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21 凯莱英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2000.00│ ---│ ---│ 1952.12│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3.50亿│ 0.00│ 2204.63万│ 100.00│ 0.00│ ---│
│(天津)有限公司创│ │ │ │ │ │ │
│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4.00亿│ 2.90亿│ 4.00亿│ 100.00│ ---│ 2023-12-31│
│(天津)有限公司化│ │ │ │ │ │ │
│学大分子项目 │ │ │ │ │ │ │
├─────────┼──────┼─────┼─────┼─────┼─────┼──────┤
│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 1.33亿│ 9712.69万│ 1.33亿│ 100.00│ ---│ 2024-06-30│
│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 │ │ │ │ │ │
│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 3.00亿│ 0.00│ 6551.69万│ 100.00│ 0.00│ ---│
│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凯莱英药业(江苏)│ 10.00亿│ 3295.70万│ 3635.70万│ 3.64│ 0.00│ 2024-09-30│
│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 │ │ │ │ │ │
│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0.00│ 2.90亿│ 4.00亿│ 100.00│ 0.00│ 2024-01-01│
│(天津)有限公司化│ │ │ │ │ │ │
│学大分子项目 │ │ │ │ │ │ │
├─────────┼──────┼─────┼─────┼─────┼─────┼──────┤
│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 0.00│ 9712.69万│ 1.33亿│ 100.00│ 0.00│ ---│
│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 │ │ │ │ │ │
│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61亿│ 0.00│ 6.61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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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凯莱英医药│凯莱英生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天津)│科学技术( │ │ │ │ │担保,保 │ │ │
│股份有限公│天津)有限 │ │ │ │ │证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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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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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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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
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
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
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
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4、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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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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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内容
1.业务概述: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入主要来
自海外,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15亿美元额度内(或等值人民币
,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
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结构性掉期等相关业务。
2、审议程序: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
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
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适度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
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合约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
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
交割的方式;
7、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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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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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
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领先的地位;安永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
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
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安永华明为
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
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兆烽先生。何兆烽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于2000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加入安永香港,1994年加入安永华明;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先生。陆俊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6年加入安永华明,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从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张炯先生1999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涉及的行业包括消
费、新能源与出行、地产及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和安永将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
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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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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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1826.
5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855.61万元,减去分派2022年度现金红利66389.65万元,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292.47万元。
综合考虑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
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
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鉴于公司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实施期。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如
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
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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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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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依据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杨磊等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何帆等人已从公司离职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上述合计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
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8日在A股实施完毕,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82.26元/股变为80.46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106.06元/股变为104.2
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2人调整为195人,首
次授予总量由1322220股调整为130578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人调整为30人,预留
部分授予总量由246400股调整为218260股。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015258.8元,本次回购事项 所需资金来源于
公司自有资金。
(二)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依据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一等人均已从公司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陈一等10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6月9日召开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8日在A股实施完
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31.
94元/股变为130.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5人调整为245人,首
次授予总量由2792580股调整为2650312股。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8514757.52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
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10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H注
册资本由369916845.00元变为369471533.00元,其中境内A股341918273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27553260股。
(注:本次验资报告同时验证了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注销回购账户261464股的减资事项
,公司已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27))
(四)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A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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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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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第三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20年9月9
日-2023年9月8日);第三个禁售期为第三个限售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即2023年9月9日-2023
年12月8日),公司整体市值表现未达到预设目标,延长锁定期3个月(即2023年12月9日-2024
年3月8日)。
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自2024年3月9日起可按规定比
例解除限售,不存在其他延长限制性股票禁售期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现有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现有获授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19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限制性股票为373170股。
除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并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外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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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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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名离职激励对象高朝阳已从公司离职,根据《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
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离职激励对象上述1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
2、回购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6月9日召
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8日
在A股实施完毕。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P0-V=82.26-1.8=80.46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0.46元/股。
3、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股,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5人调整为194人,首
次授予总量由1305780股调整为1305360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3793.20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
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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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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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17246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15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7.07元/股,最低价为95.67元/
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6539.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57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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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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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莱英”)积极响应并践
行“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
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利益,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
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坚持技术驱动发展
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核心就是技术创新,作为一家在创立伊始就将“技术驱动
”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公司,保持对前沿技术的积极探索与应用是CDMO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连续多年的研发投入打造了公司的全球领先且可持续进化的八大研发平台。凯莱英的两大核
心——“连续反应技术”“合成生物技术”在CDMO业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多年的研
发投入,确立了我们在小分子CDMO业务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带来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并且已
经实现对外技术输出,让更多领域的合作伙伴可以用我们的颠覆性技术成果解决自身痛点,显
著提升效率和安全保障,进一步降低成本。
高研发投入代表了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重视。自公司成立以来,凯莱英坚持较高的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始终保持行业领先,着力开发旨在提升企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技术。作
为核心技术的代表,连续生产与酶工程技术,分别属于我们的连续生产技术(CFCT)及合成生
物技术(CSBT)平台。公司拥有的八大先进的研发平台持续迭代,已成为技术创新的引擎,并
致力于发展尖端及未来关键性技术,为公司新业务布局、新发展方向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
支持。
二、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落地,助力企业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
凯莱英是一家全球领先、技术驱动型的医药外包服务商。在药物研发与临床研究阶段,公
司帮助新药研发公司开发及改进工艺路线、提升研发效率与成功率、降低研发成本;在药物商
业化供应阶段,公司通过不断的工艺优化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和
供应的稳定性,同时亦可以极大节省制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将更多资源投放在研发环节。公
司在小分子CDMO业务领域深耕行业二十余年积累的行业洞察力、成熟的研发生产能力以及良好
的声誉,已成功复制到其他业务领域,推动公司“小分子业务”和“新兴业务”双轮驱动战略
快速落地。
公司秉承“居安思危、如履薄冰、厚积薄发”的经营理念,坚持对前沿技术进行探索,并
加大新技术在大规模生产中的应用力度,依托小分子业务积累医药行业洞察力、技术优势、成
熟的研发及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运营管理体系和卓越声誉,公司积极开拓新兴业务领域,已将
小分子CDMO服务能力扩展至更多类别新药,如多肽、寡核苷酸、单克隆抗体(mAb)、抗体偶联
药物(ADC)及信使RNA(mRNA),以及其他服务范围,包括化学大分子CDMO、临床CRO、制剂CDMO
、生物大分子CDMO、合成生物技术等新兴业务,加速布局战略新兴业务快速发展,未来将开启
技术+服务+产品的发展战略,持续保持高质量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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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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