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21 凯莱英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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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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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000.00│ ---│ ---│ 1952.1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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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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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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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3.50亿│ 0.00│ 2204.63万│ 100.00│ ---│ ---│
│(天津)有限公司创│ │ │ │ │ │ │
│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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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 3.00亿│ 0.00│ 6551.69万│ 100.00│ ---│ ---│
│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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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药业(江苏)│ 10.00亿│ 1517.87万│ 5153.57万│ 5.15│ ---│ ---│
│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 │ │ │ │ │ │
│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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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 0.00│ 4.00亿│ 100.00│ ---│ ---│
│(天津)有限公司化│ │ │ │ │ │ │
│学大分子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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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 ---│ 0.00│ 1.33亿│ 100.00│ ---│ ---│
│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 │ │ │ │ │ │
│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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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61亿│ 0.00│ 6.6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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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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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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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海尊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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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亲属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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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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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投资概述 │
│ │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把握国内外创新药市场的蓬勃发展机遇,通过投资专业化的生物医药创新和合成生物│
│ │产业投资基金,探索通过“资产+资本+服务”的商业合作方式重点培育优质项目,持续推动│
│ │公司技术能力建设与业务拓展需求,实现公司产业资源与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资本的良性互│
│ │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与海河基金│
│ │、生态城国资、海尊创、信银恒泽共同投资设立一支生物医药创新和合成生物产业投资基金│
│ │。 │
│ │ 2、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
│ │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审议范围│
│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3、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王青松先生的配偶涂智炜女士为海尊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尊济私募│
│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名称:海尊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王青松先生的配偶涂智炜女士为海尊创执行事务合伙│
│ │人天津尊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 │规定,海尊创与公司存在构成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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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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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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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凯莱英生命│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集团(天津)│科学技术( │ │ │ │ │担保,保 │ │ │
│股份有限公│天津)有限 │ │ │ │ │证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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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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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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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
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确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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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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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办理长、短期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含国内信用证)、保理(含国内买方保理)、外
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
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后认为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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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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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凯莱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莱英制药”)及吉林凯莱英医
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凯莱英”)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减少资金使用
风险,降低资金周转压力,公司拟为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敦化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额外币)的担保额度预计,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
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单笔最大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47亿元(或等额外币
)。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额度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额度区间内公司将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
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将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议额度内共同
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
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
险。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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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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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
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智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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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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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1名离职激励对象孙学惠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80股A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
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0年
7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
3、2020年7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
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年9月8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符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01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1319762股增加至232
337762股,并于2020年9月9日完成登记工作。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涂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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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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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2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57540股,并同意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应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
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0年
7月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
3、2020年7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披
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年9月8日,公司在巨潮网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符合条件的215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01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由231319762股增加至232
337762股,并于2020年9月9日完成登记工作。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涂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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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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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涉及246名激励对象共1753430股,占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注销前A+H总股本369471533股的0.47%。其中,涉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
首次授予离职激励对象高朝阳420股,回购价格78.66元/股;涉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45名激励对象共计1753010股,回购价格128.34元/股。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共计支付回购金额
225014340.60元。
2、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H股份总数变更为367718103股,其中境内A股340164843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7553260股。
(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依据
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高朝阳已从公司离职,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
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因此,上述合计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6月6日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在A股实施完
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80.46元/股变为78.6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5人调整为194人,首
次授予总量由1305780股调整为1305360股。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3037.20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
司自有资金。
(二)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依据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本次激励计划
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上述议案
经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
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手续。
2、回购注销数量和价格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6月6日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在A股实施完
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130.
14元/股变为128.34元/股。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4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
301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24981303.40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
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39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H
注册资本由369471533.00元变更为367718103.00元,其中境内A股340164843.00元,境外上市
外资股(H股)27553260.00元。
(四)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A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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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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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四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关
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0年激励对象
高朝阳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时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容详
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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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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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30000万元人民
币与天津信银恒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尊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生态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天津海河凯莱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
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
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4月30日,天津海河凯莱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工商
登记,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二、基金备案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天津海河凯莱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天津海河凯莱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信银振华(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LP06
基金备案详细登记信息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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