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29 星网宇达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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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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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00.00│ ---│ ---│ 2488.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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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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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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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 1.59亿│ 17.67万│ 1277.76万│ 8.02│ 0.00│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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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 2.54亿│ 824.39万│ 2032.35万│ 8.00│ 0.00│ 2026-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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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3亿│ 8.83万│ 1.73亿│ 100.0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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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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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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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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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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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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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
│ │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于20│
│ │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25万元人民币收 │
│ │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智控”)股东刘俊先生持有的30│
│ │%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网智控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刘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为星网智控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 │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刘俊,男,中国国籍,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星网智控股东之一。经查询,刘俊先生│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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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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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迟家升、李国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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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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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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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
│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由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和第三方担保机构(如需)为公司及│
│ │子公司在2.0亿元额度内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实际 │
│ │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司最终与相关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
│ │子公司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迟家│
│ │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自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如需)│
│ │,并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相关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 │ 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
│ │,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 │ 关联方一:迟家升 │
│ │ 关联关系: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 │
│ │ 迟家升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票48610│
│ │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9%。 │
│ │ 关联方二:李国盛 │
│ │ 关联关系: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 │
│ │ 李国盛先生为迟家升先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票33567365股 │
│ │,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 │
│ │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的续期,如需公 │
│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一│
│ │致行动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自愿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亿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实际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司最终与相关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
│ │议为准。如需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则公司将对接相关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
│ │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按照一定费率支付担保费。 │
│ │ 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自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 │(如需),并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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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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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盛 480.00万 2.31 14.30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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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0.00万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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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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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5 │质押股数(万股)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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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4.30 │质押占总股本(%)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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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国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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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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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3-13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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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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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13日李国盛质押了480.0万股给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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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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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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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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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星网船电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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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星网卫通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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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尖翼科技 │ 5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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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星网卫通 │ 16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达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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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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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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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于2025
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25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
子公司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智控”)股东刘俊先生持有的30%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网智控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为星网智控股东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刘俊,男,中国国籍,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星网智控股东之一。经查询,刘俊先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刘俊(甲方)
受让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本次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即星网智控注册资本的3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50万元)以人民
币725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表示同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
按国家规定承担,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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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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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对其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
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信用
、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47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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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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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3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
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
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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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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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
报字[2025]第ZA90349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221551.34元,本
期未提法定盈余公积,年初未分配利润312999538.10元,本期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末未分配的
利润182777986.76元。
考虑到未来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经审慎研究,公司2024年度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近年来,由于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保障公司转
型发展的资本投入及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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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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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
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近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吉林省仿生机
器人创新中心(筹备组)(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秉承“平等互信、优势互补、创新驱动”的合作原则,决定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双方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系由吉林大学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牵头,吉林省高校院所协同参与共建,由省
、市国资公司及国内机器人产业链相关产业方共同发起设立的创新联合体,从产业应用需求出
发,通过技术联合研发、技术授权转让、产业投资孵化、到供应链商业合作,全链路打通,采
用市场化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相结合的机制,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行业服务等产业落地工
作。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平等互信、优势互补、创新驱动”
的合作原则,有助于完善公司在智能机器人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
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业务发展开拓新的增长空间。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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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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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李雪芹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李雪芹女士将与公司监事张伟伟女士、张友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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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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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刘
振峰先生。鉴于刘振峰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金杨先生接替,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钊
先生和王金杨先生,王金杨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刘振峰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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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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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
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
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
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规定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2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07809394股计算),最高成交
价为1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41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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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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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
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598982股且不超过8984
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0.43%。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www.cninfo.com.cn)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9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
79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9914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3.3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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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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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采购网(以下简称“军采网”)于2024年11月2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北京星网宇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10月14日起1年内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
采购活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1号楼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
108776399733W
(二)违规情况
经调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参加专业器材(二次)(项目编码:2023-JL0
1-W1025)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禁止其1年内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处理。以
上处理自2024年10月14日起算。在禁止期内,法定代表人迟家升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
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授权代表王喜莎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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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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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33.39元/股条件计算,预计
本次回购股份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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