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2831 裕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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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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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12-05│ 36.77│ 13.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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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04-07│ 100.00│ 13.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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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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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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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威艾包装技术(烟│ 14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台)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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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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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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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裕同智能包装及│ 5.62亿│ 815.73万│ 2.94亿│ 52.29│ ---│ ---│
│竹浆环保纸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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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 2.50亿│ 2667.04万│ 2.12亿│ 84.68│ 1.15亿│ ---│
│盒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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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 1.23亿│ ---│ 1.22亿│ 100.00│ 3362.78万│ ---│
│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 │ │ │ │ │ │
│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 │ │ │ │ │ │
│装盒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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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裕同高端包装彩│ 2.50亿│ 2667.04万│ 2.12亿│ 84.68│ 1.15亿│ ---│
│盒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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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 1.23亿│ ---│ 1.22亿│ 100.00│ 3362.78万│ ---│
│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 │ │ │ │ │ │
│越南扩建电子产品包│ │ │ │ │ │ │
│装盒生产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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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公司增资香港裕│ 4590.00万│ ---│ 3323.19万│ 72.40│ 1230.54万│ ---│
│同印刷有限公司并在│ │ │ │ │ │ │
│印度尼西亚建设电子│ │ │ │ │ │ │
│产品包装盒生产线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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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08亿│ 3.95亿│ 8.06亿│ 19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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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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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交易金额(元)│5348.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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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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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Gelbert Eco Print Szolgáltató │标的类型 │股权 │
│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 │ │
│ │losségu Társaság6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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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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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Gellér Management Korlátolt Felelosségu Társaság、J & N CONSULTINGPénzügy│
│ │i, Számviteli Szolgáltató és Tanácsadó Korlátolt Felelósségu Társasá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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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印刷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裕同”或“买方”)拟Gellér Management Korlátolt Feleloss│
│ │égu Társaság(以下简称“卖方1”或“GellérKft”)、J & N CONSULTINGPénzügyi│
│ │, Számviteli Szolgáltató és Tanácsadó Korlátolt Felelósségu Társaság │
│ │(以下简称“卖方2”)以及自然人RóbertGellér(以下简称“创始人”)签署《关于出 │
│ │售和购买占Gelbert Eco Print Szolgáltató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lossé│
│ │gu Társaság注册资本60%的配额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香港裕│
│ │同印刷有限公司与Gelbert Eco Print Szolgáltató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
│ │losségu Társaság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本次交易中,香港裕同 │
│ │拟收购卖方持有的Gelbert Eco Print Szolgáltató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
│ │losségu Társaság(以下简称“Gelbert”或“标的公司”)合计60%的股权(以下简称 │
│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双方商业谈判为定价参考,协商│
│ │确定标的公司60%份额的交易对价为6543744欧元(按2月24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中间价折算 │
│ │约合人民币53482019.71元)。本次交易完成后,Gelbert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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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1 │交易金额(元)│4.4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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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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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51%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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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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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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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深圳 │
│ │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点投资”)收购其持有的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科技”“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51%股份。本次交易以评估 │
│ │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100%股份整体估值为8800│
│ │0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本次51%股份的收购价为44880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 │
│ │金额为4488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观点投资于2026年2月10日签署《关于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 │
│ │华研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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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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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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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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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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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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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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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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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九江市鹏博辉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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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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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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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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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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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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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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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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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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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裕同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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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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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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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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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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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艾溹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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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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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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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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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裕同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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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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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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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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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昆山裕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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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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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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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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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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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美深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惠州市裕同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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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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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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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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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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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裕同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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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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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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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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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艾溹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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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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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惠州市裕同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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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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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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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君同商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
│关联方 │东莞市裕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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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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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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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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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本次交易旨在立足现有包装业务的基础上,加大精密零组件和模组等产业业务布局,进│
│ │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注入新动能。 │
│ │ 公司拟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东莞市华研新材料│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并经交易双 │
│ │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100%股份整体估值为88,000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本次51%股份的收购 │
│ │价为44,880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金额为44,88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卖方于│
│ │2026年2月10日签署《关于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之转让协议》。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
│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合│
│ │计持有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审议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2026年2月1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 │
│ │为: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 │
│ │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
│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转让不涉及债务债权转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介绍 │
│ │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基本│
│ │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 │
│ │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观点投资11.25%、88.75%股权,按照《│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观点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吴兰兰 1.85亿 14.34 28.92 2026-06-10
王华君 5054.77万 3.92 33.71 2026-06-10
─────────────────────────────────────────────────
合计 2.35亿 18.26
─────────────────────────────────────────────────
【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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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0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44 │质押占总股本(%) │1.71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5 │质押截止日 │2027-06-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5日吴兰兰质押了22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0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0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5 │质押截止日 │2027-06-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5日吴兰兰质押了70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0 │质押股数(万股) │1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34 │质押占总股本(%) │1.20 │
├────────┼──────────────┴────────┴──────────────┤
│股东名称 │王华君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5 │质押截止日 │2027-06-0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5日王华君质押了155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5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37 │质押占总股本(%) │2.72 │
├────────┼──────────────┴────────┴──────────────┤
│股东名称 │王华君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01 │质押截止日 │2027-06-0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01日王华君质押了250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5-27 │质押股数(万股) │2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1 │质押占总股本(%) │2.28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5-22 │质押截止日 │2027-05-22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2日吴兰兰质押了21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18 │质押股数(万股) │24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0.54 │质押占总股本(%) │0.27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13 │质押截止日 │2027-03-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13日吴兰兰质押了246.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质押股数(万股) │12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87 │质押占总股本(%) │1.38 │
├────────┼──────────────┴────────┴──────────────┤
│股东名称 │王华君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08 │质押截止日 │2027-01-07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08 │解押股数(万股) │1780.42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08日王华君质押了1270.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08日王华君解除质押1780.421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16 │质押股数(万股) │148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5 │质押占总股本(%) │1.59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3 │质押截止日 │2026-05-13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29 │解押股数(万股) │148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3日吴兰兰质押了1480.0万股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29日吴兰兰解除质押148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304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69 │质押占总股本(%) │3.31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3 │质押截止日 │2027-01-08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3日吴兰兰质押了3047.0万股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
│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及王华君先生所持有公司的│
│ │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解质押和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14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12 │质押占总股本(%) │1.54 │
├────────┼──────────────┴────────┴──────────────┤
│股东名称 │吴兰兰 │
├────────┼──────────────────────────────────────┤
│质押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3 │质押截止日 │2027-01-1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3日吴兰兰质押了1420.0万股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
│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及王华君先生所持有公司的│
│ │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解质押和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1-16 │质押股数(万股) │145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60 │质押占总股本(%) │1.56 │
├────────┼──────────────┴────────┴──────────────┤
│股东名称 │王华君 │
├────────┼──────────────────────────────────────┤
│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14 │质押截止日 │2026-01-13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09 │解押股数(万股) │1455.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14日王华君质押了1455.0万股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09日王华君解除质押145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裕同│苏州裕同印│ 1.03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许昌裕同印│ 6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烟台市裕同│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深圳华宝利│ 1788.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电子有限公│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越南裕华印│ 729.2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MEXICO YUT│ 409.7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OT ECH PAC│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KA GING CO│ │ │ │ │ │ │ │
│ │MPA NY, S.│ │ │ │ │ │ │ │
│ │DE R.L.DE │ │ │ │ │ │ │ │
│ │C.V.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昆山裕锦环│ 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保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深圳裕同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联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宜宾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环保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深圳裕同互│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感智能科技│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嘉艺(上海│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包装制品│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合肥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成都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有限公│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YUTO PACKA│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 GING TECH│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N OLOGY SD│ │ │ │ │ │ │ │
│ │N BHD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苏州永承包│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装印刷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香港裕同印│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深圳市君信│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供应链管理│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东莞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包装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深圳云创文│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化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东莞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重庆裕同印│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湖南裕同印│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亳州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江苏德晋塑│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料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九江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武汉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重庆仁禾博│ ---│人民币 │--- │--- │--- │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宁汽车系统│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子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平阳裕同包│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装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越南裕展包│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装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烟台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许昌裕同印│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刷包装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合肥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包装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成都市裕同│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印刷有限公│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贵州省仁智│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 │ │ │
├─────┼─────┼─────┼────┼─────┼─────┼────┼───┼───┤
│深圳市裕同│深圳市仁禾│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包装科技股│智能实业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8│其他事项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10│股权质押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及王华君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
已办理质押和解质押手续。
──────┬──────────────────────────────────
2026-06-05│股权质押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王华君先生通知,获悉股东王华君先生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及解质押手续。
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
能力,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
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03│股权质押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
士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
2026-05-27│股权质押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
士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和解质押手续。
──────┬──────────────────────────────────
2026-05-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
2026-05-12│股权回购
──────┴──────────────────────────────────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每股50.35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
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2026年4
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按
规定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回购股份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11日。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26896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4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883838
.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
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50.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
完成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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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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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
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和对客户应收款回收情况积累了更多的数据和经验,为了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进
行相应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
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3)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公司已对部分应收账款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从累积的客户应收款回收情况来看,已投保客户的信用风险与公司整体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
征已不存在明显区别,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公司取消应收账款-信用保险组合的风险特征组合
,并入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并相应调整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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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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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
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
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
定,资产池业务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
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
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
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
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协议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
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主体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
限公司、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裕同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东莞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
司、嘉艺(上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
限公司、江苏德晋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湖南裕同印刷包装有限
公司、重庆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东莞印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德洛恩全息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4、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年,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
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
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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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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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交易目的:本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
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
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种类: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金额:预计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额度为8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性操作,但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本公司出口业务所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
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
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
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8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
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
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对手: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
商业银行、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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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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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692.71万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4579.66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93515.2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
利润417757.11万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于2023年12月披露的《关于提高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
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
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205135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9546股后的股数
919543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8.00元(含税),总计派息735635163.2
0元。
2、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205135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9546股后的股数
9195439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67817581股,本次
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288331081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的余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24329902.42元(
含2025年度中期分红388694739.22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5年度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为150070550.18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总额预计为1274400452.60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约为80.03%。此外,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于2025年8月注销了于2022年
回购的10000053股股份,涉及实际回购注销金额263018442.47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基数计算分
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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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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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3
5元/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9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37.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
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64272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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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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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授信及调整对子公
司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本次部分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现将相关担保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鉴于以前年度已批准的对子公司的部分担保额度预计不再发生,拟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为240492.50万元(折合人民币,含资产池业务产生的担保),
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156435.80万元(折合人民币);资产负债
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84056.70万元(折合人民币)。明细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
资金流转效率。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贷款以及融资租赁等发生的担保事项主要为其
生产经营所需,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系因上述公司尚处于业务发展初期,相关业
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前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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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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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
议,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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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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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为签约各方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协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合作方案以
相关各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
无法准确预测该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述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特电机”)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碳纤维、包装等领
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于2026年4月1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自愿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长期业务合作。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
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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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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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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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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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
士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已办理质押、解质押和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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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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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王华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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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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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双方商业谈判为定价参考,协商确定标的公司60
%份额的交易对价为6543744欧元(按2月24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5348201
9.71元)。本次交易完成后,Gelbert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设置了与标的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财务指标挂钩的保留购买
价款支付机制,若标的公司未来两年经审计的年收入及EBITDA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考核标
准,上市公司有权不予支付相应年度的保留购买价款。同时,若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其整体估值及上市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亦可能受到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本次交易已设置
分期支付、业绩考核及合同罚款等保障机制,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交易概述
作为行业领先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为进一步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欧洲关键
市场增长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拟收购欧洲地区成熟的印刷包装企业Gelbert公司60%
的股权。Gelbert在当地拥有成熟的运营团队、生产基地及优质客户资源,具备稳定的本地化
交付能力。本次收购是公司全球化产能布局的关键一步,旨在欧洲核心区域建立战略支点,通
过将裕同的智能制造能力与Gelbert的属地化资源深度结合,更高效地响应国际客户的区域化
需求。
此次收购将加速全球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与现有业务深度融合,公司不仅能提升对全球大
客户的属地化服务能力,更有望以此为切入点开拓欧洲本土优质客户,为公司打开欧洲市场的
全新增长空间,持续扩大在全球包装版图中的领先优势。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
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转让不涉及债务债权转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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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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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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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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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深
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点投资”)收购其持有的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科技”“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51%股份。本次交易以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100%股份整体估值为88000万
元人民币,以此计算本次51%股份的收购价为44880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金额为
4488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观点投资于2026年2月10日签署《关于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51%股份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华研科技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合
计持有观点投资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尚须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4、本次交
易估值较高,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相关条款,承诺业绩增长较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目标公司运营状况良好,业绩承诺的实现取决于未来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客户需求等因素,
若未来相关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对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存在
目标公司无法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针对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本次交易中相应设置了交
易对方应承担的业绩补偿责任,同时本次股份转让款还根据业绩承诺期设置了针对性的分期支
付安排,上述安排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5、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基于对标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的综合评估,约定了
估值调整相关安排。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实际平均扣非净利润大于或者等于目标公司业绩
承诺期的承诺平均扣非净利润的120%,则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调整为:业绩承诺期实际平均扣非
净利润*10倍PE,但经过估值调整后的目标公司整体估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2000万元。若业
绩承诺期届满后,触发上述估值向上调整情形,公司需以现金方式向观点投资支付因估值调整
产生的股份转让款差额【计算公式:估值调整后的目标公司100%股份整体估值*51%—公司已向
观点投资支付的股份转让款人民币44880万元】。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旨在立足现有包装业务的基础上,加大精密零组件和模组等产业业务布局,进一
步丰富产品结构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注入新动能。公司拟通过自有或自
筹资金向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
。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100%股份
整体估值为88000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本次51%股份的收购价为44880万元人民币,其中涉及
关联方交易的金额为4488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卖方于2026年2月10日签署《关于东莞市华研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之转让协议》。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合计
持有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2026年2月1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转让不涉及债务债权转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公司名称: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石乾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7号楼12F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
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吴兰兰持股88.75%,王
华君持股11.25%
历史沿革:深圳市观点投资有限公司由吴兰兰、王华君于2014年12月24日投资设立,初始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2016年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观点投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
履约能力。经查询,观点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观点投资11.25%、88.75%股权,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观点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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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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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原因及目的:为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基于汇率波动情况以及海外业
务发展趋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
2、交易种类: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调整后的资金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70000万美元(
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调整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额度。根据相关规定,基于以董事会召开日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
做投机性、套利性操作,但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
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
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概述
为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基于汇率波动情况以及海外业务发展趋势,公司拟将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7000
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本授权额度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新的额度授权决议之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国际贸易及投融资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
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
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及对外投融资的发展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为70000万美元(折合),各项业务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开展。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
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
体协议确定。
3、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
商业银行、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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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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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华君先生通知,获悉股东吴兰兰女士及王华君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
已办理质押、解质押和质押延期购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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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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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651.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1月4日非
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79%,过户价格为12.17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
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各考
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批次归属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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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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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于2025年8月2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此外,公
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26日、2025年8月27
日、2025年9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变更备案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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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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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有的股份价格为12.60元/股。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受让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董事会
召开日的总股本920,513,5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572,246股后的股数903,941,25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30元(含税),总计派息388,694,739.22元。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3日。公司将于2025年
9月23日实施完毕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因此,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12.60元/股调整为12.1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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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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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
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邓琴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邓琴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附件:邓琴女士简历
邓琴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2002年加入本公
司,曾先后担任生管员、跟单员、营业课长、营业经理、营业管理部经理,2010年3月至2025
年9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子公司合肥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
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永修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九江市裕同
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3820股(占总股本0.13%),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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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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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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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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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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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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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
、唐自伟先生、唐宗福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20513500股剔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572246股后的股数9
03941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
4.30元(含税),总计派息388694739.22元。本半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唐宗福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议案尚需
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邓琴女
士、唐自伟先生、唐宗福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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