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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0028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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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2830 名雕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12-01│ 16.53│ 2.2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清远市德拉尼家居有│ ---│ ---│ 100.00│ ---│ -241.8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名雕家居装饰营销网│ 9720.98万│ 0.00│ 5783.64万│ 59.50│ ---│ 2019-12-31│ │络建设项目 │ │ │ │ │ │ │ ├─────────┼──────┼─────┼─────┼─────┼─────┼──────┤ │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 4042.83万│ 0.00│ 4086.31万│ 101.08│ 0.00│ 2018-12-31│ │合升级项目 │ │ │ │ │ │ │ ├─────────┼──────┼─────┼─────┼─────┼─────┼──────┤ │名启高品质集成家具│ 8786.26万│ 0.00│ 7224.23万│ 82.22│ 367.31万│ 2018-12-31│ │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 │名雕现代物流配送中│ 1106.90万│ 0.00│ 405.42万│ 103.66│ ---│ 2017-12-31│ │心扩建项目 │ │ │ │ │ │ │ ├─────────┼──────┼─────┼─────┼─────┼─────┼──────┤ │名雕设计研发中心整│ 3327.04万│ 0.00│ 4086.31万│ 101.08│ ---│ 2018-12-31│ │合升级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4)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其中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 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6)审计收入: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 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 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报审计服务,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 业 (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豪威,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2 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6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12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 公司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豪尔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露露,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21年4月6日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 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多年,200 5年5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4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 。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 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拟签字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监 督管理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总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度 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20万元。 ──────┬────────────────────────────────── 2025-04-26│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投资的 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中低风险的券商集合 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 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 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雕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就上 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产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投资 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中低风险的券商集合 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 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包括募 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2025-04-26│银行授信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整的综合授 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综合授信的业 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期限及担保方式最 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后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40681231.21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86322645.28元,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632264 .5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12603825.93元。 为实现公司持续分红的预期,满足公司股东分红的期望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 规划,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13334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50000股后的13139000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 847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74%。本次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195531.00元 (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3043031.00元,占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0.3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 328475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74%。 ──────┬────────────────────────────────── 2025-01-16│股权回购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15.76元/股(含),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4-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 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3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19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9%,最高成交价为10.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4元/股 ,成交金额为19457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进展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1月1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4624%,最高成交价为13.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2元/股,成交总金额2023791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 2024-10-25│银行授信 ──────┴──────────────────────────────────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 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 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期限及担保方式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蓝继晓先生全权负责签署与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项的法律 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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