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9 红墙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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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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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 1000.00│ ---│ 100.00│ ---│ -2.01│ 人民币│
│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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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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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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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 3.11亿│ 0.00│ 3.11亿│ 100.18│ ---│ 2024-10-31│
│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 │ │ │ │ │ │
│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 │ │ │ │ │ │
│物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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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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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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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38 │质押占总股本(%) │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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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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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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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1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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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09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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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5日刘连军质押了800.0万股给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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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刘连军解除质押8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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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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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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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惠州市红墙│ 3.40亿│人民币 │--- │2033-05-10│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化学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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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浙江红墙材│ 2808.23万│人民币 │--- │2027-10-21│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料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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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广东红墙新│ 810.12万│人民币 │--- │2027-12-16│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销售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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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广东红墙新│ 766.10万│人民币 │--- │2027-10-09│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销售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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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河北红墙新│ 529.27万│人民币 │--- │2027-12-16│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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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广西红墙新│ 493.42万│人民币 │--- │2027-10-21│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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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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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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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卫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
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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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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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项目贷
款暨抵押资产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
贷款期限为10年,该借款用于“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
物项目”建设(可置换建设本项目形成的他行贷款以及偿还关联方借款),由公司为该笔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红墙化学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向兴业银行惠州分行提供抵押担
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贷款额度、担保内容等具体条款以红墙化学和公司与兴业银行惠州分
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
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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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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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原非独立董事封华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并已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刘卫东女士(简历附后)具备履行董事
职责所必须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董事会拟同意补选刘卫东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
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刘卫东女士简历
刘卫东女士,1962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
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组合聚醚项目负责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专委会ODS项目专家
。曾获UNDP、UNEP、UNIDO、WB和FECO五部联合颁发的“为保护臭氧层做出宝贵贡献和努力”
的认可荣誉证书。现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专委会秘书长。
刘卫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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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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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
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1)截至2025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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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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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及期限: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出现波动的
情形。(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的
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
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7
亿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资金
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
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
5、公司与销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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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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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
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
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
度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梓豪、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最近3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梓豪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
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
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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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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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
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红墙转债”467500张,增
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量的3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2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红墙转债”319510张,占可转债发行
总量的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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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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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
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红墙转债”467500张,增
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量的3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2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红墙转债”3314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
量的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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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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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
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红墙转债”467500张,增
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量的3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2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3314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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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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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连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刘连军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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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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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公司收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华能信托”)通知,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红墙转债”467500张。本次增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
量的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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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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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公司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通过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红墙转债”共1435059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45.41%。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1、历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刘连军先生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红墙转债”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5.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41)。刘连军先生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
“红墙转债”467559张,占发行总量的14.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2、本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的通知,获悉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4675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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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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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
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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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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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公司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红墙转债”共1435059张,占本次
债券发行总量的45.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1、历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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