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18 富森美 更新日期:2026-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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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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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0-25│ 23.49│ 9.6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5-04│ 14.83│ 7508.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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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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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 │ 31308.80│ ---│ ---│ 16213.59│ ---│ 人民币│
├─────────┼─────┼─────┼─────┼─────┼──────┼──────┤
│川发精选1号私募证 │ 5000.00│ ---│ ---│ 4295.00│ ---│ 人民币│
│券投资基金 │ │ │ │ │ │ │
├─────────┼─────┼─────┼─────┼─────┼──────┼──────┤
│财通基金安吉502号 │ 3000.10│ ---│ ---│ 0.00│ 1930.01│ 人民币│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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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富森美家居国际家居│ 9.00亿│ 9.00亿│ 9.00亿│ 100.00│ 1.70亿│ 2015-06-01│
│MALL │ │ │ │ │ │ │
├─────────┼──────┼─────┼─────┼─────┼─────┼──────┤
│偿还银行借款 │ 6833.42万│ 6833.42万│ 6833.42万│ 100.00│ 0.00│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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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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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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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任丽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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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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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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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富森美投资有限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投资”)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的配偶任丽莎女士与│
│ │专业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私募”、“基金管理人”)│
│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玄理”、“执行事务合伙│
│ │人”、“普通合伙人”)拟共同参与认购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朝希贰号基金”或“合伙企业”)的份额,其中海南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
│ │资额为5,000万元,关联方任丽莎女士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同时,海南投资和任丽莎女│
│ │士与朝希私募、宁波玄理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等各方签署《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
│ │ (二)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
│ │ 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丽莎女士为刘兵 │
│ │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等相关规定,任丽莎女士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批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
│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关联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和刘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本次与专业机构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
│ │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自然人:任丽莎 │
│ │ 1、基本情况 │
│ │ 身份证号码:5101**********346X │
│ │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
│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说明 │
│ │ 任丽莎女士为刘兵先生配偶,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
│ │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之弟。除│
│ │上述关联关系之外,任丽莎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 │,与其他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 │ 3、经查询,任丽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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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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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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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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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何涛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成都禾润世家家居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为其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何涛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市场租赁和市场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成都富森美│成都富美置│ 300.00万│人民币 │2012-04-26│2020-04-25│连带责任│否 │是 │
│家居股份有│业有限公司│ │ │ │ │担保,保 │ │ │
│限公司 │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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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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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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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富森美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海南投资”)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的配偶任丽莎女士与专业
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私募”、“基金管理人”)、宁波
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玄理”、“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拟共同参与认购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朝希贰号基金”或“合伙企业”)的份额,其中海南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
元,关联方任丽莎女士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元。同时,海南投资和任丽莎女士与朝希私募、宁
波玄理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等各方签署《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
(二)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丽莎女士为刘兵先
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任丽莎女士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
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朝希贰号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和刘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本次与专业机构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
上市,以及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自然人:任丽莎
1、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5101**********346X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说明
任丽莎女士为刘兵先生配偶,刘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3.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和董事长,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之弟。除上述
关联关系之外,任丽莎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
他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经查询,任丽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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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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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南公司”)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和施工。为进一步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
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建南公司。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建南公司的股权,建南公司将不
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建南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富森美建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633191257P
法定代表人:廖华
注册资本:3077.56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1-11-07至无固定期限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号1栋6层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
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
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
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消防
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
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门窗销售;日用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体育用
品及器材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
音响设备销售;灯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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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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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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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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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0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议案》。
为进一步夯实建材家居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小贷行业竞争加剧、生存空间不断
压缩、资产价值缩水等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成华富森美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富森小贷”)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变更富森小贷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取消名
称中“小额贷款”等特定字样和经营范围中“发放贷款”等特定业务字样(最终以工商登记变
更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包括退出审核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富森小贷合规情况
自成立以来,富森小贷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成都市地方金融监
管要求,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1、未吸收公众存款、未开展非法集资、未进行暴力催收、未超范围经营,无违规关联交
易;
2、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无涉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无失
信被执行人记录,无任何涉众纠纷及群体等重大风险事件;
3、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定期报送监管报表、业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
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合规经营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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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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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连续、稳定和积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股东,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引
导股东长期和理性的投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和可持续的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
取并考虑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并坚持如下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
不得分配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配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
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
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
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
2、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或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
现金分配的具体条件如下:
1、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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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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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富森美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1
5: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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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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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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