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09 红墙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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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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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 1000.00│ ---│ 100.00│ ---│ -2.01│ 人民币│
│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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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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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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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 3.11亿│ 0.00│ 3.11亿│ 100.18│ ---│ 2024-10-31│
│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 │ │ │ │ │ │
│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 │ │ │ │ │ │
│物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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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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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1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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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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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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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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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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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的资本实力,保障“│
│ │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的顺利实施,广东红│
│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红墙化学增资3,000万元。本次 │
│ │增资完成后,红墙化学注册资本由18,000万元增加至21,000万元。 │
│ │ 近日,红墙化学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
│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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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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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7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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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38 │质押占总股本(%) │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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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刘连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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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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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7-1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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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9-09 │解押股数(万股)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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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7月15日刘连军质押了800.0万股给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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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9日刘连军解除质押8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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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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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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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惠州市红墙│ 3.40亿│人民币 │--- │2033-05-10│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化学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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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浙江红墙材│ 2808.23万│人民币 │--- │2027-10-21│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料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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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广东红墙新│ 810.12万│人民币 │--- │2027-12-16│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销售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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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广东红墙新│ 766.10万│人民币 │--- │2027-10-09│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销售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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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河北红墙新│ 529.27万│人民币 │--- │2027-12-16│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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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广西红墙新│ 493.42万│人民币 │--- │2027-10-21│连带责任│否 │是 │
│材料股份有│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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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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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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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
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
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
度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梓豪、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最近3年未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梓豪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
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
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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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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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
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红墙转债”467500张,增
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量的3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2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红墙转债”319510张,占可转债发行
总量的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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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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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
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红墙转债”467500张,增
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量的3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2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红墙转债”3314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
量的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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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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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华能信
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红墙转债”467500张,增
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量的31.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达到2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3314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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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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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连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刘连军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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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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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公司收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华能信托·璟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华能信托”)通知,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
红墙转债”467500张。本次增持后,华能信托合计持有“红墙转债”达到992321张,占发行总
量的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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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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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公司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通过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红墙转债”共1435059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45.41%。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1、历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刘连军先生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红墙转债”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5.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41)。刘连军先生于2024年8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
“红墙转债”467559张,占发行总量的14.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2、本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的通知,获悉2024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4675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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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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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
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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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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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公司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红墙转债”共1435059张,占本次
债券发行总量的45.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1、历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刘连军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红墙转债”5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5.8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
-41)。
2、本次可转债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的通知,获悉2024年8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
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467559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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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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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开发
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
公司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红墙转债”共1435059张,占本次
债券发行总量的45.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的通知,获悉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8月13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5000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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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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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连军先生的
通知,刘连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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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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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资信”
)对公司2023年10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A+,维持“红墙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证资信出具的《2023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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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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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
注销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共计1168400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杨小龙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0000份股票期权,合计11784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
销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6月24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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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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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
注销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406830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
销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6月24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亦实施完毕。本次
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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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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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0日。
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经过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10元/股调整为9.00元/股。
4、2022年6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等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由54人调整为53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94.9万份调整为294.4万份,同意确定2022年7月11日为
首次授予日,授予53名激励对象294.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完成了向53名激励
对象授予294.4万份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红墙JLC4,期权代码:037279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00元/股。
7、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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