产品市场覆盖率。
公司计划在未来两年内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新建年产能总计达到10000吨的显影剂全自
动精密生产线。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名称: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YJ2UMXR
3、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
4、法人代表:余荣清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影像科技、互联网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
发、销售;计算机硬件、办公设备的生产、销售,并提供上述设备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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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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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和
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
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2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58084.47元。
2、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测算,2022年半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58084.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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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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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佘虹达先生出具的《股份质押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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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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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林章威,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林章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1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与林章威签
署《股权收购协议》,购买林章威所持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
息”)71.26%的股份,同时林章威将该股权收购款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购入恒久科技股票,
并就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4年业绩作出承诺,其中,承诺2019年至2021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
于6560万元。2020年3月3日,恒久科技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称,
林章威就前述安排涉及买入的股份作出承诺,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
转让;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20%;自股份购
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40%;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
起48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60%;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
,累计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80%;剩余股份可在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60个月之
后进行转让。
恒久科技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公告》显示,闽保信息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60万元,201
9年至2021年累计实现净利润-329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应补偿现金4857.38万元,占恒久科
技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6346万元绝对值的29.71%。截至目前,林章威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
诺。
自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林章威因司法裁定累计执行恒久科技股份205.85
万股,于5月19日又因司法裁定执行恒久科技股份72179股,合计卖出金额1536.62万元,违反前
述关于“自股份购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额不超过购买股份总数的20%”的承诺
。恒久科技就上述减持情况于2022年2月19日和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
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林章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
7.7.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林章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林章威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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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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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佘虹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质押于宁波保税区鑫达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及上海乐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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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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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收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佘虹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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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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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余荣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质押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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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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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佘虹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
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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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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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的理财产品的累计发生额合
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期限内行使限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持资金流动性,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购买中短期理财产
品的累计发生额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购买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
(四)资金来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管理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确定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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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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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
拓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采用信用方式。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
批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
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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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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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苏
州恒久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30
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
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投资目的,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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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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