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11 郑中设计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亚泰美凯龙空│ 1020.00│ ---│ 51.00│ ---│ 41.51│ 人民币│
│间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佛山市南海和华希尔│ 9351.79万│ 0.00│ 8414.10万│ 89.97│ ---│ 2020-12-31│
│顿逸林酒店装修工程│ │ │ │ │ │ │
├─────────┼──────┼─────┼─────┼─────┼─────┼──────┤
│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 1.49亿│ 0.00│ 8915.31万│ ---│ ---│ ---│
│目 │ │ │ │ │ │ │
├─────────┼──────┼─────┼─────┼─────┼─────┼──────┤
│西安洲际酒店项目精│ 2.13亿│ 0.00│ 1.86亿│ 87.18│ ---│ 2020-12-31│
│装修工程 │ │ │ │ │ │ │
├─────────┼──────┼─────┼─────┼─────┼─────┼──────┤
│遵义喜来登酒店装饰│ 1.61亿│ 0.00│ 1217.60万│ ---│ ---│ ---│
│工程项目 │ │ │ │ │ │ │
├─────────┼──────┼─────┼─────┼─────┼─────┼──────┤
│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项│ ---│ 0.00│ 8915.31万│ ---│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5974.20万│ 9642.09万│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郑中│亚泰国际( │ 1.00亿│人民币 │2020-01-17│2021-01-16│连带责任│否 │否 │
│设计股份有│菲律宾)有 │ │ │ │ │担保,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深圳市郑中│亚泰国际( │ 1.00亿│人民币 │2020-01-17│2021-01-16│连带责任│否 │否 │
│设计股份有│越南)有限 │ │ │ │ │担保,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
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截止2024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4,318.59万元,转回资产减值损失5,503.75万元。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2024-10-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
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
2024-08-20│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4年6月30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
734.06万元。
──────┬──────────────────────────────────
2024-08-20│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515404.2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3709994.91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
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4979
8.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27205363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64003832.00股为基数进
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52800766.4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81.84%。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未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
2024-06-22│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
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亚泰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公司公开发行的“亚泰转债”的前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前次评级展望为“负面”,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
月21日出具了《2019年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96】号01),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
A-,公司公开发行的“亚泰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19年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
24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04-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
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
2024-04-30│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
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
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为简化分红程序,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
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建筑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
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
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8463284.34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416498.22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1281078
.84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2024-04-24│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3年12月31日报告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
3947.30万元。
──────┬──────────────────────────────────
2024-02-22│其他事项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
董事会决定注销股票期权1503.00万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494.00万份,注销预
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9.00万份,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共涉及激励对象139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
请。2024年2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
上述1503.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
股本不造成影响。
──────┬──────────────────────────────────
2024-02-21│股权回购
──────┴──────────────────────────────────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13.4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
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7
,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621%,最高成交价为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6元/股,成
交金额7,277,44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
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
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