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24 和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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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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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1-03│ 9.80│ 2.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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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20│ 6.42│ 2327.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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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20│ 5.89│ 34.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15│ 20.75│ 2518.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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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08│ 26.73│ 802.26万│
├───────────┼───────────┼───────────┼───────────┤
│增发 │ 2022-07-18│ 20.04│ 2.90亿│
├───────────┼───────────┼───────────┼───────────┤
│增发 │ 2025-08-13│ 16.21│ 4.9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04│ 11.32│ 1380.5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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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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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部件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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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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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移动终端金属结│ 7500.00万│ 723.22万│ 723.22万│ 14.46│ 0.00│ 2027-08-21│
│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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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胜新能源生产│ 4.20亿│ 4619.23万│ 4619.23万│ 15.40│ 0.00│ 2028-08-21│
│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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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5亿│ 1.44亿│ 1.44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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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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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6 │交易金额(元)│3339.6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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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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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511502-GDDY-│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03-411(c)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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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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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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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 │
│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 │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与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
│ │署《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宜宾和胜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8.5亿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 │
│ │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
│ │长或其书面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协议。2026年3 │
│ │月13日,广东和胜新能源与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全资子公司│
│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
│ │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 │ 近日,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以人民币3339.633万元成功竞拍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
│ │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511502-GDDY-03-411(c)”地块国有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
│ │用权出让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 │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
│ │ (一)出让人: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二)土地位置:三江新区东部产业园区511502-GDDY-03-411(c)地块 │
│ │ (三)土地面积:101201平方米(约151.80亩) │
│ │ (四)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
│ │ (五)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
│ │ (六)成交出让价款:3339.633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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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9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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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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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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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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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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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
│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约30,000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
│ │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
│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全资孙公司安徽和│
│ │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胜新能源”)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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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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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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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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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系其法人兼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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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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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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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特高珠江工业电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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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系其法人兼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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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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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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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建湘 1557.78万 5.01 17.72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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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57.78万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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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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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0 │质押股数(万股) │15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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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77 │质押占总股本(%)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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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建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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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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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7-08 │质押截止日 │2027-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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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8日李建湘质押了155.78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10 │质押股数(万股) │1402.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95 │质押占总股本(%) │4.51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8 │质押截止日 │2027-07-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23 │质押股数(万股) │7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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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36 │质押占总股本(%) │2.37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0-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0 │解押股数(万股) │735.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21日李建湘质押了735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0日李建湘解除质押73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11 │质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98 │质押占总股本(%) │1.25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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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8 │质押截止日 │2027-07-0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0 │解押股数(万股) │35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8日李建湘质押了3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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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0日李建湘解除质押3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11 │质押股数(万股) │16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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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34 │质押占总股本(%) │5.77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08 │质押截止日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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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6-07-08 │解押股数(万股) │16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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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08日李建湘质押了1612万股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08日李建湘解除质押21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28 │质押股数(万股) │8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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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8.49 │质押占总股本(%) │2.92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24 │解押股数(万股) │816.00 │
├────────┼──────────────┴────────┴──────────────┤
│质押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
│ │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24日李建湘解除质押81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2 │质押股数(万股)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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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36 │质押占总股本(%) │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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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建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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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15 │质押截止日 │2025-07-1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09 │解押股数(万股) │2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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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
│ │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质押延期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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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09日李建湘解除质押2150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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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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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8 │质押占总股本(%) │0.72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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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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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10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9日李建湘质押了200万股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10日李建湘解除质押2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30 │质押股数(万股) │5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62 │质押占总股本(%) │1.93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4-10 │解押股数(万股) │54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5日李建湘质押了540万股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4月10日李建湘解除质押54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30 │质押股数(万股) │2806.5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19 │质押占总股本(%) │10.06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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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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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7-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20 │解押股数(万股) │28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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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8日李建湘解除质押2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20日李建湘解除质押656.50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26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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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2.48 │质押占总股本(%) │4.30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23 │解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3日李建湘质押了1200万股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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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23日李建湘解除质押38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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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0-26 │质押股数(万股) │30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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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1.27 │质押占总股本(%) │1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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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8 │解押股数(万股) │3006.50 │
├────────┼──────────────┴────────┴──────────────┤
│质押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李建湘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和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8日李建湘解除质押2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23 │质押股数(万股) │3356.5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91 │质押占总股本(%) │12.03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4 │解押股数(万股) │3356.50 │
├────────┼──────────────┴────────┴──────────────┤
│质押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
│ │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4日李建湘解除质押35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19 │质押股数(万股) │18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3 │质押占总股本(%) │0.67 │
├────────┼──────────────┴────────┴──────────────┤
│股东名称 │李建湘 │
├────────┼──────────────────────────────────────┤
│质押方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1 │解押股数(万股) │1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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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7日李建湘解除质押12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1日李建湘解除质押186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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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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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广东和胜新│ 9.95亿│人民币 │2024-01-08│2034-01-08│抵押 │否 │否 │
│业铝材股份│能源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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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安徽和胜新│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7-24│---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铝材股份│能源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和胜工│新马精密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7-24│--- │连带责任│否 │否 │
│业铝材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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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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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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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黄
嘉辉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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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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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
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选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关于回购注销
股票及新增公司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2025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鉴于公司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6000元,股份总数将减少6000股。综合上述变化,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1117.8838万
元减少为人民币31117.2838万元,股份总数由31117.8838万股减少为31117.2838万股,同时,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根据“一照多址”改革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住所“中山
市三乡镇孝感路439号”,即公司住所由“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中山市三乡镇
西山社区华曦路3号”变更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中山市三乡镇西山社区华
曦路3号、中山市三乡镇孝感路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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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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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901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5%),李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476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378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1.62%。李建湘先生和李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8
月3日—2026年11月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数量不超过93351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172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622345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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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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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
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
则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32-0.17=11.15元/股。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价格
为11.15元/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690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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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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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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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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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霍润女士计划自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3日—2026年8月12日)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3353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1788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23576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霍润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10000
股;霍润女士和一致行动人黄嘉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34225529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1.0
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获悉霍润女士和一致行动人黄嘉辉先生合计所持公司权益比例由11.37%变动为11.00%,权益变
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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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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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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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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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现合并
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授权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敞口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
构实际审批的授信敞口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敞口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实际发生的金额融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资金池
等业务。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
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
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敞口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7年6月8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
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
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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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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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
于2026年5月26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
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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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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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51217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
59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0712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8.43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50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4951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5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44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50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2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116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反
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265%;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4%;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6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593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
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265%;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4%;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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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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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
离职,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 公司将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并依法通过公司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注销和减资程序尚需要一
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和注册
资本额。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
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7月6日,工作日9:30—1
1: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江、徐徐
邮政编码: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283816
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4、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
人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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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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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和胜新能源”)、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胜新能源”)资产
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
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和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
安徽和胜新能源、四川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和胜新能源”)和马鞍
山市新马精密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马精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
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以
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
保金额为准,以保障担保公司其他业务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
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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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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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胜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
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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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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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的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类别及金额
经公司对2025年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等进行全面清
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073.43万元,计提各项资
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85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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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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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
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
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
、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在
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
押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合作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财务总监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4、实施额度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即用于与
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
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
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
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
,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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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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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铝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开展原材料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铝锭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工具为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场所为境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风险提示: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交
易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
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
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
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行风险控制。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
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期货及衍
生品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
场所内进行;拟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进行。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止
,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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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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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理财产品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2、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
债、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的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相关投资产品。上述10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的产品。
4、额度有效期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授权公司财务
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叠加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计
划用于现金管理的累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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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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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
司《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需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
则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1.32-0.17=11.15元/股。
综上,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000份、拟回购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用于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690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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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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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研究并提议,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
(2)在公司兼任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另外领取董事津贴48,000元/年,按月发
放。同时,2025年度实际任期内的前述董事津贴差额按照本方案标准补发;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领取津贴72,000元/年,按月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总经理基本薪酬759,000元/年(税前),按月领
取;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基本薪酬756,24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53
7,108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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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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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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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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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4、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54869016.0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505432.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
法定公积金7350543.2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5
3741190.93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31117883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2900402.46元(含
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
分配预案尚待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未进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
回购,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为52900402.46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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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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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和胜股份
”)股东霍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902,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霍润女士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3日—2026年8月12日)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
335,3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1,7
8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23,576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霍润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霍润女士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霍润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902,78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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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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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投资
扩产新能源汽车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实施、建成投产,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省建设工
程标准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建安昌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昌盛
”或“承包人”)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
合同签约价格为人民币237878095.73元,合同工期预计545个日历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本合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建安昌盛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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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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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建湘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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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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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李江先生、宾建存
先生和李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
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298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95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61991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间,宾建存先
生、李清女士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85160股,李江先生在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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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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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李江先生、宾建存
先生和李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
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298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95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61991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宾建存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5660
股;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李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9500股
。截至2026年2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5)时,宾建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41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李清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7111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
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15031058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6.9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李建湘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
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
计所持公司权益比例由36.97%变动为35.68%,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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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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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李江先生、宾建存
先生和李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
月17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298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959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619918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李建湘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触
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
计所持公司权益比例由37.78%变动为36.97%,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309959238股,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11621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7.78%;其中,李
江先生持有104764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38%),宾建存先生持有10797605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3.48%),李清女士持有794054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56%),李建湘先生
持有8790166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8.36%)。
2025年12月5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09959238股增加至311178838股,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李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7.64%。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2日,宾建存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5660股;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3日,李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9500股,合计共
减持公司股份20851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1117883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宾建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419
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李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11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
,李江先生和李建湘先生的持股数量不变,李江先生、宾建存先生、李清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
建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115031058股,合计持股比例变化为36.97%,此次权益变动比
例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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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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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概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
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或“乙方”)与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投资协议书》。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广东和胜新能源拟
在宜宾三江新区(以下简称“三江新区”)投资建设宜宾和胜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二期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8.5亿元。
根据《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
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为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
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及协议。
二、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45362015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6/29
7、住所:中山市三乡镇西山村华曦路3号A幢首层A区
8、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研发、设计、加工、
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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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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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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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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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李清
女士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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